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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川宁」__________________想发资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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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2010-08-27 10:25回复
    四月裂帛 简桢
    四月裂帛
         三月的天书都印错,竟无人知晓。
         近郊山头染了雪迹,山腰的杜鹃与瘦樱仍然一派天真地等春。三月本来无庸置疑,只有我关心瑞雪与花季的争辩,就像关心生活的水潦能否允许生命的焚烧。但,人活得疲了,转烛于锱铢、或酒色、或一条百年老河养不养得起一只螃蟹?于是,我也放胆地让自己疲着,圆滑地在言语厮杀的会议之后,用寒鸦的音色赞美:“这世界多么有希望啊!”然后,走。
         直到一本陌生的诗集飘至眼前,印了一年仍然初版的冷诗,(我们是诗的后裔!)诗的序写于两年以前,若洄溯行文走句,该有四年,若还原诗意至初孕的人生,或则六年、八年。于是,我做了生平第一件快事,将三家书店摆饰的集子买尽——原谅我卤莽啊!陌生的诗人,所有不被珍爱的人生都应该高傲地绝版!
         然而,当我把所有的集子同时翻到最后一页题曰最后一首情诗时,午后的雨丝正巧从帘缝蹑足而来。三月的驼云倾倒的是二月的水谷,正如薄薄的诗舟盛载着积年的乱麻。于是,我轻轻地笑起来,文学,真是永不疲倦的流刑地啊!那些黥面的人,不必起解便自行前来招供、画押,因为,唯有此地允许罪愆者徐徐地申诉而后自行判刑,唯有此地,宁愿放纵不愿错杀。
         原谅我把冷寂的清官朝服剪成合身的寻日布衣,把你的一品丝绣裁成放心事的暗袋,你娴熟的三行连韵与商簌体,到我手上变为缝缝补补的百衲图。安静些,三月的鬼雨,我要翻箱倒箧,再裂一条无汗则拭泪的巾帕。
        
    1.
         我不断漂泊,
         因为我害怕一颗被囚禁的心
         终于,我来到这一带长年积雨的森林
         你把七年来我写给你的信还我,再也没有比这更轻易的事了。
         约在医院门口见面,并且好好地晚餐。你的衣角仍飘荡着辛涩的药味,这应是最无菌的一次约会。可惜的,惨淡夜色让你看起来苍白,仿佛生与死的演绎仍鞭笞着你瘦而长的身躯。最高的纪录是,一个星期见十三名儿童死去,你常说你已学会在面对病人死亡之时,让脑子一片空白,继续做一个饱餐、更浴、睡眠的无所谓的人。在早期,你所写的那首《白鹭鸶》诗里,曾雄壮地要求天地给你这一袭白衣;白衣红里,你在数年之后《关渡手稿》这样写:
         恐怕
         我是你的尸体衣裳
         非婚礼华服
         并且悄悄地后记着:“每次当病人危急时,我们明知无用,仍勉强做些急救的工作。其目的并非要救病人,而是来安慰家属。”
         你早已不写诗了,断腕只是为了编织更多美丽的谎言喂哺垂死病人绝望的眼神。也好让自己无时无刻沉浸于谎言的绚丽之中,悄然忘记四面楚歌的现实。你更瘦些,更高些,给我的信愈来愈短,我何尝看不出在急诊室、癌症病房的行程背后,你颤抖而不肯落墨讨论的,关于生命这一条理则。
         终于,我们也来到了这一刻,相见不是为了圆谎为了还清面目,七年了,我们各自以不同的手法编织自己的谎,的确也毫发未损地避过现实的险滩。唯独此刻,你愿意在我面前诚实,正如我唯一不愿对你假面。那么,我们何其不幸,不能被无所谓的美梦收留,又何等幸运,历劫之后,单刀赴会。
         穿过新公园,魅魅魑魑都在黑森林里游荡,一定有人殷勤寻找“仲夏夜之梦”,有人临池摹仿无弦钓。我们安静地各走自的,好像相约要去探两个挚友的病,一个是七年前的你,一个是七年前的我,好像他们正在加护病房苟延残喘,死而不肯眼目,等亲人去认尸。
    


    2楼2010-08-27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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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尔后,我离了学院,日复日载饥载渴,过的是牛饮而后快的星夜。偶有不死的诗心,才写些哀哀怨怨的信给亲近的人,你总是快快地回:“外出三天,深夜踏雨归来,檐前出现一小叠信。中有你亲切的字迹,你的信柬自然令我喜欢。……
           我的病情,好好坏坏,终须挨上一刀才见分晓。近两个月来的抱病自守,旦夕之间,情知对于生命底千般流转,尽须付与无尽的忍爱。我想,他朝小痊,如你之奔驰,亦须这样。一步一履,无非修行。至此,我依然深心乐观,来日或聚,愿其时你的事业大势底定,我亦澡雪精神。”
           我们深心乐观着未来,几次击掌切磋,暗暗以创格自许,不屑袭调。负气使才如我,滔滔洒墨,似欲与千夫万夫一拚。
           你见我清瘦异常,只吩咐我不可太夜太累,我委屈了,说:
           “就活这么一次,我要飞扬跋扈!”你语重心长地说:“早慧,难享天年的,古来如此。”
           你珍贵我这顽桀的生命,大大地甚于你自己的。那一回生日,你特地去寻玉送我,一龙一凤绕着净瓶(啊!会是观音的净瓶吗?),你说鬻玉的老者称这块玉的肌理具荷质,返家的途中经过南海路,你去植物园的荷花池,轻轻地轻轻地将这玉沁了又沁……你说:“生命恒有繁华落尽的感觉,只不过,不染淤泥!”
           病魔却与你弄斧耍戗,你的眼开始不自觉地泪,夜半常因拭泪而难以入眠,你谦称这是宿业使然。在你卜居的深山穷野,你宛若处子与生灭大化促膝而谈,抱病独居的信,不改涓涓细流的字迹:“有天半夜不能安睡,出至阳台。山间天象澄明,月光大片大片洒落一地。忽然间,我看见自己月下的影子,细细瘦瘦,怯怯地,触目竟十分眼熟,但那分明不是日光中的‘我’。我呆呆地忖忖想想,啊,是了——是童话时候的‘我’!我好感动地望着那片身影,然后牵他入梦。偶得一悟,心情愿如庄周,处于病与不病之间。”
           你第二度开刀,除去右颜面突变的肉瘤,我将一串琥珀念珠赠你,那是寺里一名师父突然脱下赠我的,我欢喜生命中“突然”的意象。你认真地戴在手腕,虚弱地在病榻上闭目。我又天真起来了,仿佛一名间谍,在你短兵相接的战场之前,先给你解药,你此后可以大胆地无惧地去迎喂毒的流箭。病后,你说:“我渐渐愿意把所有的悲沉、蒙昧、大痛、无明都化约到一种素朴的乐观上,我认为它是生命某种终极的境界。你知我知。”
           最珍贵而美丽的,应该是你赴港念比较文学之前的半年。
           你诗写得少了,专志狼吞文学批评的典籍,你戏谑这是一桩“反美”的工程,但要我千万注意,你并非不爱美。我说:
           “管你家的什么美不美,天天念原文书,把一个人念得豆芽菜似的,这种美简直王八蛋!”你每星期总要回长庚医院追踪病情,我们相约在中午,趁我歇班的时刻,你教我念书。常常在市嚣流矢的小咖啡店里,你取出一叠白纸、一支钢笔,在喝了一口微冷的红茶之后,开始以沙哑沉浊的声音,为我唤来“福寇”(Michel Foucault),我静静地抱膝听着,进入神思所能触摸的最壮阔与最阴柔的空间,你的话幽浮起来:
           “……如今,书写已和献祭发生关联,甚至和生命的献祭发生关联……”我幡然有悟:“等等,我下一本书的架构出来了,你要不要听!”知识的考掘通常转化为创作的考掘,我是锈刀,拿你当磨刀石。你不也说了吗,我的生命太千军万马,终究不会听你这座“紫微”。实而言之,你是一则遥远的和平,为了你,我必须不断地战争。
           有一回,茶冷言尽,你取出一张泛黄的黑白照片让我瞧:
           一名十岁男童倚在漫画书店的租台边,白白净净的怯生生的,眼睛里有一股神秘的招引与微燃的悲喜,静静地与世界相看。
      


      6楼2010-08-27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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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惊叹起来:“多美啊!是你吗?”你欢喜地说:“是!”
             那一回,你送我回报社上班,沿着木棉击掌、械实落墨的砖道,你微微地喟叹:“天!给我时间!”
             香港一年,你终因病发大量出血而辍学,从中正机场直奔林口长庚,医师已开了病危通知书。你却幽幽转醒,看着病床边来来往往的友好、同窗,或者,你还在等,当养育的父母双亡,亲生的父母待寻。你那时已不能进食,肉瘤塞住口舌,话也不能说了。你见我来,兀自挣身下床,从杂乱的行李中掏出一块精致的香皂,多少年前,我说过一日三浴更甚于心头欢喜,你在纸上写着:“多洗澡!”那一刹——那百千万亿年只可能有一回的一刹,我想狠狠地置你于死。
             半年来,我抗拒着再去看你,想回向给你七七四十九遍的经诵终于不能尽读,我压抑每一丝丝一缕缕一角角关于你的挂念。只有两回梦见,一次你以赤子的形象从半空掠过,我仰首不复寻踪;一次你款款而来,白白净净的面目,我大喜,问:“你好了?”你笑而不答,许久许久才说:“还没开始生病啦!”梦醒后,深深地痛恨自己,现世里的大欢大美被解构得还不够吗?连在可以作主的梦土,也要懦怯地缴械。我终究是个懦夫,不配英雄谈吐。
             那么,敬爱的兄弟,我们一起来回忆那一日午后,所有已死的神鬼都应该安静敷座,听我娓娓诉说。
             那一日,我借了轮椅,推你到医院大楼外的湖边,秋阳绵绵密密地散装,轮转空空,偶尔绞尽砖岸的莽草。我感觉到你的瘦骨宛若长河落日,我的浮思如大漠孤烟。当我们面湖静坐,即将忘却此生安在,突然,遥远的湖岸跃出一行白鹭,抟扶摇直上掠湖而去,不复可寻。湖水仍在,如沉船后,静静的海面,没有什么风,天边有云朵堆聚着。
             你在纸上问我:“几只?”
             我答:“十二只。”你平安地颔首。
             也许,不再有什么诘屈聱牙的经卷难得了你我。当你恒常以诗的悲哀征服生命的悲哀,我试图以小说的悬崖瓦解宿命的悬崖;当我无法安慰你,或你不再关怀我,请千万记住,在我们菲薄的流年,曾有十二只白鹭鸶飞过秋天的湖泊。
            
        3.
             犹似存在主义,
             或是老庄,
             或是一杯下午茶,
             或两本借来的书。
             百般凌虐你,你都不生气,或,只生一小会儿气。好似在你那里存了一笔巨款,我尽情挥霍,总也不光。有时失了分寸,你肃起一张沧桑后的脸,像一个蹇途者思索不可测的驿站,我就知道该道歉了,摸摸你深锁的额头说:“什法子,谁叫你欠我。不生气,生气还得付我利息。”
             常常在早餐约会,或入了夜的市集。热咖啡、双面煎荷包蛋、烘酥了土司,及三分早报。你总替我放糖、一圈白奶,还打了个不切实际的哈欠。我喜欢晨光、翻报、热咖啡的烟更甚于盘中物,你半哄半骗,说瘦了就丑,我说:“喂,就吃!”
             你果真叉起蛋片进贡而来,我从不吝惜给予最直接的礼赞:
             “今天表现不错,记小功一支。”
             早晨恒常令我欢心,仿佛摄取日出的力量,从睡眼沉静射入惊蛰的流动,有了奔驰的野性及征服的欲望。早晨对你却是苛责的,你雾着一张脸,听我意兴风发地擘画每一桩工作,帮你整理当日的行程及争辩的重点,战役的成果未必留给我们,但我们联手打过漂亮的仗。
             入夜的城市更显得蠢蠢欲动,入夜的我通常是一只安静的软体动物,容易认错、善于仆役,不扎别人的自尊。你活跃于墨色的时空,以锐利的精神带着我游走于市集。一碗卤肉饭、石斑鱼汤、水煮虾也是令人难忘的饮食起居。我擅于剥虾、剔无刺的鱼肉,伺候你。你尽管放心地细数我的不对,定谳白日的蛮悍,我一向从善如流,乖乖地向你忏悔。
        


        7楼2010-08-27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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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还要一座壳吗?让壳内众所皆知的游戏规则逐渐吞噬我们的章法。以我不靖的个性,难以避免对你层层剥夺;以你根深柢固的男系角色,终究会逐步对我干涉。原宥我深沉的悲观,婚姻也有雄壮的大义,但不适合于我——我喜于实验,易于推翻,遂有不断地、不断地裂帛。
               我情愿把这城市当成无人的旷野,那一夜,我爬上大厦广场的花台,你一把攫住,将我驼在肩上,哼着歌儿,凛凛然走过两条街;被击溃之后如果有内伤,那内伤也带着目中无人的酣畅。有一日,深夜作别,我内心击打着滔滔逝水的悲切,不忍责忍你什么,只想一个人把漫漫长夜走完,你说起风了,脱下外衣披我,押我上车,在站牌旁频频向我挥手,然后孤独地走向你候车的街口。那一刹,我又剑拔弩张,想狠狠刺大化的心脏,遂在下一站下车,拚命地跑,越过城市将灭的灯色,汗水淋漓地回到你的背后,你多么单薄,掏烟、点火,长长地向夜空喷雾,像一名手无寸铁的人!我倏地蒙住你的眼睛,重重地咬你的耳朵:“不许动!”你回头,看我,错愕的神情转化成放纵的狂笑,我胜利了我说。
               在借来的时空,我们散坐于城市中最凌乱的蓬壁,抽莫名其妙的烟,喝冷言热语的酒,我将烟灰弹入你的鞋里,问:
               “唉,你也不说清楚,嫁给你有什么好处?”
               你脱鞋,将灰烬敲出,说:“一日三顿饭吃,两件花衣裳嘛,一把零用钱让你使。”
               我又把烟灰弹进去:“那我吃饱了做什么?”
               你捏着我的颈子:“这样么,你写书我读——再弹一次看看!”
               我又把烟灰弹进去。
              
          4.
               我随手抽了把单刀
               走了趟雪花掩月
               无声的月夜
               只有鸽子簌簌地飞起
               你怎么来了?
               明明将你锁在梦土上,经书日月、粉黛春秋,还允许你闲来写诗,你却飞越关岭,趁着行岁未晚,到我面前说:“半生飘泊,每一次都雨打归舟。”
               我只能说:“也好,坐坐!”
               关于你生命中的山盟与水逝,我都听说。在茶余饭后,你的身世竟令我思谋,什么样的人,才能与秋水换色,什么样的情,才能百炼钢化成绕指柔。我似乎看到年幼时的你,已然为自己想象海市蜃楼,你愿意成为执戟侍卫,为亘古仅存的一枚日,奉献你绚霞一般的初心。
               那么,请不要再怪罪生命之中总有不断的流星,就算大化借你朱砂御笔,你终究不会辜负悲沉的宿命,击倒的人宁愿刎颈,不屑偷生。这次见你,虽然你的眉目仍未能廓然朗清,倒也在一苇航之后,款款立命。你要日复日吐哺,不吐哺焉能归心。
               把我当成你回不去的原乡,把我的挂念悬成九月九的茱萸,还有今年春末大风大雨,这些都是你的,总有一日,我会打理包袱前去寻你。但你要答应,先将梦泽填为壑,再伐桂为柱,滚石奠基,并且不许回头望我,这样,我才能听到来世的第一声鸡啼。
               你走的时候,留下一把钥匙,说万一你月迷津渡,我可以去开你书中的小屋。我把指环赠你,尽管流离散落,恒有一轮守护你的红日,等候于深夜的山头。
               你说:“还要去庙里烧香,像凡夫凡妇。”
               那日,我独自去碧山岩,为你拈香,却什么话都没说。
               这就是了,所有季节的流转永不能终止。三世一心的兴观群怨正在排练,我却有点冷,也许应该去寻松针,有朝一日,或许要为自己修改征服。
               四月的天空如果不肯裂帛,五月的袷衣如何起头?
          文中四段引诗引自张错《漂泊者》


          9楼2010-08-27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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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忘于江湖 简桢
            隔一程山水,你是我不能回去的原乡,与我坐望于光阴的两岸。   
                 彼处桃花盛开,绚烂满天凄艳的红霞,你笑得清浅从容,而我却仍在这里守望,落英如雨,印证我佛拈花一笑的了然。爱,如此繁华,如此寂寥。   
                 起身,然后落座,知道,与你的缘份,也只有这一盏茶而已。结局早已先我抵达,蛰伏于五月的一场雨,十分钟,或许不够一生回忆,却足以老去所有年华。   
                 五月的天空泼满青釉,你瓷青的衣襟在风里飘拂。阳光遍地,你信手拾起一枚,放进我手里,说:“我爱你!”三字成谶,我被你一语中的,从此,沉重的枷锁背负我每个梦境,明知无望,却固守着仅存的坚持,以为,终究可以将你守侯成最美的风景。  
                 若青春可以作注,我已押上一切筹码,只待你开出一幅九天十地的牌久,示我以最终的输赢。谁知,你竟中途离开,衣袖随长风斜过,拂乱了赌局。无人坐庄,这一局牌宛然三月桃花,错落于五月的湖面,飘散了满湖的灰飞烟灭。   
                 遂重新检视命运,看它如何写就这一段际遇。暮色四合,天边的浮云已渐暗。人走,茶亦凉,有明月,照你的背影涉水而过,十丈红尘饰你以锦绣,千朵芙蓉衣你以华裳,而你竟无半点回顾,就这样,轻易穿越我一生的沧桑。  
                 摊开手掌,阳光菲薄,一如你的许诺。太爱你,所以希望你以许诺勾兑眼泪,以永恒明见柔情,却不曾料到,岁月将你的微笑做了伏笔,只待风沙四起,尘埃遍野,便折戟扬刀,杀一个回马枪,陷我于永无翻身之日
            的险境。  
                 没有狂歌当哭的勇气,却在倒地时明心见性,瞥见万里风沙之上,有人沉腕拨镫,疾书一行字:“相忘于江湖”。朱砂如血,触目惊心。   
                 忘,谈何容易?烟水亭边,你用青色丝绦挽就了我的心结,江南的水光潋滟了你的眼,你已是我一生的水源,润我干涸的视线,柔我冷硬的心痂,忘记你,不如忘记我自己。   
                 而夜幕,却依旧如期降临,深冬的风替换曾经的烟花三月,举目四望,偌大的桌边只我一人,空对,一盏冰冷的茶。  
                 竟是不能不忘。   
                 也罢,且学你拂袖而去,菩提树下觅一方青石,静待,看沧海变桑田。  
                 你已到达彼岸,水草丰美,桃花怒放,便是落雨,也有一番风细柳斜的心事。我只能做到起身离席,却仍无法与你同步。其实,又何曾与你同步过?一盏茶的爱,终我一生,也只有这一盏茶的温度,由暖而凉,片刻而已。   
                 你抬手落笔,转折勾挑出青春的天书,我是你无法辩识的狂草,短短一行,被你飞快地写下,翻过。再提起,只怕也要在多年以后,由阔达圆和的魏体悄然重写,方可看清,当初的挥毫泼墨,竟是如此轻易,如此不堪。   
                 回忆若能下酒,往事便可作一场宿醉,醒来时,天依旧清亮,风仍然分明,而光阴的两岸,终究无法以一苇渡杭,我知你心意。   
                 无须更多言语,我必与你相忘于江湖,以沧桑为饮,年华果腹,岁月做衣锦华服,于百转千回后,悄然转身,然后,离去。
            


            10楼2010-08-27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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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是女子我也是女子 黄碧云
              ——我原以为我可以与之行厮守终生的。
              她叫做许之行。我初见她的时候,我们还是一年级生。我上那“思考的艺术”导修课,那是一年级生必修的科目,我便遇见了她。
              她是我知道唯一穿旗袍绣花鞋上课的女学生,真造作,但很醒目。我记得那是一双极艳红的绣花鞋。她剪着齐耳短发,经常垂着眼,低头记笔记,一副乖学生的模样。但她涂着桃红寇丹——涂寇丹的女人都是坏女人,不动声色,在小处卖弄诱惑,更加是彻底的坏女人了。我不知道我会喜欢坏女人。
              果然,她的名声传得很开。我班上的男生告诉我,她叫许之行,中文系,毕业于苏浙公学,家居蓝塘道。我们在上柏拉图的课,他们却三三两两堆在宿舍讲许之行,我抱手笑,心里却对这些男同学起了两分轻视的意思,但他们还是喜欢讲她,叫她“小凤仙”。
              之行一直缺课。我在火车站碰过她,她一直低着头走,后面巴巴地跟一个男生。
              翌年我们在“社会学导论”课碰了头。老讲师为了怕点名,规定我们每次坐死一个位置,好让他一目也然。我借机坐在许之行身旁。我记得这天她穿素白黯紫宽身绵旗袍,手臂长着很细的毛。而且还散发一种味道——是脂粉、香水、牛奶、墨汁混和的气味——以后我叫“凤仙味”的。她的手这样光滑冰冷,我很想碰她一下。但我没有,因为她没有留意我的存在。
              她又缺了课。讲到马克思剩余价值论的时候,她才再出现,问我借笔记。我给她看,笑:“借给你也没有用,这个,也只有我才明白。”她一抬眉:“呵,也不见得。”我因为懒,速记抄得很短,同学形容为“电码笔记”,就从没人跟我借。我见她下笔如飞,倒把我的“密码”译得整整齐齐——没上一月课也要有点本事才行的。我喜欢聪明跳脱的人,这也许是我搭上之行的原因。
              我说:“请你喝咖啡。”她说:“好。”这种交谈也像电报。
              


              13楼2010-08-27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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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坐在斜阳里了,大家无话,我仔细看她,她看我说:“我见过你。叶细细。你一个人晚上在课室吹尺八。我听过你。”她戴着一手零零的银手镯,摇着晃着,铿然有声:“我知道你上星期丢了一个粉红色的美顿芳胸围,我在宿舍大堂的大字报见到。那是你,是吗?”她笑:“整个宿舍也知道了,连男生宿舍也知道,你丢了一个粉红色32B的美顿芳胸围,真土!”我说:“错了,32A才对,我瘦嘛”我见她的胸脯起起伏伏,我笑:“我打赌你一定起码穿34B,你结婚后有可能增至38!”之行竟轻轻地掩着胸口:“唉呀,我也怕!”我们的谈话了解,竟自一个美顿芳胸围开始。
                她竟也次次到课,我们便谈。这老讲师真瘪,穿的是肉色尼龙袜。我问她旗袍哪里买,她说是商业秘密。我约她看校园的戏,那时映刘成汉的《欲火焚琴》,我们笑得厉害。我拉她去看艾森斯坦的《十月》,我们两人都睡了,一直睡到所有人都走清光才醒。我们去吃宵夜,之行也有穿牛仔裤的时候,譬如与我一起吃炒蚬的日子,但她还坚持那双绣花鞋。
                三年级下学期,她的同房退了宿。但她没有通知舍监,我便和之行住。其实,这才是我和之行真正的开始。
                老实说,我只是觉得之行很妩媚,有点小聪明,性情随和,但我其实不大了解她的为人。这也是我们最像一般男女爱情的地方吧,我们起初的吸引力,都是基于对方的卖相——虽然我不是美女,也没有之行的媚态,但我是很懂得低调地推销自己的,我想之行会喜欢我这类人,这是一种,哎,很隐晦的烟视媚行。她的旗袍绣花鞋何尝不是。
                这样,我们的居室是“烟花巷”。我们都吸烟,她吸红双喜,我吸薄荷登喜路,两种都是“扮野”到无可救药的香烟。我们都喜欢TOMWAITS,两人在房中跳舞,她的身体极柔软。我们都是女子。我有时会翻点波芙娃,后来嫌不够身份,读KRISTEVA。之行喜欢看亦舒,后来我抗议,她改看沙岗,我再抗议,她看ANCELACARTER。我们都渐有进境,我拿了奖学金,她也有申请,但她没有。因为她输给了我。
                那天我拿了奖学金,在校刊上拍了照。我记得和她一起购物的时候,她看上了一件火红色的茄士咩毛衣,950元,她舍不得买,这时我给她买了下来,打算吃晚饭的时候送她。但她一直没有回来。我等到夜色渐暗,我一个人在房中没有开灯。那时已是晚秋时分,窗外竟是一海疏散的渔灯,我突然有“郎心如铁”的感觉。我以前结交过男友,但从来没有这样地牵挂。之行今天没有叠被。之行今天没有穿绣花鞋。之行的牙膏快用完了,要给她再买。之行的“凤仙味”在房中不散。之行的脂粉。之行的眼泪。我静静倚在窗边,默默地流两滴泪,只两滴,就干了。之行之行。
                


                14楼2010-08-27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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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醒来,吃了点面包,突然发觉面包有一个极馊的面粉味,很接近饲料的一种气息。我吃面包十多年了,这时才分晓面包的味道,若得真情,哀矜勿喜,很俗套的话了,但这时我实极哀矜,夹着方才分晓的味道。呵,世味难言。
                  午夜一时,我靠在窗前,听得马达响。之行自计程车跳下来,她穿着黑色衣裙,黑色平底鞋。可怜的女人,这时分我还留神她穿什么衣服。我发觉我留意她的衣服、气味多于性情气质——可能她没有性情气质,我忽然很惭愧,这样我和其他男人有什么分别呢,我一样重声色,虽然我没有碰过她;或许因为大家都不肯道破,我与她从来没有什么接吻爱抚这回事,也没有觉得有这需要——所谓女同性恋哎哎唧唧的互相拥吻,那是男人们想像出来搅奇观,供他们眼目之娱的,我和之行就从没有这样。我甚至没有对之行说过“我爱你”。但此刻我知道,我是非常爱恋她的;爱恋到想发掘她有没有性情气质的地步。我靠在窗前,一颗心火热火热,得得得得的,之行来了,之行来了。
                  徐开门,她便跌坐在床上。她满面披红,一身酸馊的酒气,不知怎的,之行今天化了浓妆,一脸都化了,我想起了,面包的气味。我便很静默,停在嘴边的话都冷了。
                  她笑:“你今天高兴吧。我今天很高兴。”忽然“撒”的一声,满天硬币向我飞来。“叶细细,我不过是一个世俗的人。”我掩脸不言。硬币打在我的手背上,很刺痛,之行掷得累了,便倚在床边休息。一时死静,我觉得灯光刺眼。
                  "之行。”她没有答我,她睡着了。我替她抹了脸,退去衣服,脱了鞋裤,吻了她的脚。
                  我略为收拾,然后在她桌上留下一张纸条:“之行,如果有天我们湮没在人潮之中,庸碌一生,那是因为我们没有努力要活得丰盛。”其实我当时没有野心。但之行有。
                  当夜我去敲一个男子的房间。此人对我觊觎已久,一脸猴急的情色,我岂不知,我也是将就将就地去了,这可能是对自己及之行及这人的报复,因为我没有心。而且我的身体不属于我。整天我都很呆。我看那人替我租一个房间,那人便去,我也不着意,一样上课,更加着心功课,一反往日的脾性。
                  走过宿舍,我总张望,之行在也不在?她在梳头,她在做功课,她在看报?她会不会想我?之行忽然在我生活中消失,我何等平静,无人知我内心起落。之行之行之行。
                  这一夜,晚秋天气,我与那人吃饭,那人言语无味,我只是喝着酒。一顿饭下来,我已满身通红,走在晚风中,我呕吐了,一身一脸都是泪。那人递我他的手帕,我紧紧地抓着他,在这时分,任何一个有手帕的男人都是好男人。我也不禁把嫌弃他的心减了几分。真的,这时候如果与他发生感情,自此把之行断了,也未尝不是好事。那人驶着小日本车,甫进车内,便把我紧紧抱着,一张脸凑上来,我笑说:“你原本可以是个好男人,但你肯吻一个有酒馊气味的女人,我对你的品味起了极大的疑心。”他悻悻然驶着车,送我回小屋。我说:“且慢,我想回宿舍,拿点东西。”
                  夜央三时,之行只着了书桌灯,但不见她的人。我立在夜里,引颈张望,之行就在那明灯之下。我原没有夺她风光的意思呀,之行,我只是一个安份的女人,想与一个人,发展一段单纯的感情关系。何以世皆不容我。 


                  15楼2010-08-27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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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蓦地之行的影子在窗前一闪,关了灯。这样一闪,之行的头发是不是长了?有没有人替她剪脚甲,涂寇丹?我走了,谁替她扣背后的钮?夜里谁来看她,谁想她?谁知道她快乐,她忧伤?谁与她争那小小的风光?谁是她心所爱,心所患?
                    我很想去看她。就一眼。
                    我急奔上楼,之行锁了门,但我有钥匙。她睡了胸脯一起一伏,依旧丰满。小别数星期,她没有瘦,也没有憔悴。我细看,她的脚甲仍旧剪得整齐,寇丹好好的,艳红如常。她床上多了几只布娃娃,此时她手抱小白兔,熟睡如婴。何等安好。我走了她仍然生活得很好。太阳仍然爬上,夜幕一样垂,夜央三时,一样有人熟睡有人清醒。隔壁有谁,还在敲打字机呢,做着功课做着俗世的荣辱。我忽然流泪如注。我喉里卡卡在响:有人要扼杀我呢,来人是谁:我扼着自己的喉咙,想今夜星落必如雨。之行枉我一番心意了。
                    我的泪滴在之行的脸上,我捏得自己满面通红,只拼命呼吸。之行突然惊醒,紧紧攀着我的手,说:“何必如此?”
                    之行把我抱在怀中,我嗅着她的凤仙味,安然睡去。隐约听到楼下有汽车喇叭声,管他呢,那人已完成他在我一生的价值,自此与我无干。眼前只有之行。
                    之行捧着我的脸,说:“你太傻了。”我没有答腔,只想睡,明天必有太阳。
                    自此之行又见好了些,晚上我们做功课做得晚,她总替我冲人参茶。之行一向读书很懒散,何以竟一转脾性。我只是隐隐觉得,之行不比从前,连香水也变样,用的是“鸦丄片”。我觉得窒息。
                    之行又夜出。午夜十二时,她总穿火红大毛衣,黑皮靴,豹也似地游走。楼下有宝蓝色的小跑车等她。回来她总是双颊通红,还给我买了暖的汤圆,但我觉食不下咽,那糯沙汤圆,不经放,一放就硬了,不能入口。翌晨我对着几只发硬的汤圆,不知所措。之行总不在,四年级了哇,她总共才修十一分。
                    圣诞假期,我预备回家过一夜。之行收拾收拾,我问她回家住多久,她摇头说笑:“我要到北京。”
                    我停着,良久不语。我和之行去过日本玩,约了下一次目的地是北京。那是去年圣诞的事了。我静静掩面,说:“之行之行,你记得....."
                    她捉开我双手,看我的眼:“我记得。但那是从前的事了。这次是我的机会,你得为你的将来打算,不见得我就要庸碌一生。”她吻我的额,便去了。
                    我一人跌坐在半空的房间,我以为可以就此坐上一生。我伏在地上,发觉地毡脏了。这还是我和之行在中环跑了一个下午买的,她坚持要伊朗地毡,但我嫌不设实际,主张买印度货。结果折中买了比利时地毡。我们抱着地毡吃荷兰菜,之行叫了一打大生蚝,我们的钱都花清光......那是什么时候的事呢?
                    这个圣诞我整天耽在图书馆,恹恹度日。我在翻周刊,忽然见一个又肥又黄的胖子,戴着很惹眼的雪镜,我正骇然,赫然发觉此人身旁正是之行!我掩上杂志,若无其事地去饭堂吃饭,坐的竟是我与之行第一次坐的位置。我一阵晕眩,险些流出泪来。咬咬牙,回到图书馆,竟心无旁骛地做功课。
                    之行回来的时候,我正伏在书桌上睡觉,桌上张着登载之行照片的杂志。我没有望之行,之行也没有动静丄,坐着,吸一口烟。然后她说:“赔了夫人又折兵。”
                    我去泡一杯清茶给她喝。她紧紧捉着我的手,我轻轻地抚她的发。
                    我没有再问,她自此也没有再提此事。直到如今,我还不知道她发生了什么事情。她不再夜出,在房中认认真真地练习仪态,脸孔仰来抑去,甚有得色。
                    毕业在即,我也收敛了我的所谓烟视媚行,毕竟一不是交际花,二不是舞女,烟视媚行不能当饭吃。我申请了研究院的学位,希望将来在学术界谋一席位。老实说,要谋一个什么知识分子的职业也不需要什么大智大勇,像我一块无聊的料子包装包装也行了,于是我埋首做西方现代哲学的课,这最容易混,老师不懂我也不懂,我那篇论文大家可以看得相视而笑,好歹做出来了,大家真的如释重负,皆大欢喜。
                    大家静了好一阵,之行忽然紧紧地拥我一下,我为她突如其来的热情吓了一跳。她放开我,便说:“晚了,你快到图书馆收拾吧,我先回了。”
                    我扬一扬手,转身便去。她给我挥手说再见,我骂她发神经,又不是生死离别,我头也不回地去了。
                    回到宿舍,在大厦碰到宿生会会长,见到我,如释重负地拉我:“舍监找你。”我说先放下书嘛,急什么。她说是急事,死拖活拉地推我。 


                    16楼2010-08-27 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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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发了一个流落巴黎的女子第一段- -还没过审核。


                      21楼2010-08-27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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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好啊~


                        23楼2010-08-27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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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流落巴黎的女子 黄碧云
                          (一)
                          我叫做陈玉,我今年26岁。我来到巴黎,原来是一件很偶然的事情(生命充满偶然的事情)。
                          我六年前在一间酒店里当接待员,就这样遇到了法兰丝雅。法兰丝雅不过是一个法国男子,在CreditCyonais当出纳员。两个星期内,我与法兰丝雅结了婚。现在也不大记起结婚时的心情,反正我做了一件事就是了。接着我到了巴黎,住在十九区。一年后我与法兰丝雅离了婚,我现在也不大记起离丄婚时的心情。只记得刚离丄婚时,到处找房子的狼狈,找到房子,在十二区,我又在十九区一间餐馆找到了工作,接着就是日子。
                          在巴黎,日子很慢,天天差不多、不觉老。
                          我今年26岁。我叫做陈玉。我来到巴黎……不过是一件偶然的事情,正如我遇到叶细细,也是一件很偶然的事情(生命充满偶然的事情)。
                          我是在自动洗衣场碰到叶细细的。巴黎的亚洲人很多,大家也不敢贸贸然搭讪。反正这么一个大城市,任何事情都可以发生。我留意叶细细,因为她在那里垂头看中文书。头发极细,东方女子少有如许细发。洗衣场里只有她和我。我也摊开中文报纸,读着香港新闻,洗衣机器在隆隆作响,极其单调无聊,因此人的呼吸,与头发的移动,都可以听得清清楚楚。这个女子,以及她的中文书,就变得很实在。我不禁抬头多看她一眼,她也看我。
                          我笑了:“你好。”
                          她点点头,说:“你好。”
                          我这样认识叶细细。
                          叶细细在巴黎念化工十三年级。法国大学,一塌糊涂,一切不可作准。叶细细跟很多流落巴黎的中国女子一样,混日子。而我与叶细细来往,是从吃开始,流落在外的中国人,总是吃。
                          叶细细来我们的餐馆吃东西,一个人,叫一客叫化鸡,喝两大瓶啤酒,喝得满脸通红。她叫第三瓶的时候,我不禁劝止她,“到此为止。我们改天一起喝酒,你一个人喝酒,我不放心。”
                          她笑一下,说:“好。”
                          然后我招呼别的客人。回头看叶细细,她看着街景,流着两行泪。
                          我给她上了第三瓶啤酒,说:“等我下班吧。”
                          她也笑一下,说:“好。”
                          我下班已是午夜。我与叶细细在转转接接的街道走着。巴黎的夜,极蓝极深,那夜还有月亮,极淡极淡,无声无色,苍白如脸。叶细细不大作声,我也不好说,二人的鞋声响得彻天,走到塞纳河,我问:“要不要到河边走走?”
                          她没答应,转脸向我笑一下,月色底下,她的笑,几不近人的笑容,我觉得有点冷。突然“砰”的一声,没了叶细细的踪影。我站在桥上,向下望,只有不见底的河水,黑如夜色。我不知道应该怎样做。此时突然记起了刚离丄婚的心情,乍然觉得凄惨,迟来的凄惨。我只站在桥上等,不大清楚要等什么,仿佛有点累就是了。
                          好一会儿,有人叫我:“陈玉。”我转头,是浑身湿透的叶细细,她拉一下自己的头发。说:“住楼顶房间,很久没洗澡了;在塞纳河洗一个澡,非常好。”
                          我不禁问:“细细,你今年多大年岁?”
                          她答:“22。”
                          我笑:“这个年纪,做这些事,大了好些。”
                          她笑:“我是个迟熟的人。”
                          我说:“想你也是吧。”
                          我们乘最后一班地铁回家。地铁里有人呕吐。巴黎总是这样,永远有很多的失意心情。我问:“叶细细,来了多久?”
                          她答:“四个月零五天。”
                          我问:“习惯吗?”
                          她还是这样笑一下,说:“你问一下那个醉酒呕吐的人,习惯吗?”
                          我只说:“慢慢便好了。”
                          她低下头,说:“想那个极其寂寞。”
                          我说:“人人都一样,哎,到站了。”
                          我要在雪特莱转车。我们在雪特莱车站分手,她住在九四区,圣莫奈。我们挥手说再见。走的时候,我转头看她一眼,她随着一个黑人走着,一头细密的黑发,分明是个东方女子,显得非常脆弱。我总觉得万分不该,又说不出不合情理的地方。仿佛人生不应如此,但又想不出更好的办法,还是赶着走路,最后一班地铁,赶不及,便没有了。真的有点岁月催人的味道,我原不是动辄感触的人。来了巴黎六年,经历这些离离合合,发觉感触其实是一种奢侈。但那一晚,还是有点感触,未知是否因为叶细细的缘故。
                          


                          24楼2010-08-29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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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叶细细后来找我,是要我帮忙。她要搞居留证,需要一个法籍人士的担保。好女子,花二十法郎,在地车站买一打粉红玫瑰,便要哄着我。那天正忙,我也没怎么招呼她,我把玫瑰插在她的桌面,她喝着茉莉花茶,读着罗拔纪叶的小说,偶然抬起头来,微笑着,仿佛很得意。那天我的工作好像也分外轻松,待我下班,她先在门口等着我,靴子踢得老高,见我,叫我:“大姐。”撒了我满身的玫瑰花瓣,隐隐有香气。夜前刚下雪,空气有清白的气息,我道:“走。”二人匆匆迈步便去。
                            她买了饺子皮、瘦肉、白菜,束起发在我住处做饺子,我在收拾法兰丝雅留下仅有的几张照片、几封信,一把将它们弃掉,犯不着为前尘留太多的记认。细细见了,皱眉说:“当初怎会嫁给这个男人?”
                            我摇头:“当初又怎会来巴黎?”
                            她笑:“来学做饺子。”
                            后来又低声加了句:“受折磨。”
                            我已无从说起,只好不答腔。正是各有前因后果,不必细说。饺子热气腾腾,二人对坐,眼前蒙眬,仿佛便亲近了许多。她吃了一大碗,忽然说:“从前不吃中国菜。”
                            我笑:“事情总是在失落以后发生……”
                            她停了筷子久久不语,热气冷却,成了小小的水,在她的脸上,几乎悄然滴落。
                            我说:“何必要来这许远呢,反正处处都一样。”
                            她才慢慢地动筷,说:“当初是因为不清楚自己要抓点什么,所以来了;来了就更不清楚。”我说:“来吃。”
                            她笑:“或许是。”
                            二人把一大碗饺子吃清光。细细真能吃。
                            后来我们又去看了几次电影。天气好的时候,我们会在街上走走。细细最喜欢蓬皮杜中心广场卖艺的那一队墨西哥人。巴黎是这样的节日城市,鸽子飞扬,行人穿戴美丽,到处有歌舞。细细有时很高兴,有时看来又十分烦恼。有时微笑着,有时眼角凝着泪。有时我怀疑自己的眼睛,因为她的悬疑不定。有一次,我们喝完咖啡,又到蓬皮社广场去看墨西哥人。一个墨西哥女子,不知是否病了,坐在那群弹吉他吹笛跳舞的艺人身后,正在咬唇掉泪。
                            细细看着突然说:“大姐,我恐怕活不久了。”
                            我正想说:“怕你也是。”
                            转头看她,她仰着脸,微微张着唇,正在很努力地呼吸。此时我非常恐惧,紧紧拉着她的手,就要把她拉回来的样子,就在那一刻,我想到了自身的将来。我来了巴黎以后,我学会不大想将来。反正亦无将来可言,就不要去想了。
                            我这样告诉细细,她低着头,说:“说的是。” 


                            25楼2010-08-29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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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后来细细好一阵子没来找我。我写了一封信给她,她也没有回信。她整个人仿佛消失了。巴黎又连续多天下大雪,人人都瑟缩在室内,餐馆的生意也冷清了。整个世界仿佛小了许多;从来没有人的存在。有时整个餐馆无人,我便坐着抽一支烟,发觉烟是蓝的,怆然有一种极辛辣刺热的味道。静静想一想。原来这是细细常坐着等我的桌子,我不禁有点茫然。
                              细细再来找我的时候,清瘦了好些,愈发显得弱了。她轻轻拉一下我的衣袖,说:“大姐,有没办法替我找点工作呢?我破产了。”
                              我不禁摇头:“你又无工作证,只能做Au Pair。”
                              她失声道:“我何必跑这许远替人带孩子,要落到那个地步吗?”
                              我笑:“我一天工作十几小时呢,叶细细,你以为巴黎是什么好地方?”
                              我掏了二百法郎给她。她接过了,紧紧地抓着那两张纸币,我按着她的手,说,“日后慢慢还给我。”
                              她把纸币塞回我手中,说:“还是不要了。”
                              我不禁说:“何必逞强呢?”
                              她扬起头来,这样笑一下,说:“不谈这个了,很久没见,我们外出走走。”
                              我告了一个下午的假,拿了大衣便走。
                              大雪天气,冷得我们二人直发抖。她拉我,“到我住的地方。”
                              我们到了九四区。九四区极清静,马路两旁的大树都挂满雪花。我说:“其实这城市很美。”
                              她答:“都无干了。”
                              我不禁伸手扶她一下,她转脸来对我笑一下,又有点不近人情的味道,我不自觉加快了脚步。
                              细细住在莫里斯路,因为树密,有点阴暗。她的房子在顶楼。巴黎房子全是团团转的楼梯,爬到梯顶。人已全然失去方向。她靠在门上微微喘气,脸色苍白,用钥匙开门的时候,手在颤抖,我拿过钥匙,替她关门,皱眉说:“你不如回香港吧。此地不是留人的地方。”
                              她轻轻抚着墙,说:“香港也不长久。”
                              我说:“起码有亲人呀。”
                              她回头说:“进来吧。”
                              房内十分凌乱,到处都是干了的花瓣、面包屑、旧衣服,及撕下的书页、写满了字。她在插电炉,烧开水。突然“啪”的一声,面前闪着火光,她笑:“总是这样,这炉我在街上拾来。老漏电。”
                              我随便坐在她的床上,发觉床上散落的书页竟是教科书。我拿起来读一下,她在书页上写着信,上款“詹克明”。我也不好读下去,急忙放下纸张。她看见了,便道:“已经两个月没上学。来到这年纪,书都念不下去。”
                              我不禁站起来,走到窗前。看着脚下的巴黎微微起伏,延展开去。时值午后,巴黎天色,一片昏暗,不见尽处。我喝着热开水,问:“叶细细,所为何事?”
                              她走近我身,轻轻地说:“我时常站在这里看风景,有时也会问这样的问题。”她突然推开了窗,一阵冷风吹来,我不禁打了一个大冷战。她关上了窗,道:“有时吹一下风,连问题也不会问了。”
                              我们二人,静静站在窗前,开水冒着热气,大家都没了话。我此时心底有一种明白,说不清楚,只是日远天遥,事事都无干的一种情景。良久,我方说:“细细,你令我害怕了。”
                              她轻轻伏在我的肩上,发极细。我说,“好好歹歹,一天也是一天,能够活着就活着。”
                              她一动不动,只是身体还微微觉得暖。我心里突然挺难受,想着:划不来。便跟她说,“要回去工作了。”
                              她说:“好。”便要下楼送我。我望着她,还是在门口塞了两百法郎给她,便匆匆离去。
                              她并没有随来,回头看她,她手捏着两百法郎,站在门口,有一点天真的神气。我扬手叫她回去,她稍一迟疑,便慢慢没在门后,关上了门。我的心猛然一震,仿佛是生离死别,极其不安,想回头去看她,想想,还是算了。我也无能为力,能够让自己好好地生活,已经极不容易。
                              下楼梯来,雪愈下愈密了,我发觉我把一只李子青的皮手套遗在细细的房间里。我也没再去拿回手套,大概是存心避着。不知怎的,自从跟法兰丝雅离婚后,靠近了人,都隐隐觉得危险。
                              人年纪来了,毕竟精力不比从前,能够安稳就尽量安稳,因此我又渐渐把叶细细忘了。 


                              26楼2010-08-29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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