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第一次和不二周助见面的时候,是在一家书吧,当时我在找一本小说,名字已经不记得了,其实作为我和不二周助相识的媒介,那本书只要被人们记得是“让不二和观月相识的小说”就可以了。
对,剧情很老套,我和不二找的是同一本书。我和不二是同一个类型的人,都有些小资。喜欢一些不着调调的东西。那似乎是一本关于自杀者独白的小说。当我准备从书架上取下那本小说时,一只手慌乱地压在了我的手指。于是书、我的手和那个人的手夹成了一块没有馅料的三明治。他对我说:“不好意思。”然后收回手,不经意地在衣角蹭了蹭手。让人讨厌的小动作。我没有介意,径直取下书,向他带着歉意地点了点头然后走向角落的红沙发,从背包里取出自备的红茶,悠闲地伸了个懒腰,准备享受一个闲懒的下午。一切的姿势都带着做作的炫耀味道,就是做给那个小动作让人讨厌的蜜色头发男人看的。
好友渡边说我就是这一点让人讨厌,什么事儿都要争个高下,赢了还要欠扁地炫耀一番。
可是有什么办法呢。我就是这样的人啊,我是不想让别人讨厌我,但是凭什么要我去迎合别人呢?这个社会的规则不符合我,应该改掉。
看得出,那个蜜色头发的男人——也就是后来的我的恋人,不二周助先生,他也对我的举动感到反感,但是不二周助似乎天生就是个不会轻易去讨厌别人的人——即使他很小心眼。他只是苦笑着摇摇头,然后去问书吧的老板有没有第二本,书吧老板在和朋友闲聊的空隙中抬了个头,抱歉地耸了耸肩膀,又低下头凑近好友没上没下地聊着八卦。不二不死心地在原地站了一会儿,茫然地四处望了望,最后才带着失望离开。
我笑得得意,然后戴上耳机开始看书。
其实是本蛮无聊的书。我到现在都已经忘了内容是什么了,可是不二坚称那是本非常棒的小说,这个男人的思维真奇怪,怎么可以和我相逆反呢。
不过没关系,这不是重点,重点在于我认识了不二。
过了两个星期我再去那家书吧的时候,我有了新的目标,我那次准备去找一本叫做《蓝》的小说。到了书吧,就看到了那个明晃晃的蜜色脑袋。头埋得低低的,在看那本挺无聊的小说。嗯,和我预想的一样,是个执着的男人。我走过去,跟他打了声招呼。他似乎完全沉迷在了小说中,在我唤了他几声后,他才茫然地抬起头,不知所以然地看了我几眼,轻轻地说了声你好,然后低下头继续啃书。我失笑,怎么会有这么没礼貌的男人呢?让人讨厌。
我找到了那本小说,坐下来看,就坐在不二的对面,取出自备的红茶,轻抿了一口,翻开了书。坐在对面的不二抬头看了我一眼,看到我手中的书后多瞄了几眼,然后才低头继续沉浸在他和书的世界里。
好像是个反应很慢的男人啊——当时我是这么想的。
不过,我觉得我和不二是个趣味相投的人,似乎我会关注的书他也在关注。
每个星期我都会去那家书吧消遣我一个下午的时间。十次有八次会遇到不二。但我们没有说过一次话,每次都是我默默地在看着他。我觉得这样就像是个在跟踪自己喜欢的男生的小女生一样,让人觉得别扭。不过真是让人觉得好玩儿的是,他看的书,全是我看过的。我几次心痒痒地想找他聊天。可是一想起他让人讨厌的小动作就放弃了。
——因为看起来不像是个会和人亲近的男人啊。
就这么僵持了近乎三个月,一场持久的沉默战后,不二来找我搭话了。
很好,我观月初最引以自豪的就是耐心了。主动出击不是我观月初的行事风格——额,在恋爱上。
是,我想我是对这个男人很有好感的,而且我坚信他也是。
于是果然是。
不二有些不自然的样子,走过来,略带着不易察觉的紧张指着我手中的书,问:“你,也在看这本吗?”我装作不解的样子点点头:“是啊,难道先生您也看这本吗?”
对,剧情很老套,我和不二找的是同一本书。我和不二是同一个类型的人,都有些小资。喜欢一些不着调调的东西。那似乎是一本关于自杀者独白的小说。当我准备从书架上取下那本小说时,一只手慌乱地压在了我的手指。于是书、我的手和那个人的手夹成了一块没有馅料的三明治。他对我说:“不好意思。”然后收回手,不经意地在衣角蹭了蹭手。让人讨厌的小动作。我没有介意,径直取下书,向他带着歉意地点了点头然后走向角落的红沙发,从背包里取出自备的红茶,悠闲地伸了个懒腰,准备享受一个闲懒的下午。一切的姿势都带着做作的炫耀味道,就是做给那个小动作让人讨厌的蜜色头发男人看的。
好友渡边说我就是这一点让人讨厌,什么事儿都要争个高下,赢了还要欠扁地炫耀一番。
可是有什么办法呢。我就是这样的人啊,我是不想让别人讨厌我,但是凭什么要我去迎合别人呢?这个社会的规则不符合我,应该改掉。
看得出,那个蜜色头发的男人——也就是后来的我的恋人,不二周助先生,他也对我的举动感到反感,但是不二周助似乎天生就是个不会轻易去讨厌别人的人——即使他很小心眼。他只是苦笑着摇摇头,然后去问书吧的老板有没有第二本,书吧老板在和朋友闲聊的空隙中抬了个头,抱歉地耸了耸肩膀,又低下头凑近好友没上没下地聊着八卦。不二不死心地在原地站了一会儿,茫然地四处望了望,最后才带着失望离开。
我笑得得意,然后戴上耳机开始看书。
其实是本蛮无聊的书。我到现在都已经忘了内容是什么了,可是不二坚称那是本非常棒的小说,这个男人的思维真奇怪,怎么可以和我相逆反呢。
不过没关系,这不是重点,重点在于我认识了不二。
过了两个星期我再去那家书吧的时候,我有了新的目标,我那次准备去找一本叫做《蓝》的小说。到了书吧,就看到了那个明晃晃的蜜色脑袋。头埋得低低的,在看那本挺无聊的小说。嗯,和我预想的一样,是个执着的男人。我走过去,跟他打了声招呼。他似乎完全沉迷在了小说中,在我唤了他几声后,他才茫然地抬起头,不知所以然地看了我几眼,轻轻地说了声你好,然后低下头继续啃书。我失笑,怎么会有这么没礼貌的男人呢?让人讨厌。
我找到了那本小说,坐下来看,就坐在不二的对面,取出自备的红茶,轻抿了一口,翻开了书。坐在对面的不二抬头看了我一眼,看到我手中的书后多瞄了几眼,然后才低头继续沉浸在他和书的世界里。
好像是个反应很慢的男人啊——当时我是这么想的。
不过,我觉得我和不二是个趣味相投的人,似乎我会关注的书他也在关注。
每个星期我都会去那家书吧消遣我一个下午的时间。十次有八次会遇到不二。但我们没有说过一次话,每次都是我默默地在看着他。我觉得这样就像是个在跟踪自己喜欢的男生的小女生一样,让人觉得别扭。不过真是让人觉得好玩儿的是,他看的书,全是我看过的。我几次心痒痒地想找他聊天。可是一想起他让人讨厌的小动作就放弃了。
——因为看起来不像是个会和人亲近的男人啊。
就这么僵持了近乎三个月,一场持久的沉默战后,不二来找我搭话了。
很好,我观月初最引以自豪的就是耐心了。主动出击不是我观月初的行事风格——额,在恋爱上。
是,我想我是对这个男人很有好感的,而且我坚信他也是。
于是果然是。
不二有些不自然的样子,走过来,略带着不易察觉的紧张指着我手中的书,问:“你,也在看这本吗?”我装作不解的样子点点头:“是啊,难道先生您也看这本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