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这样写乐评
除 了周末专栏,乐评多数是为报纸写的,有一定的时间性,基本上当天的演出第二天就要见报。落笔快,速战速决是乐评家的看家本领。勋伯格是其中高手,他经常与 同行打赌,比谁写得快,每次他都赢。当其他同事还在苦苦思索时,他已经完稿,点燃一支雪茄,悠闲地看读者来信了。佩奇说,有时一个周末他要跑八个不同的音 乐会,最高的纪录是一周十三场音乐会。他只好当场做一些速记,否则几场音乐的印象都搅在一起了。前几年傅聪来多伦多开音乐会,有个人迟到了,刚坐下就开始 写东西,音乐会没有结束又匆匆离开了,估计他就是一位乐评家,因为当晚截稿时间已到赶紧去发稿了。
佩 奇有一次去亚特兰大出差,在回程的飞机上想起一篇乐评忘了写,截稿期到了不交稿是记者与乐评家首要的罪名。他想问机务人员要一张纸写稿,但是因为飞机遇到 气流不允许把小桌子放下来,他只好将手提包放在腿上,把他的乐评写在一个机上供乘客用的卫生袋上。后来他在曼哈顿音乐学院与朱利亚学院开课讲乐评,他是这 样要求学生的:先放一个冷门的录音,譬如西贝柳斯《第四交响曲》的第二乐章或者威廉斯的一部交响曲,不讲曲名,然后要求学生在十分钟之内写一个短评。他把 作业收齐,再放一次录音,告诉学生作曲家与曲名,再在十分钟内写一篇。最后,向学生提供更多的细节,解答他们的问题,然后要求再写一篇。他认为,练习的结 果发人深省。最初的作业往往最本色最直觉也最接近作品的原意,当他讲明是西贝柳斯的作品之后,“质朴的芬兰大师”与“北国天空”等等的想象都出现了。而最 后,第三次写作业时,学生就基本上重复他讲过的介绍文字。学生们似乎觉得重复现成的答案要比运用自己的想象更保险。他认为,乐评家应该能够在熟悉的乐谱上 发现新鲜的东西,要学会相信自己的耳朵。
纽约市立大学的布公克教 授说过一件事情。大约四十年前,他在华盛顿的一个为提高北美乐评水准的讲习会上,讲授“十八世纪的音乐风格”。参加的二十多人全是北美各大城市著名的乐评 家。他在会上做了一项试验,把莫扎特早期的作品与一些同时期作曲家的作品混杂在同一录音带中,要与会同行指出那首作品来,并且要说明指认的原因。令人惊讶 的是,没有人能够认出那首作品。除了一位年轻人,他并未受到邀请,因为正好在那里,便去旁听。他除了指出莫扎特的作品以外,其他作品竟也披他一一指认。这 个令在座人士震惊的年轻人,就是后来二十年中在美国最具声望的乐评家哈罗德·勋伯格。
勋 伯格总是带著乐谱进音乐厅。曾经有读者问起他为何如此,他的回答是:“一位有经验的读谱者不需要把他的头埋在乐谱之中。他几乎是在自动地翻谱,对于演奏中 的音乐已经了然于心。他甚至无须看谱,但是当有些演奏变得不寻常的时候,乐谱可以提供参照。”他接着说“我斗胆承认,有时演奏者让人觉得如此烦闷无聊,那 时看看乐谱也可以解闷,免得睡着。而且有各种不同版本的乐谱,指挥家是使用了有谬误的海顿版本,还是他利用了新近的发现?他用的是布鲁克纳的那一种版 本?”
虽 然乐评的读者大部份是普通听众,但有些乐评家喜欢故弄玄虚,使用深奥的词句和抽象的音乐术语,而勋伯格则宁可他的文字尽量地简洁明快、通俗易懂,即便如 此,他有时还收到读者来信,抱怨文章中用了“呈示部”与“华彩乐段”之类的词语,读者们想知道“你以为你在为谁而写?”那些文笔晦涩,故作深沉唬弄读者的 乐评家在报社通常都干不了多久……
用文字来描绘或形容一部音乐作品本来就不容易。而有些乐评家还要将它弄得更加玄乎。乐评毕竟不同于学术论文和音乐作品分析。萧伯纳有一次与他的朋友卡都斯(N. Cardus) 谈话时,以他一贯机智而又辛辣的语气说道:“我总弄不明白,为什么乐评家如此喜欢卖弄那些术语,譬如逆行、半音体系、模进,诸如此类。一位音乐家早已知道 一个和弦是属九和弦或者减七和弦,而对普通的音乐外行你就是说了他还是不明所以。如果一位乐评家说一部作品的结构很复杂,织体很透明……对读者而言,不具 任何意义。而对音乐家来说,他们早已懂得,或者他们自己会去发现。因此乐评家这样做根本是两头不讨好。”
至 于评论音乐演奏,佩奇说:“一位乐评家很快就知道,写一篇贬义的乐评,特别是像‘某某昨晚演奏了莫扎特,莫扎特失踪了’之类的表示轻蔑的文章,不仅太容 易,而且也是不能称为批评的,那只是讽刺挖苦而已。更加具备挑战性的是,一种严肃的实际的分析”。“说明与分析是乐评的要义。陈述我们喜欢与否只是问题的 十分之一,解释乐评是如何达成了结论才是更加重要。”他认为乐评新人容易将事情看作非白即黑,只有好与坏。其实中间至少还有几个层次。有受欢迎的大师级演 奏,不受欢迎的大师级演奏,也有受欢迎而有瑕疵的演奏与不受欢迎又有瑕疵的演奏。勋伯格说,初入社会的年轻乐评人,总是充满了想使乐坛进步的锐气,他们的 批评也总比年长而经验丰富的乐评家严厉得多。可是假以时日,所有乐评家都意识到,他们毕竟不是为改革音乐而存在的。事实上,他们也学到,他们所写的文字, 对他们自己的意义要比对读者的意义来得重要。因此“有些同行至少学会了怎样用礼貌而文雅的眼”。
除 了周末专栏,乐评多数是为报纸写的,有一定的时间性,基本上当天的演出第二天就要见报。落笔快,速战速决是乐评家的看家本领。勋伯格是其中高手,他经常与 同行打赌,比谁写得快,每次他都赢。当其他同事还在苦苦思索时,他已经完稿,点燃一支雪茄,悠闲地看读者来信了。佩奇说,有时一个周末他要跑八个不同的音 乐会,最高的纪录是一周十三场音乐会。他只好当场做一些速记,否则几场音乐的印象都搅在一起了。前几年傅聪来多伦多开音乐会,有个人迟到了,刚坐下就开始 写东西,音乐会没有结束又匆匆离开了,估计他就是一位乐评家,因为当晚截稿时间已到赶紧去发稿了。
佩 奇有一次去亚特兰大出差,在回程的飞机上想起一篇乐评忘了写,截稿期到了不交稿是记者与乐评家首要的罪名。他想问机务人员要一张纸写稿,但是因为飞机遇到 气流不允许把小桌子放下来,他只好将手提包放在腿上,把他的乐评写在一个机上供乘客用的卫生袋上。后来他在曼哈顿音乐学院与朱利亚学院开课讲乐评,他是这 样要求学生的:先放一个冷门的录音,譬如西贝柳斯《第四交响曲》的第二乐章或者威廉斯的一部交响曲,不讲曲名,然后要求学生在十分钟之内写一个短评。他把 作业收齐,再放一次录音,告诉学生作曲家与曲名,再在十分钟内写一篇。最后,向学生提供更多的细节,解答他们的问题,然后要求再写一篇。他认为,练习的结 果发人深省。最初的作业往往最本色最直觉也最接近作品的原意,当他讲明是西贝柳斯的作品之后,“质朴的芬兰大师”与“北国天空”等等的想象都出现了。而最 后,第三次写作业时,学生就基本上重复他讲过的介绍文字。学生们似乎觉得重复现成的答案要比运用自己的想象更保险。他认为,乐评家应该能够在熟悉的乐谱上 发现新鲜的东西,要学会相信自己的耳朵。
纽约市立大学的布公克教 授说过一件事情。大约四十年前,他在华盛顿的一个为提高北美乐评水准的讲习会上,讲授“十八世纪的音乐风格”。参加的二十多人全是北美各大城市著名的乐评 家。他在会上做了一项试验,把莫扎特早期的作品与一些同时期作曲家的作品混杂在同一录音带中,要与会同行指出那首作品来,并且要说明指认的原因。令人惊讶 的是,没有人能够认出那首作品。除了一位年轻人,他并未受到邀请,因为正好在那里,便去旁听。他除了指出莫扎特的作品以外,其他作品竟也披他一一指认。这 个令在座人士震惊的年轻人,就是后来二十年中在美国最具声望的乐评家哈罗德·勋伯格。
勋 伯格总是带著乐谱进音乐厅。曾经有读者问起他为何如此,他的回答是:“一位有经验的读谱者不需要把他的头埋在乐谱之中。他几乎是在自动地翻谱,对于演奏中 的音乐已经了然于心。他甚至无须看谱,但是当有些演奏变得不寻常的时候,乐谱可以提供参照。”他接着说“我斗胆承认,有时演奏者让人觉得如此烦闷无聊,那 时看看乐谱也可以解闷,免得睡着。而且有各种不同版本的乐谱,指挥家是使用了有谬误的海顿版本,还是他利用了新近的发现?他用的是布鲁克纳的那一种版 本?”
虽 然乐评的读者大部份是普通听众,但有些乐评家喜欢故弄玄虚,使用深奥的词句和抽象的音乐术语,而勋伯格则宁可他的文字尽量地简洁明快、通俗易懂,即便如 此,他有时还收到读者来信,抱怨文章中用了“呈示部”与“华彩乐段”之类的词语,读者们想知道“你以为你在为谁而写?”那些文笔晦涩,故作深沉唬弄读者的 乐评家在报社通常都干不了多久……
用文字来描绘或形容一部音乐作品本来就不容易。而有些乐评家还要将它弄得更加玄乎。乐评毕竟不同于学术论文和音乐作品分析。萧伯纳有一次与他的朋友卡都斯(N. Cardus) 谈话时,以他一贯机智而又辛辣的语气说道:“我总弄不明白,为什么乐评家如此喜欢卖弄那些术语,譬如逆行、半音体系、模进,诸如此类。一位音乐家早已知道 一个和弦是属九和弦或者减七和弦,而对普通的音乐外行你就是说了他还是不明所以。如果一位乐评家说一部作品的结构很复杂,织体很透明……对读者而言,不具 任何意义。而对音乐家来说,他们早已懂得,或者他们自己会去发现。因此乐评家这样做根本是两头不讨好。”
至 于评论音乐演奏,佩奇说:“一位乐评家很快就知道,写一篇贬义的乐评,特别是像‘某某昨晚演奏了莫扎特,莫扎特失踪了’之类的表示轻蔑的文章,不仅太容 易,而且也是不能称为批评的,那只是讽刺挖苦而已。更加具备挑战性的是,一种严肃的实际的分析”。“说明与分析是乐评的要义。陈述我们喜欢与否只是问题的 十分之一,解释乐评是如何达成了结论才是更加重要。”他认为乐评新人容易将事情看作非白即黑,只有好与坏。其实中间至少还有几个层次。有受欢迎的大师级演 奏,不受欢迎的大师级演奏,也有受欢迎而有瑕疵的演奏与不受欢迎又有瑕疵的演奏。勋伯格说,初入社会的年轻乐评人,总是充满了想使乐坛进步的锐气,他们的 批评也总比年长而经验丰富的乐评家严厉得多。可是假以时日,所有乐评家都意识到,他们毕竟不是为改革音乐而存在的。事实上,他们也学到,他们所写的文字, 对他们自己的意义要比对读者的意义来得重要。因此“有些同行至少学会了怎样用礼貌而文雅的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