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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习: 元道德伦理学中的康德 “定言令式”或“绝对令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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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伦理学 康德 “定言令式”或“绝对令式“ ( Categorical imperative)
定言令式,是德意志哲学家康德在1785年出版的《道德形而上学的基础》一书中所提出的哲学概念。
康德认为,道德完全先天地存在于人的理性之中。只有因基于道德的义务感而做出的行为,方存在道德价值。
因心地善良而做出的义举,或是因义务而做出的德行(譬如军人因救灾而牺牲),都不能算作真正有德的行为。


IP属地:加拿大1楼2020-05-04 05:26回复
    道德应当,而且只应当从规律概念中引申演绎而来。尽管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都遵循某种规律,但只有理性生物(人)才具有按照规律的理念而行动的能力(自由意志)。就客观原则对意志的约束规范而言,其命令尽管是强制的,但同时也是理性的。这种理性命令的程式,就叫作“令式”。
    令式有两种。如果某种行为无关于任何目的,而出自纯粹客观的必然性,那么这种令式才是“定言令式”。如果行为是实现目的的手段,则被康德称为“假言令式”。


    IP属地:加拿大2楼2020-05-04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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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德认为,定言令式总是先天而综合的。
      康德在道德形而上学的基础中表明,定言令式为先验的自由的理性基于自律即“意志在一切行为中对于自己是一项法则”为自己所立的法则,其表现出的原则即为“除非你的格律也能将自己视为一项普遍法则,否则不要依之而行动”,其内容即为定言令式且亦为道德的法则。


      IP属地:加拿大3楼2020-05-04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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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言命令”或“绝对命令”相对地就是不考虑这个命令的内容和可能带来的结果,只考虑这个命令的形式和动机,非要举例的话也可以用上面这个例子,就是“你(我)应当与人为善”,就是一个不管怎样去与人为善和由此带来结果的命令,并且这个命令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必须去执行的。


        IP属地:加拿大4楼2020-05-04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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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面康德可普遍性原则, 类似于中国古代思想家孔子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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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自《论语·卫灵公》:“子贡问曰:“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IP属地:加拿大6楼2020-05-04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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