汉中市公安局
关于征集网络谣言线索的通告
为有效净化全市网络舆论环境,营造清朗网络空间,依法打击网络谣言,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汉中市公安局决定自即日起面向广大网民征集网络谣言线索,对查实构成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一、网络谣言的定义
网络谣言是指别有用心的人员利用境内外网站、社交平台等网络介质,传播没有事实依据,且带有攻击性、目的性的不实信息。
二、网络谣言的类别
(一)网络灾害谣言,指捏造某种灾害即将发生的信息引起公众恐慌,扰乱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
(二)网络恐怖谣言,指虚构恐怖信息引发公众恐慌,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
(三)网络犯罪谣言,指捏造骇人听闻、令人发指的犯罪信息,引发公众愤怒恐惧,扰乱正常生活。
(四)网络食品及产品安全谣言,指捏造、夸大食品、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引发公众抵制导致产品受损。
(五)网络个人事件谣言,指针对某些个人而编造吸引眼球的虚假信息,侵害当事人隐私造成经济损失。
三、网络谣言的辨别
网络谣言具有夸大事件严重性、断章取义、移花节目等特点,如何辨别,可以通过文章发布的权威性、内容观点的客观性、浏览页面健康性等角度进行判断。
四、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通过以下方式向公安部门举报:
1.电话举报。举报电话:0916-110,0916-2688942。
2.平台举报。通过新浪微博、今日头条、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向“汉中网警巡查”(汉中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官方帐号)进行举报。
3.信件举报。邮寄地址:汉中市汉台区民主街汉中市公安局,邮编:723000,信件封面注明“网络谣言线索”。
五、注意事项
(一)举报人应当如实提供涉事或涉案网页、网文、视频的网络链接地址、出现时间、内容截图或录屏视频。
(二)为了更好的核查举报信息,提倡实名举报,若匿名举报需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公安机关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泄露举报人信息或者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
(三)举报人应对举报内容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恶意举报。如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
特此通告。
汉中市公安局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