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亲爱的露西,这是我最后一次来看你了,一周后我就将搬离多雾的伦/敦,这个我生活了一辈子的城市,它那么美,我对它有太多太多说不出的留恋。我出生在这里,熟悉每一场雨的呼吸,我们在这里相识、相恋,还有那个笑料百出的订婚仪式——亲爱的,现在的你和那时一样美,一样年轻,我却已经苍老得连我自己都几乎认不出合照上那个英俊的、有着一头金发和一双灰蓝色眼睛的小伙子和镜子里这个满脸皱纹、腰背佝偻的老头子是一个人了。
自从那场战役之后,我因为右腿上的伤而不得不退役,我想,这伤口恐怕是战争唯一没有拿走却给予我的东西了,但它却是我的勋章,它令我自豪——比墙壁上那枚闪闪发光的军功章还要让我自豪得多。
我一个人回到我们的家中,坐在摇椅上,听它吱呀作响地轧着地板,腿上盖着厚厚的毯子,我独自在那幢房子里度过了四十余年的时光,现在回想起来,四十年不过只是眨眼之间,那平淡悠闲无所事事的四十年远没有船上惊心动魄的那段日子在我脑海中来得长久,我到如今还能轻易回想起那些铭刻在我内心的日子,我爱的人们与我同在。
决定离开时,我踯躅了许久,最终只带走了我那几样旧东西。当年我答应过一个人要去看他,现在,到了实现承诺的时候了。
【贰】
“认识你真高兴,我叫伯恩·柯克兰。”眼前这个精神十足的漂亮小伙子是我在队伍里认识的第一个人。作为一个马上将要上战场的新兵,我和大多数人一样拘谨又胆怯,但是对于这种大方开朗表达友好的方式,我实在没有办法敷衍,于是我冲他笑了笑,伸出手去:“伙计,你好。”
我和伯恩很快就混熟了,现在他正站在我身后整理自己的食物,并且嘟囔:“又是司康饼……哦老天!希望那家伙别在这艘船上,否则我一定会吃到吐!”
我转过身好奇地问:“那家伙?”
“是啊。”他俏皮地耸了耸肩,挠挠浅金色的短发,“是我哥。”
伯恩很少提到他的家庭,不过在他数次不经意的话语间,我能判断出他有个大家族族长一样的兄长,年轻却古板,厨艺让人抓狂,固执严苛得常常让人无法接受,不过确实是个很会照顾人的好哥哥……那个人的形象就像寥寥几笔就能勾勒出的轮廓,复杂鲜活得让人轻易就能从少年故作嫌恶的语气中听出崇敬和依赖,但我无论也没有想到,就在我们讨论完这个话题不久,我就亲眼见到了这个人。
带领我们的是个留着大胡子的军官,总是喜欢昂着下巴,用从眼角溜下来的眼光看人(伯恩私下学过他这个表情不少次,为此我们没少受他的白眼),在开船前,他站在队伍最前面对我们作最后一次训话,再次强调海军纪律条令,然后,我们的命运就将交付给同伴,以及海洋。
就在他唾沫横飞的时候,他身后突然传来一个语气平淡的声音,与他此时的“声情并茂”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人都齐了吗?”
军官脸上惊慌失措地表情停留了几秒,然后迅速换成讨好,挤出恭维的笑容:“当然齐了,柯克兰先生。都齐了!”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亚瑟·柯克兰。他看上去很年轻,穿着深蓝色的军服,套着黑色的长靴,腰背笔直,硬质鞋跟踏在甲板上发出沉重的声音。他说话时咬字生硬又刻板,和那些上了年纪的老头子一样墨守成规,虽然他的声音和发音都优雅得让最严苛的语言学家也无可挑剔。他的头发是真正的金色,零碎遮挡住眉毛和耳朵的短发像阳光一样灿灿夺目。一双祖母绿般的瞳仁,仿佛精灵赐予的森林的颜色——相信我,那真的十分罕见。他的皮肤很白,而且细腻,一点儿也不像被带着腥气和盐分的海风打磨过,嘴唇甚至是浅浅的蔷薇色,整张脸简直可以用“完美”来形容,但你能清清楚楚感觉出他的固执和孤僻,他谈论起打仗来驾轻就熟得像在喝一杯红茶。
那个时候的我还什么都不知道,满心只有为国而战的热情,但不久,我才意识到那些不对劲的地方。
亲爱的露西,这是我最后一次来看你了,一周后我就将搬离多雾的伦/敦,这个我生活了一辈子的城市,它那么美,我对它有太多太多说不出的留恋。我出生在这里,熟悉每一场雨的呼吸,我们在这里相识、相恋,还有那个笑料百出的订婚仪式——亲爱的,现在的你和那时一样美,一样年轻,我却已经苍老得连我自己都几乎认不出合照上那个英俊的、有着一头金发和一双灰蓝色眼睛的小伙子和镜子里这个满脸皱纹、腰背佝偻的老头子是一个人了。
自从那场战役之后,我因为右腿上的伤而不得不退役,我想,这伤口恐怕是战争唯一没有拿走却给予我的东西了,但它却是我的勋章,它令我自豪——比墙壁上那枚闪闪发光的军功章还要让我自豪得多。
我一个人回到我们的家中,坐在摇椅上,听它吱呀作响地轧着地板,腿上盖着厚厚的毯子,我独自在那幢房子里度过了四十余年的时光,现在回想起来,四十年不过只是眨眼之间,那平淡悠闲无所事事的四十年远没有船上惊心动魄的那段日子在我脑海中来得长久,我到如今还能轻易回想起那些铭刻在我内心的日子,我爱的人们与我同在。
决定离开时,我踯躅了许久,最终只带走了我那几样旧东西。当年我答应过一个人要去看他,现在,到了实现承诺的时候了。
【贰】
“认识你真高兴,我叫伯恩·柯克兰。”眼前这个精神十足的漂亮小伙子是我在队伍里认识的第一个人。作为一个马上将要上战场的新兵,我和大多数人一样拘谨又胆怯,但是对于这种大方开朗表达友好的方式,我实在没有办法敷衍,于是我冲他笑了笑,伸出手去:“伙计,你好。”
我和伯恩很快就混熟了,现在他正站在我身后整理自己的食物,并且嘟囔:“又是司康饼……哦老天!希望那家伙别在这艘船上,否则我一定会吃到吐!”
我转过身好奇地问:“那家伙?”
“是啊。”他俏皮地耸了耸肩,挠挠浅金色的短发,“是我哥。”
伯恩很少提到他的家庭,不过在他数次不经意的话语间,我能判断出他有个大家族族长一样的兄长,年轻却古板,厨艺让人抓狂,固执严苛得常常让人无法接受,不过确实是个很会照顾人的好哥哥……那个人的形象就像寥寥几笔就能勾勒出的轮廓,复杂鲜活得让人轻易就能从少年故作嫌恶的语气中听出崇敬和依赖,但我无论也没有想到,就在我们讨论完这个话题不久,我就亲眼见到了这个人。
带领我们的是个留着大胡子的军官,总是喜欢昂着下巴,用从眼角溜下来的眼光看人(伯恩私下学过他这个表情不少次,为此我们没少受他的白眼),在开船前,他站在队伍最前面对我们作最后一次训话,再次强调海军纪律条令,然后,我们的命运就将交付给同伴,以及海洋。
就在他唾沫横飞的时候,他身后突然传来一个语气平淡的声音,与他此时的“声情并茂”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人都齐了吗?”
军官脸上惊慌失措地表情停留了几秒,然后迅速换成讨好,挤出恭维的笑容:“当然齐了,柯克兰先生。都齐了!”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亚瑟·柯克兰。他看上去很年轻,穿着深蓝色的军服,套着黑色的长靴,腰背笔直,硬质鞋跟踏在甲板上发出沉重的声音。他说话时咬字生硬又刻板,和那些上了年纪的老头子一样墨守成规,虽然他的声音和发音都优雅得让最严苛的语言学家也无可挑剔。他的头发是真正的金色,零碎遮挡住眉毛和耳朵的短发像阳光一样灿灿夺目。一双祖母绿般的瞳仁,仿佛精灵赐予的森林的颜色——相信我,那真的十分罕见。他的皮肤很白,而且细腻,一点儿也不像被带着腥气和盐分的海风打磨过,嘴唇甚至是浅浅的蔷薇色,整张脸简直可以用“完美”来形容,但你能清清楚楚感觉出他的固执和孤僻,他谈论起打仗来驾轻就熟得像在喝一杯红茶。
那个时候的我还什么都不知道,满心只有为国而战的热情,但不久,我才意识到那些不对劲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