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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膛手傑克案重大嫌疑人】亞倫·柯斯敏斯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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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吧友討論到此人,順手把相關的一篇資料給翻譯了。
根据梅尔维尔·麦克纳滕(伦敦警察厅助理专员)在1894年的备忘录中的说法,比托马斯·卡特布什更有可能成为开膛手杰克的三个人之一是“柯斯敏斯基”,系:“白教堂区住户,波兰犹太人。此人精神错乱,独来独往,不喜人际交往,且生活习惯堕落。他非常憎恨女性,尤其是妓女阶层,有强烈的杀人倾向;他于1889年3月被送往精神病院……”
来自两位最高级警官的质疑
柯斯敏斯基特别值得注意,因为除了麦克纳滕之外,对开膛手杰克的调查负有直接责任的两名最高级别的官员也认为在开膛手杰克案中,此人有重大嫌疑。
罗伯特·安德森的证词
1910年,负责谋杀案的助理专员罗伯特·安德森爵士在回忆录中写道:伦敦鲜少有毫无头绪的谋杀案,而“开膛手杰克”案则不属于此类。我只想补充一句,唯一一个目击过凶手的人,在与嫌疑人见面时,毫不犹豫地认出了他;然而此人拒绝出庭作证……据悉,此人是波兰犹太人,需要指出的是,我说他是“波兰犹太人”只是在陈述一个客观事实(意即并不是发表针对犹太人、排斥犹太人的言论)
总警督斯旺森备注的细节
尽管安德森没有说出这名嫌疑人的名字,但很明显,他指的是麦克纳滕的备忘录里所提到的“柯斯敏斯基”,1987年,当首席检察官唐纳德·斯旺森所留存的安德森回忆录被公开时,这一信息得到了证实。斯旺森是负责评估开膛手杰克案全部线索的警督,像他那样全面了解谋杀案的每一个细节的相关人员并不多。当安德森的回忆录《我的警界生活的光明面》出版时,他和安德森成为了坚定的朋友,并且收到了安德森亲笔签名的副本。斯旺森对安德森的叙述进行了备注,并提供了更多的细节。
安德森在回忆录中谈到,曾一名证人“毫不犹豫”地指认了该案的嫌疑人,然而该证人却拒绝为警方提供为嫌疑人定罪的证据。对此,斯旺森解释称,这是“……因为嫌疑人也是犹太人……而出庭作证则必然导致凶手被绞死,而证人不希望这一事实不断涌现在自己的记忆中……”(意即犹太人本就是饱受苦难的群体,如果一名犹太人出面指证另一名犹太人参与了谋杀,必定会使得该社区内犹太人这一群体遭到排斥,而对证人而言,“自己人指控自己人”是他不愿意面对的)斯旺森接着说,经过鉴定,嫌疑人被送回了他哥哥位于白教堂的家中,市局一直派人在监视他。不久后,这名嫌疑人先是被带到斯代普尼的收容所内,此后他又被人转送往科尔尼·哈奇精神病院,据斯旺森说,他不久后就死了。
斯旺森的备注以“柯斯敏斯基有重大的作案嫌疑”的有力声明结束。
柯斯敏斯基是谁?
目前已知的重大嫌疑人名叫亚伦·莫德·柯斯敏斯基,系波兰裔移民。其父亲亚伯拉罕·约瑟夫·柯斯敏斯基是一名裁缝,艾伦的哥哥艾萨克也从事这一行业。据悉,艾萨克在1871年至1873年间的某个时间段抵达伦敦,他在伦敦成为了一名口碑较好,生意兴隆的裁缝。现已无从得知亚伦·柯斯敏斯基具体是什么时候抵达伦敦的,可能是在1880-1881年左右。此外,人们对亚伦在伦敦的生活状况几乎一无所知。根据他后来的医疗记录显示,他的职业是“理发师”,但该记录同样表明,亚伦·柯斯敏斯基在抵达伦敦之后的数年内从未从事过任何工作。
亚伦·柯斯敏斯基于1889年的出庭记录
在白教堂谋杀案发生前后的公开记录中,有一条关于他的简短信息。1889年12月,他因在公共道路上遛狗,却未给犬只佩戴防止吠咬路人的安全嘴套而被传唤到伦敦市政厅法庭的几位事主之一。《劳埃德周刊》在1889年12月15日星期日的一期中报道了这一出庭情况:亚伦·科斯明斯基因相关违法行为而被传唤到庭。
警员博勒说,他看到被控方带着一只未戴安全嘴套的狗,当事主被问及名字时,他报出了“亚伦·柯斯敏斯基”这一名字,而他的哥哥纠正称,弟弟的真名叫亚伯拉罕。被控方辩称,自己并非狗主人。他的哥哥说,到了这里(警察局),还是叫亚伯拉罕更有利,不过此人的姓氏确系柯斯敏斯基。
律师博雷多尔·基舍尔爵士提出事主需要缴纳十先令的罚款方可离开。被控方则坚称,根据犹太人社区的相关习俗,星期天不宜缴纳罚金,因此拒绝了该提议。于是,警察局要求被控方于下个星期一补缴罚金。"
资料来源:《劳埃德周刊》,1889年12月15日,星期日。
精神病的征兆
到1890年中期,亚伦·柯斯敏斯基出现了精神疾病的症状,并于1890年7月12日住进了位于东伦敦麦尔安德老城区的收容所。当时,亚伦的住址是SionSquare 3号。他在这一场合的逗留时间相对较短,三天后即1890年7月15日离开那里。1891年初,他被重新收容,这一次他的住所是格林菲尔德街16号,这是他的姐夫莫里斯·卢布诺夫斯基的家,莫里斯·卢布诺夫斯基与亚伦的姐姐玛蒂尔达系夫妻。此次收容不久,亚伦被证明精神失常,1891年2月7日,他被转移到位于科尔尼哈奇的米德尔塞克斯郡精神病院。根据其入院登记表显示:亚伦·柯斯敏斯基时年26岁;职业是“理发师”;精神错乱的推定原因一栏填写着“未知”——尽管后来补上了“自虐”这一说明;而相关联系人的信息栏内填写的内容是:“兄长,沃尔夫·亚伯拉罕”,而其兄的住址则显示为:商业街莱恩角8号。邮编为:E1(即“东1区”)。值得注意的是,入院登记资料上显示,亚伦对不具有暴力行为倾向。如果确定他是开膛手杰克,那么这一信息栏的内容则属于重大纰漏。
亚伦·柯斯敏斯基患有精神疾病的指征
入院登记资料还罗列了以下内容,以证明此人需要医疗介入。
1. 他宣称自己的行动完全由一种本能引导而构成,这种本能构筑起他的思想体系。
2. 他宣称自己知道人类发展历程走向。
3. 他拒绝他人提供的食物,因为他受到感召,故而拒绝他人施舍食物。也是基于同样的理由,此人称自己只吃从水沟里捞出来的东西。
相关记录引用了一名证人的证词,该证人名叫雅各布·科恩,其住址是圣保罗区卡特巷51号。据相关内容显示:亚伦·柯斯敏斯基走在街上时,会从水沟里捡些面包吃,从水龙头里喝水。他拒绝食用他人提供的食物。此外,他还曾拿刀威胁要取走他姐姐的生命。另外,此人生活习惯很差,拒绝洗澡,身上十分肮脏,且多年来拒绝从事任何正当职业换取收入。
被转移到利维斯顿收容中心
亚伦·柯斯敏斯基在科尔尼·哈奇中心度过三年多的时间。据悉,此人在收容中心期间,曾多次被描述为“极度迷惑和忧郁”,“由于其犯有妄想的症状,很难与之正常沟通交流”,“语无伦次、冷漠、易激动”,“内向、沉默、自闭”,“沉闷而空虚”。1894年4月19日,亚伦被转移到利维斯顿收容中心,并在该收容中心度过了其余生的25年,1919年3月24日在那里去世。
否认亚伦·柯斯敏斯基系开膛手杰克的相关论点
精神分裂症、妄想症、偏执狂和语无伦次都是阿伦·柯斯敏斯基表现出来的明显特征。然而,有很多人反对称之为开膛手杰克。斯旺森显然对亚伦的后续人生历程知之甚少,因为柯斯敏斯基并没有像斯旺森所声称的那样,在被科尔尼·哈奇收容后不久死亡。事实上,他活了很多年,1894年转到利维斯顿收容中心,1919年在那里去世。在整个收容期间,亚伦·柯斯敏斯基从未被指“有暴力、杀人倾向”,他的相关登记信息以及就诊记录中明确指出,亚伦从未有过会对他人生命造成威胁的迹象。其他的一些相关记录显示,亚伦·柯斯敏斯基的情绪很容易激动,唯一有关他暴力行为的记录是:此人曾抓起一把椅子,袭击一名服务人员。
尚无确凿证据
安德森和斯旺森是开膛手杰克案直属责任人,此外,当时两人的警衔最高,因此他们都能充分地掌握有关此案的全部线索。尽管如此,这些线索却仍然十分有限,无法有效指证嫌疑人。根据他们两位警方人士的记录来看,或是他们指的是同样拥有“柯斯敏斯基”这一姓氏的其他人,亦或是仍有更多关于亚伦·柯斯敏斯基的信息尚未曝光,否则几乎没有直接证据表明亚伦·科斯明斯基与开膛手杰克谋杀案存在明确关联。
亚伦·柯斯敏斯基速写像


IP属地:浙江1楼2023-01-13 19:32回复
    是的,就是这两位警官的笔记。
    我认为这是最接近事实的了。


    IP属地:广东2楼2023-01-14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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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教堂案1888年案发,1892年,伦敦警方宣布停止侦办白教堂连环凶杀案
      再看看其他大案,例如美国十二宫案,上世纪60年代末案发,案件至今仍然是开放调查状态
      短短四年,白教堂案在没抓到凶手的情况下就停止侦办。
      再结合探长的笔记,2014年披肩的新闻,非常耐人寻味了。


      IP属地:广东4楼2023-01-14 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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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色列史瓦兹,当年唯一的一个目击证人
        当然也有其他人可能看到过凶手,但是那些都是只能看到背影,或者看到一个大概轮廓的
        以色列史瓦兹是唯一一个近距离看清凶手正脸的人。所以他的证词尤为重要。
        伊丽莎白·史泰德案
        伊丽莎白·史泰德死亡前几分钟,被人发现,在一个小巷子里,她与一个男人发生争执
        以色列史瓦兹的证词:当时经过一个巷子的时候,看到一个男人正在袭击一个女人,以为是夫妻间吵架,不想惹麻烦,便迅速走开了。
        之后的几分钟后,伊丽莎白·史泰德的尸体被发现。
        第二天,在停尸房里,以色列史瓦兹认出了这就是之前看到的那个女人。
        而他看到袭击伊丽莎白·史泰德的男人,就是亚伦柯明斯基
        伊丽莎白·史泰德与其他受害者不同是,并未开膛破腹,只是被割喉
        在伊丽莎白·史泰德的尸体被发现46分钟后,凯萨琳·艾道斯的尸体被发现。
        警方认为有可能是凶手在杀害伊丽莎白·史泰德前,被人目击到,所以在实施杀害时,并未像前几起案件一样开膛破腹,只是割了喉便迅速离去。46分钟后,凯萨琳·艾道斯的尸体被发现。凯瑟琳的尸体依旧是被割喉,但这次腹部却像前几起案件一样被割开了。由于巡逻的警员声称凯瑟琳的尸体被发现前,案发的主教广场并无异样。说明凶手在杀害凯萨琳·艾道斯时,没被目击到,这次他可以有足够的时间来开膛破腹
        当年侦办案件的两个经手人
        助理长官罗伯特安德森和探长唐纳德斯旺森评述:“只有眼力好的人才看的到凶手。”
        此话令人耐人寻味。到底谁才是眼力好的人?
        为什么罗伯特安德森和探长唐纳德斯旺森只是在自己的笔记自传里写亚伦柯明斯基是凶手
        没直接对外公布?为什么在没抓到凶手的情况下,短短四年就宣布停止侦办此案?
        为什么以色列史瓦兹向警方提供了目击证词,却拒绝出庭指认凶手?
        个人看法:以色列史瓦兹是犹太人,亚伦柯明斯基也是犹太人(波兰犹太人)
        如果以色列史瓦兹指认了亚伦柯明斯基,那柯明斯基就会上绞刑架。
        当年在伦敦,反犹风盛行。如果指认了,那大众都知道,这些命案的凶手原来是一个犹太人
        本来犹太人就被排挤,现在又有个犹太杀人魔,那肯定会引起更大的混乱。到时候发生的后果,可能远远大于5名妓女的死亡
        而犹太人知道了是以色列史瓦兹指认了柯明斯基,才会让犹太人的生存受到严重排挤,有可能会杀了他
        所以以色列史瓦兹拒绝出庭指认,搞不好指认后自己命都没了
        而警方意识到这并不是简单的凶杀案,其背后涉及的,有可能是无法挽回的种族冲突
        再加上几名受害者的身份是妓女,并无很大的社会存在价值。
        如果死者是皇家贵族子女之类的,案件有可能就不一样了
        考虑到种种缘故
        所以警方只能在案发后短短四年,1892年,宣布停止侦办此案
        虽然未抓到凶手,但这可能是对警方来说,是最好的处理方式了
        两位警官,在自己的笔记自传里,说话好像只说一半,让人感到意犹未尽,我想这就是原因吧


        IP属地:广东5楼2023-01-14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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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年侦办此案的刑事调查局长官 罗伯特安德森

          探长 唐纳德斯旺森

          选自罗伯特安德森自传内容
          翻译:说他是波兰犹太人,我只是在陈述一个明确的事实。我的话是为了说明种族,而不是宗教。
          因为谈论一个令人厌恶的生物的宗教会激怒所有的宗教情感,这个生物的无法言说的罪恶使他降到了比野兽更低级的程度


          IP属地:广东6楼2023-01-14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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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88年9月30号凌晨1点,伊丽莎白史泰德的尸体被一位车夫发现。仅过去46分钟后,凯瑟琳艾道斯的尸体在主教广场被发现。凌晨三点,一位搜寻可疑嫌犯的警员在高斯顿街(Goulston Street)附近发现件沾满血的衣物,经过鉴定是凯萨琳·艾道斯身穿围裙的一部分。而在衣物掉落的附近高墙上,发现疑似凶手用粉笔写下的一行文字:“The Jews are not the men to be blamed for nothing(犹太人不是无故会遭人怨恨的民族)”但另有刑警记得是"The Jews are the men that will not be blamed for nothing(犹太人不是甘于被无故责难的民族)"。之后警察督察长汤玛斯·阿诺德(Thomas Arnold )到现场巡视并观看这句留言,因担心该墙上涂鸦天亮后被路人看到,反而激起反犹太主义者的情绪,当场下令擦去。
            有人认为墙上的留言是凶手写的,有人认为不是凶手写的,是一个路人经过时,借题发挥,以凶手的口吻写的,以此来引起大家对犹太人的重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不管是谁写的,从这个事情可以看出,犹太人在当时的受压迫排挤程度,可见一斑


            IP属地:广东来自iPhone客户端9楼2023-01-15 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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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謝謝樓上的精彩分析。這些資料此前我也沒看到過。
              那麼進一步追問就是:亞倫·柯斯敏斯基在殺人的時候,是否處於發病狀態?我在想,可能當時對精神病人的指控并不像我們現在所公認的那樣,一定程度上可以減輕罪責或免責。而相較之下,猶太人問題比起精神病問題更為敏感。事實就是,即便到了今天,這仍然是一個敏感的話題。如果柯斯敏斯基是在清醒的狀態下作案,那麼整個社區都將陷入混亂——今天的倫敦東區仍然不是什麼安全的地方,比1888年那陣好多了,但整體治安水平仍然無法和我國的城市相比,實際上,我國現在就算是村鎮,也大多實現了天網覆蓋,而我在2017年重回倫敦的時候,並未發現這一點,這就可想而知了。
              另外一個問題,雙尸夜,兇手從史泰德的現場到艾道斯的現場是否使用了交通工具?


              IP属地:浙江10楼2023-01-15 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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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10楼问题。
                1.亞倫·柯斯敏斯基在殺人的時候,是否處於發病狀態?
                2.雙尸夜,兇手從史泰德的現場到艾道斯的現場是否使用了交通工具?
                1.因为伦敦官方从未对外公布亚伦柯明斯基就是凶手。只能说,“亚伦柯明斯基是凶手”是当年伦敦警方内部的共识。而并未对外公布结案的原因是怕引发“种族冲突” “种族矛盾”
                所以亚伦柯明斯基的资料,应该大部分都在警局内部的档案里,我们外人只能够上网查到一小部分。
                我们之所以还能看到一小部分资料是因为案件已经过去100多年了,而当年,伦敦警方都是秘密调查亚伦柯明斯基,怕的就是引发当时社会的大冲突事件。
                关于“亚伦柯明斯基在杀人的时候,是否处于发病状态” 因为查不到有关这方面的资料(可能并未公布),所以我只能个人推断了,姑且一看吧。以后要是有相关的资料新闻爆出来,我会第一时间发到吧里来。
                梳理下时间线:
                根据当时对亚伦柯明斯基的调查,他于1891年2月被送往精神病院。
                当时他的症状是:出现幻听,幻想有人要吃掉自己
                很明显,当时他的状况已经不具备杀人能力了
                但不代表他2年多以前不具备杀人能力。
                1888年11月9号的玛莉·珍·凯莉案件是官方认定的案件中的最后一个受害者,从此之后,凶手销声匿迹。
                1889年12月,亚伦柯明斯基因在公共道路上遛狗,却未给犬只佩戴防止吠咬路人的安全嘴套而被传唤到伦敦市政厅法庭。
                法庭上,亚伦柯明斯基被问道:“为什么要使用假名?”
                亚伦柯明斯基回答道:“我喜欢用亚伯拉罕,因为柯明斯基有点难以拼写”
                根据法庭上的记载,亚伦柯明斯基表现得相对头脑清晰。
                如果1889年亚伦柯明斯基精神状况是正常的,那足以说明1888年他有能力犯下案件
                如果用数字1~10来表示亚伦柯明斯基的精神状况的话,1代表发病,10代表最清醒状态
                那1888年,亚伦柯明斯基的精神状况至少也有8。
                也许前几起案件(官方认定5起),他的精神状况是8以上,到了第五起玛丽凯丽案时,他的精神状况达到了最低谷。因为玛丽凯丽的尸体是被残害的最严重的。这些足以说明,随着时间的推移,亚伦柯明斯基的精神状况越来越差。到了1891年完全病发后他被送入精神病院。
                自此以后,他就基本一直生活在精神病院,直到1919年病死。
                有个细节可以看出,1888年案发期间,亚伦柯明斯基的精神状况还是相对正常的
                双尸夜的那天晚上,伊丽莎白史泰德的尸体被一个车夫发现。而在尸体被发现前的十几分钟,亚伦柯明斯基被一个目击者(以色列斯瓦兹)看到,当时他正在袭击伊丽莎白史泰德。而亚伦柯明斯基看到以色列斯瓦兹后,骂了一声,以色列斯瓦兹以为是夫妻吵架,不想惹麻烦,就走了。
                10分钟后,伊丽莎白史泰德的尸体被一个车夫发现。
                而伊丽莎白史泰德不同于前几起案件,并未被破腹,只是被割喉。
                很明显,这就是在犯案前,被目击到了,怕被发现,就只是割喉后逃跑,因为破腹需要更多的时间,更多的时间意味着被发现的可能性更高
                从这里可以看出,亚伦柯明斯基还是有一定的反侦察能力的。
                而且几起案件都是在晚上,地方都是相对偏僻,不易被人发现。
                这说明凶手有一定的谋划能力,而精神病发作的情况下是思考不到这些的。
                精神分裂症不可能一天24小时都是发病状态,也许今天还好好的,第二天就想杀人,然后第三天就变得跟正常人一样
                所以我个人认为,1888年的亚伦柯明斯基,在案发期间,头脑还是相对清晰,但是已经有了精神病的征兆,只是没完全发病,还是具有完全行事能力的。
                2.个人认为 步行和坐马车的可能都有,但是步行的概率大一点,坐马车的概率很小
                因为伊丽莎白史泰德和凯瑟琳艾道斯的被害时间仅差45分钟左右,两者的案发地点距离是1英里(1.6公里)
                如果凶手坐马车的话,身上粘的血肯定会被马夫怀疑,而马夫第二天肯定也会去报案
                但是如果回家把衣服换掉,再去第二个地方,那时间恐怕很紧凑
                所以在不被怀疑的情况下,顺利到达第二地点杀害凯瑟琳艾道斯,步行是最好的选择
                双尸夜,两者的被害时间仅差45分钟,两个地点距离只有1.6公里
                步行的话,时间来得及吗?
                做了个实验,1.6公里,正常匀速的走,大概需要多久呢?
                因为每个人的身高腿长不一样,所以时间也不统一
                一个成年男子,走完1.6公里大概需要用时15~20分钟
                根据当年警方对凶手的描述,身高大概在165~170之间,体格健壮
                姑且算他走了25分钟,那么到了第二地点之后,他仍然有20分钟的时间去寻找被害者和实施杀害行为
                当年法医对凯瑟琳艾道斯进行尸检后,给出的结论是:杀人过程不少于5分钟
                所以凶手步行25分钟,到达案发地点后,仍然有20分钟的作案时间,是完全来得及的
                而在杀害伊丽莎白史泰德前,凶手已经被目击到,他正在袭击被害者。直接导致凶手害怕目击者去报案,所以
                伊丽莎白史泰德只是被割喉,并未被破腹(时间越长被发现的几率越高)。而45分钟后,凯瑟琳艾道斯被杀害,说明凶手在杀害伊丽莎白史泰德后,杀人欲望并未消除,反而因未在尸体上破坏而感到不尽兴,选择去寻找下一个被害者。
                所以,凶手实际步行去第二地点的时间,肯定比我推算的时间更短(走的非常急切)


                IP属地:广东11楼2023-01-17 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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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謝謝樓上的精彩解說,主要是兩個現場之間的圖上距離還是蠻大的,所以始終有疑問。不過我離開那邊也很久了,下次有機會實地去走走看,大抵就知道情況了。如果坐馬車的話,那麼有同夥或自己駕車也是可能的。不過自己駕車就涉及到凱瑟琳·艾道斯一案的時候馬車停放在哪裡的問題,而且也肯定會留下線索。有同夥的話,那麼就要考慮到萬一同夥向警方揭發的問題,這樣,後面的瑪麗·凱麗案就很難發生,應該說,最合理的推測還是步行。


                  IP属地:浙江12楼2023-01-17 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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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一下,柯斯敏斯基在进入精神病医院的登记表复制件。画了红线的就是他的入院登记信息。


                    IP属地:浙江来自iPhone客户端13楼2023-01-19 01:33
                    收起回复
                      顺手补充下吧友疯狂DK21此前就杰克系柯斯敏斯基的推论的原文,有兴趣的用户可以点:
                      https://tieba.baidu.com/p/7890301642
                      相关讨论请回复本帖,勿跟原帖。
                      感谢。


                      IP属地:浙江14楼2023-01-19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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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待以后会有更大的新闻或者报道出来吧。像这种世纪悬案,一般好几十年来才出现一点点线索。自2014年披肩DNA鉴定新闻以后,至今将近10年都没重大线索报道。倒是民间感兴趣的自发调查很多。希望有一天伦敦当局重启调查,给案件来个真相大白


                        IP属地:广东来自iPhone客户端15楼2023-01-19 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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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吧主,请教一个问题2017年你去伦敦东区后感觉马路照明如何?


                          IP属地:上海来自手机贴吧16楼2023-01-24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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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广东17楼2023-01-25 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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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可能柯斯米斯基只是其中第四个受害者的凶手,其它有可能是其它人,比如卡尔.费根鲍姆或者卡特布什


                              IP属地:四川18楼2023-01-26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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