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伤痕当酒窝
伸了一下懒腰,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望着窗外阴暗的天。快要下雨了。
心情不错,是的,我们搬家了。
桌上有一本杂志,其中有一篇,标题是:《把伤痕当酒窝》。我下意识地朝镜子中一撇,看见脸颊上浅浅的伤痕,一份幼年一场水痘赐予的礼物。对着镜子笑笑,我想,要做到把伤痕当酒窝似乎不那么容易啊。正当我准备看看标题背后的内容时,父亲叫我:去找个收旧货的人吧,家里正好有一堆东西要卖。
下了楼,走上了一条极其平凡的街道。先是一家小商店,然后是一排大排档,街道对面就是农贸市场了。在哪儿,我搜索到了一个收破烂的。这是位老人,头发全白,那是一种很少见的纯粹的白,一种慈祥的神态洋溢在他的脸上。
天更暗了,几点雨滴开始打落在我们的脸上,我和他默默地前行,再也没有说话。
到家了,老人停好了他破旧的三轮车,然后随我上楼。进门时我发现老人的鞋子很脏,我不希望他将泥水带进新家。他似乎明白,脱下鞋子,赤脚走了进来,虽然这是仍然春寒料峭。
父亲让他稍坐,便去整理废品。而我忽然想起要去小兰家玩,便丢下老人自己到房里穿戴,然后准备出发。我觉得自己应该戴上手表,以免叙旧而忘记了时间。
这时老人已经把东西弄好,付了钱,准备要走。父亲见雨大了,便让他稍作休息。他没有推辞,便和父亲聊了起来。
他们说话的时候我在找我的手表。我想,似乎是老人拿了我的手表。我大致有两个证据:其一,我记得表就放在老人坐的椅子边的桌子上;其二,老人的裤袋里露出一截银光闪闪的东西,那分明是我的表带。
我不鄙视穷人,但穷人要是不自重,那也不值的怜悯。我没时间了,我可不想让住在楼下的小兰等得太久。于是我说:“你看见我的手表了吗?”
老人看着我,忧伤的沉默着。我暗自冷笑,以为他为自己的罪行败露而自感可耻。
父亲先是呵责我没礼貌,然后让我把他的包拿来。打开包,我看见了手表。原来父亲出门时看见我的手表停了,去帮我换了块电池。
我何以草率地认为老人拿了我的手表?我想也许不是鄙视,可那又是什么呢?
正当我要道歉时,老人笑了。这种幽默的笑意,似曾相识。我不知道他为何而笑,这种笑的内涵,有他伸向裤子口袋的手默默注释。“咣当”,掉出一只不锈钢勺子。
我不知道我的话对他造成了多少伤害。对于一个穷人,也许最大的侮辱莫过于说他用不正当的手段来摆脱贫穷。然而我对他的伤害,被他化为了笑容。
把伤痕当酒窝,这面文章我没看,但我已经找到最好的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