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收到吧友意见反馈,为了后续增进大家的交易体验,现对于吧规第四条,违约金鸽子费制度是否需要进行以下方面的延展/修订相关进行一下短暂的意见收集,截止时间11.24晚12点整,针对此条吧规相关,有相对应好的建议的宝子们请在这里留下你们的建议,友好讨论,共同构建一个和谐友爱的交吧,tks~
以下为吧务组目前收集到的征集询问相关,也欢迎吧友们留下自己其他的看法:
3、关于鸽费:
是否需要增设一条,鸽费付后=强制要求双方不能在交吧对该笔交易收/付鸽费对象,进行发帖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吐黑泥、打码吐槽等〕,如需要增设此条,那么,可允许提及的程度和范围是?
是否需要对鸽费上限通过吧规的方式进行最低上下限的规定?
以下为吧务组目前收集到的征集询问相关,也欢迎吧友们留下自己其他的看法:
3、关于鸽费:
是否需要增设一条,鸽费付后=强制要求双方不能在交吧对该笔交易收/付鸽费对象,进行发帖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吐黑泥、打码吐槽等〕,如需要增设此条,那么,可允许提及的程度和范围是?
是否需要对鸽费上限通过吧规的方式进行最低上下限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