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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冯+一些事情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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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由于关于小冯的史料很少,所以能写的东西并不多
1. 关于小冯是否当皇后时期无宠
答案是否定的。很多人喜欢拿《小冯传》里那句:
高祖每遵典礼,后及夫、嫔以下接御皆以次进。
来证明小冯不得宠,很明显是不知道元宏是按照什么礼来设置后宫等级和接见妃嫔的。
如《李冲传》:高祖初依《周礼》,置夫、嫔之列,以冲女为夫人。
《周礼》是如何解释妃嫔进御的呢?
郑注《周礼》“九嫔”云:“凡御见之法,月与后妃其象也。卑者宜先,尊者宜后。女御八十一人当九夕,世妇二十七人当三夕,九嫔九人当一夕,三夫人当一夕,后当一夕,亦十五日而遍云。”
只要你能稍微看明白上面这段字,应该是能明白,按照《周礼》,皇后一直处于一个独尊的位置,她进御的比例是远远高于其他妃嫔的吧。北魏的左右昭仪位于三夫人和皇后之间,按照类似《周礼》的记载,进御频率应当是“左右昭仪当一夕”。这也完全解释了为什么《二十四史全译》中“当夕”是“当晚”的意思,当然,你永远也叫不醒装睡的人。
而北魏皇后与妃嫔的差距还表现在《礼志四》中,即罗夫人去世后,元怿想要为罗夫人服丧时官员的讨论:
清河王怿所生母罗太妃薨,表求申齐衰三年。诏礼官博议。侍中、中书监、太子少傅崔光议:“《丧服大功章》云:公之庶昆弟为母。《传》曰:‘先君余尊之所厌,不得过大功。’《记》:‘公子为其母练冠麻衣源缘,既葬除之。’《传》 曰:‘何以不在五服中也?君之所不服,子亦不敢服也。’此皆谓公侯枝子,藉父 兄以为称,其母本妾,犹击之于君,不得以子贵为夫人者也。至如应、韩启宇,厥母固自申内主之尊;凡、蒋别封,其亲亦容尽君妣之重,若然,便所谓周公制礼而子侄共尊。汉世诸王之国,称太后,宫室百官,周制京邑,自当一傍天子之式,而不用公庶之轨。魏氏已来,虽群臣称微,然尝得出临民土,恐亦未必舍近行远,服 功衰与练麻也。罗太妃居王母之尊二十许载,两裔籓后,并建大邦,子孙盈第,臣吏满国,堂堂列辟,礼乐备陈,吉庆凶哀宜称情典。则不应傍之公第,仍拘先厌。【愚谓可远准《春秋》子贵之文,上祔周汉侯王之体,成母后之尊,蠲帝妾之贱,】申疏丧之极慕,拟功练之轻悲。诚如此:则三年之丧,无乖于自达;巨创之痛,有遂乎在中,宁成过哀,情礼俱允。”时议者不同,诏服大功。
当时的官员很显然不可能对罗夫人有什么意见,而左右昭仪与皇后同时存在的第一例出现在太武帝拓拔焘一朝,在史书中甚至没有存在感,可见妃嫔与皇后在无意外的情况下是差距很大的。
官员更是直言不讳,罗夫人是因为生下了亲王,以王母之尊,去除了妾室的卑贱,而冯家的昭仪无一所出,又从何高贵?
自太和十七年四月小冯被立为皇后,到太和二十年七月小冯被废,小冯当皇后的时间是可以考证的三年零三个月,而幽后再往多了算,也只不过是小冯的一半时间,一年零八月。
如果真有幽后粉吹嘘的那么得宠,魏收早就在传里像拓跋嗣姚皇后一样,写上一句:
“后以铸金人不成,未升尊位,然帝宠幸之,出入居处,礼秩如后焉。”
可惜魏收无从下笔,因为没有这样的事实,当然,幽后粉一向是认为《漫长的余生》比《魏书》原文可靠的,真是当世精神胜利法的集大成者。
2. 关于冯聿和冯夙的官职和爵位对比
如《冯聿传》:脩弟聿,字宝兴,废后同产兄也。位黄门郎、信都伯。
黄门郎:又称黄门侍郎、给事黄门侍郎。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三品中,二十三年改四品上,为门下省侍中之副官,北魏一度甚重之,“出参尚书,入厕帷幄”(《魏书·甄琛传》),肃宗时与侍中一起被称名“小宰相”。
又《冯聿传》出场的崔光:崔光之兼黄门也,与聿俱直。光每谓之曰:“君家富贵太盛,终必衰败。”聿云:“我家何负四海,乃呪我也。”光云:“以古推之,不可不慎。”
北魏甚重门下一省,如权臣乙浑为侍中、后为司徒的冯诞为侍中、北海王元详、彭城王元勰皆为侍中,黄门侍郎作为侍中之次,其作为官属的实权当无需怀疑。
因冯夙在太和十八年九月东宫属官大考后就失去了太子中庶子一职,我们此处仅讨论他身上还有的一个员外常侍。
员外常侍:员外散骑常侍,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三品上,二十三年改五品上,为散骑常侍之流外官,属散骑省。正如论文《魏晋南北朝散骑诸官的若干问题研究》中所言,员外散骑常侍在北魏颁布后职员令后由三品直降五品,正是散骑一系逐渐衰落的表现,且散骑省官职本就多为闲官,多加于本官之上,如果身上仅有一个员外散骑常侍作为官职,是绝不可能进入权力中心的。
元恪朝冯聿复用为河南尹,又在墓志中提到了太中大夫这一官职,按北魏免官复用多低于前官一阶或一品的惯例来看,冯聿若直接复用为河南尹,当属皇帝的额外恩宠无疑,若先为太中大夫后为河南尹,也符合世家子弟起官再转升的惯例。
值得一提的是,冯聿的信都伯于个人传记中并未提到例降一事,这并不符合太和十六年五等开建的规定。如前封为长乐王的穆亮,出现在太和十八年的《吊比干碑》中已然变成了长乐公。而墓志亦以信都伯一爵代称冯聿,墓志在朝廷允许的情况下一般记载为此人得到的最高爵位,如穆亮妻尉氏则在自己墓志中称呼穆亮为长乐王,此爵位有可能是小冯当上皇后后,给予皇后亲属的一种恩封。
冯夙的爵位则是由冯后给予,于孝文朝多次削爵,其虚封地北平的大小和人口,都远不如信都一县。北魏的虚封爵之间亦有差距,如元恪朝册封的万户公主仅有元怿之女和同母弟元怀之女,虚封地的规格亦是身份的体现。
幽后传中提到“同母弟北平公冯夙”能否证明冯夙在幽后被立为皇后后由太和十八年的侯爵升为公爵,答案是证明不了,由王遇便可知此例:
如《王遇传》:加员外散骑常侍、右将军,赐爵富平县子。迁散骑常侍、安西将军,【进爵宕昌县公。拜吏部尚书,例降为侯。】可知太和十六年,王遇已然例降。
然而当王遇出现在《冯熙传》中被元宏安排给冯熙办丧事时,却记载为:将迁洛,高祖亲与熙别,见其困笃,歔欷流涕。【密敕宕昌公王遇曰:“太师万一,即可监护丧事。”】
第一批迁入洛阳在太和十七年,第二批在太和十八年,完成迁洛在太和十九年底,无论以上哪个时间,王遇都已经例降。不过有些人的性缘脑自然会吻上来,不必多言。
3. 小冯的后来
根据《魏故比丘尼统法师僧芝墓志铭》所写:皇上登极,皇太后临朝,尊亲之属既隆名义之敬踰重,而法师谦虚在己,千仞不测其高容养为心,万顷无拟其广。孝文冯皇后、宣武高太后逮诸夫嫔廿许人及故车骑将军、尚书令、司空公王肃之夫人谢氏,乃是齐右光禄大夫、吏部尚书庄之女越自金陵,归荫天阙。
可知小冯在被废后跟随僧芝修习佛法,僧芝在冯后时已然受到恩待:以太和之初文明太皇太后圣镜域中、志超俗表,倾服徽猷,钦崇风旨,爰命驿车,应时征辟。及至京都,敬以殊礼。
又《王遇传》:遇自以常更奉接,往来祗谒,不替旧敬,衣食杂物,每有荐奉。后皆受而不让。又至其馆,王遇夫妻迎送谒伏,侍立执臣妾之礼。
可知小冯具有一定的自由活动权,而此时她的兄长冯聿还为洛阳尹这样洛阳一带的实权官,小冯的生活便不会像某些人所想的那样不堪。而很多幽后粉yy幽后在家里当尼姑那几年是所谓“潜力股”,但凡幽后在史书中跟作为父亲的冯熙有一点来往,这话都会更成立一点。
又《小冯传》:后终于瑶光佛寺。
瑶光寺为宣武帝元恪所建,小冯作为先帝妃嫔在此处修行,元恪自然是知情的,这样的证据比许多人什么都拿不出却喜欢yy元恪对幽后有某种不可言说的爱情要实为铁证的多。笔者无意吹嘘小冯与元恪关系多么好,但至少是比有些人什么都没有强多了。
4. 李冲李彪之辩
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将这次冲突划归幽后,隐隐有将李彪划入幽后阵营的趋势,然而这个权力传承逻辑实则是有待商榷的。
第一,李彪能否划归为冯太后势力圈。笔者认为除了冯后临朝时任用的元丕、王睿、张祐、陈建、苟颓这五人外,其他人都很难认为是非常铁的冯后势力,何况在冯后死后继续继承冯后势力。尤其是渤海高氏高允、高闾一系的人,理由如下:
在《礼志三》中,详细记载了冯太后去世后,元宏和一众大臣就三年丧期展开的一系列对话,其中以拓跋休、元简、元禧、元勰、元详为首的宗室,连上三道奏折阻止“三年之丧”,奏折中使用理由很多,但其不愿皇帝终三年之丧的态度非常明确。
高闾对此事的态度是:
高闾对曰:“太古既远,事难袭用,汉魏以来,据有成事。汉文继高惠之踪,断狱四百,几致刑措,犹垂三旬之礼。孝景承平,遵而不变。以此言之,不为即位之际,有所逼惧也。良是君人之道,理自宜然。又汉称文景,虽非圣君,亦中代明主。今遗册之旨,同于前式。伏愿陛下述遵遗令,以副群庶之情。【杜预晋之硕学,论自古天子无有行三年之丧者,以为汉文之制,暗与古合。虽叔世所行,事可承踵,是以臣等慺慺干谒。”】
元宏随后答复高闾,此时的风气与魏晋时已有区别,而高闾又答:
高闾对曰:“臣等以先朝所行,颇同魏晋,又适於时,故敢仍请。”
元宏回复称自己将“虽存衰服,不废万机,无阙庶政”,又被高闾阻止:
高闾对曰:“君不除服于上,臣则释衰于下,从服之义有违,为臣之道不足。又亲御衰麻,复听朝政,吉凶事杂,臣窃为疑。”
可以看出高闾同样不支持终三年之丧,他只是比拓跋休他们委婉了一点点。
李彪与高闾的态度相同:
秘书丞李彪对曰:“汉明德马后,保养章帝,母子之道,无可间然。及后之崩,葬不淹旬,寻以从吉。然汉章不受讥于前代,明德不损名于往史。虽论功比德,事有殊绝,然母子之亲,抑亦可拟。【愿陛下览前世之成规,遵金册之遗令,割哀从议,以亲万机。斯诚臣下至心,兆庶所愿。】”
又言:
李彪曰:“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今欲废礼阙乐,臣等未敢。”
意指为冯后服丧对于国内的礼乐建设也是一大伤害。
又言:
李彪对曰:“昔太伯父死适越,不失至德之名。夫岂不怀,有由然也。伏愿抑至慕之心,从遗告之重。臣闻知子莫若父母,圣后知陛下至孝之性也难夺,故豫造金册,明著遗礼。今陛下孝慕深远,果不可夺,臣等常辞,知何所启。”
以上所有内容即为《礼志三》中高闾李彪两人阻止皇帝终三年丧期的不完全收录,话题一补再补,但根本内核没有改变,而冯后重用的那几人则在此篇中多无所言,在这样的情况下,实在很难认同高闾、从高闾处出仕入朝的李彪是冯太后的人。
且李彪于冯后一世实不显贵:
【及文明太后崩,】群臣请高祖公除,高祖不许,与彪往复,语在《礼志》。高祖诏曰:“历观古事,求能非一。或承藉微廕,著德当时;或见拔幽陋,流名后叶。故毛遂起贱,奋抗楚之辩,苟有才能,何必拘族也?彪虽宿非清第,本阙华资,然识性严聪,学博坟籍,刚辩之才,颇堪时用;兼忧吏若家,载宣朝美,若不赏庸叙绩,将何以劝奖勤能?【可特迁秘书令,以酬厥款。”以参议律令之勤,赐帛五百匹、马一匹、牛二头。】
冯太后在世时,李彪只是一个秘书丞,位于秘书令张祐之下,而张祐在太和十年去世,但凡李彪为冯后所贵,太和十一年至十二年理应升官,何至下一任秘书令为高佑所得,李彪仍为秘书丞,又如何说李彪为冯后所任用、器重?
退一步说,即便将李彪划入冯后的势力范围,他也很难划归幽后,幽后实为冯后以“得病”作为理由赶出宫的,她又如何继承冯后势力?
据《孝文本纪》及《高允传》,可知孝文朝上至五朝老臣高令公,下至六七十岁百姓,都有被诏令治病的记载,唯独幽后一人,是冯后遣送出宫、不予治疗的,而同为妃嫔的高照容又明确有冯后派遣太医治病的记载,如此情境,李彪没有成为王遇那样明言讨厌幽后,屡次以言语攻击幽后的人,可见其实与后宫牵扯不深。
第二,作为一个独立个体,李彪能不能和李冲以及太子发生冲突,答案是可以,且就魏书所言,理由已经非常充分。
不妨先来说李冲此人,毫无疑问,李冲实为贤臣,亦是能臣,唯一的问题是他颇有结党嫌疑。
如《宋弁传》:
始,高祖北都之选也,李冲多所参预,颇抑宋氏。弁有恨于冲,而与李彪交结,雅相知重。及彪之抗冲,冲谓彪曰:“尔如狗耳,为人所嗾。”【及冲劾彪,不至大罪,弁之力也。】彪除名为民,弁大相嗟慨,密图申复。
而宋弁作为孝文朝仅次李冲的汉人宠臣,最开始与李彪李冲关系都不错:
弁才学俊赡,少有美名。高祖初,曾至京师,见尚书李冲,因言论移日。冲竦然异之,退而言曰:“此人一日千里,王佐才也。”显卒,弁袭爵。弁与李彪州里,迭相祗好。彪为秘书丞,弁自中散。
但是在前文放出的内容中,李冲在孝文对汉人世家排名时,以个人影响力抬举自己的家族,但又打压宋氏,最终招致了宋弁不满,两人分道扬镳。而李彪之所以被李冲状告却得以不死,魏收已然写明,此为“弁之力也”,而绝非罗新在《漫长的余生》中所谓,因李彪与幽后有关,他不愿过多追究。
又如《李冲传》:
【李彪之入京也,孤微寡援,而自立不群,以冲好士,倾心宗附。】冲亦重其器学,礼而纳焉,每言之于高祖,公私共相援益。及彪为中尉兼尚书,为高祖知待,【便谓非复藉冲,而更相轻背,惟公坐敛袂而已,无复宗敬之意也。冲颇衔之。】后高祖南征,【冲与吏部尚书、任城王澄并以彪倨傲无礼,遂禁止之。】
上述过程已将两人逐渐有嫌隙的原因写明,李彪为元宏器重后,对与从前提携自己的李冲不再尊敬,而李冲此时已位极人臣许久,向元宏引荐他人的作风连郭祚也别有微词:
初,高祖之置中正,从容谓祚曰:“并州中正,卿家故应推王琼也。”祚退谓僚友曰:“琼真伪今自未辨,我家何为减之?然主上直信李冲吹嘘之说耳。”
李冲多推举自己的姻亲,也向来为朝野所推崇,位极人臣多年,他无法容忍昔年自己推荐的人,与自己同留守洛阳、共襄政事之时居然敢跟自己对着干,自然有了后文:
冲素性温柔,而一旦暴恚,遂发病荒悸,言语乱错,犹扼腕叫詈,称李彪小人。医药所不能疗,或谓肝藏伤裂。旬有余日而卒,时年四十九。
罗新在《漫长的余生》中将上述解释为李冲之暴怒,是因为他发现了李彪是陷害元恂的凶手,又曾担任过元恂的老师,勘破阴谋,自然生气,此说颇难采信:
如《李彪传》:【往年以河阳事,曾与彪在领军府,共太尉、司空及领军诸卿等,集阅廷尉所问囚徒。】时有人诉枉者,二公及臣少欲听采。语理未尽,彪便振怒东坐,攘袂挥赫, 口称贼奴,叱吒左右,高声大呼云:“南台中取我木手去,搭奴肋折!”虽有此言, 终竟不取。
似乎隐隐指出元恂之事或有不清楚之处,然而李冲一封书信告到前线已是太和二十二年,距离元恂被废已近两年时间,若李冲真有如此为太子考虑,当早觉不妥,暗中调查,何至如今方言?且李冲虽为太子少傅,却不过是两位少傅之一,与元恂并无必须捆绑在一起的利益,而另一位太子少傅崔光更是在此后入职元恪东宫,仍为太子少傅,李冲于元恂传中并无出场,亦可见二人联系并不紧密。
李冲其后所言,才是他真正上书表达不满的原因:
及去年大驾南行以来,彪兼尚书,日夕共事,【始乃知其言与行舛,是己非人,专恣无忌,尊身忽物,安以身作之过深劾他人,己方事人,】好人佞己。听其言同振古忠恕之贤,校其行是天下佞暴之贼。【臣与任城卑躬曲己,若顺弟之奉暴兄。】
这段开头那句如今才知道李彪之品性,又与这封奏折的开头不符:
【臣与彪相识以来垂二十载。】彪始南使之时,见其色厉辞辩、才优学博,臣之愚识,谓是拔萃之一人。及彪位宦升达,参与言燕,闻彪评章古今,商略人物;兴言于侍筵之次,启论于众英之中;【赏忠识正,发言恳恻,惟直是语,辞无隐避。虽复诸王之尊,近侍之要,至有是非,多面抗折。酷疾矫诈,毒愆非违,厉色正辞,如鹰鹯之逐鸟雀,懔懔然实似公清之操。】臣虽下才,【辄亦尚其梗概,钦其正直,微识其褊急之性,而不以为瑕。】及其初登宪台,始居司直,首复驺唱之仪,肇正直绳之体,当时识者佥以为难。而彪秉志信行,不避豪势,其所弹劾,应弦而倒。赫赫之威,振于下国;肃肃之称,著自京师。天下改目,贪暴敛手。臣时见其所行,信谓言行相符,忠清内发。【然时有私于臣、云其威暴者,臣以直绳之官,人所忌疾,风谤之际,易生音谣,心不承信。】
很显然,李冲并不像罗新所想那样单纯,他实则早知李彪性格中的瑕疵,只不过那时李彪还依附于他,为他是从,他自然如自己所说“心不承信”,何况李冲已然言明,即便是诸王之贵,李彪也照旧弹劾,包括元宏之弟元干:
干贪淫不遵典法,御史中尉李彪将纠劾之。【会遇干于尚书下舍,因屏左右而谓干曰:“殿下,比有风闻,即欲起弹,恐损圣明委托之旨,若改往修来, 彪当不言;脱不悛改,夕闻旦发。”】而干悠然不以为意,彪乃表弹之。高祖省之忿惋,诏干与北海王详,俱随太子诣行在所。既至,详独得朝见,干不蒙引接。密令左右察其意色,知无忧悔,乃亲数其过,杖之一百,免所居官,以王还第。
李彪的性格也的确得罪了很多人,其中就包括元澄:
郭祚为吏部,彪为子志求官,祚仍以旧第处之。彪以位经常伯,又兼尚书,谓祚应以贵 游拔之,深用忿怨,形于言色,时论以此讥祚。祚每曰:“尔与义和至交,岂能饶尔而怨我乎?”【任城王澄与彪先亦不穆。】
正因在前线的元宏知道这一实情,即“李冲与元澄都在李彪那里感觉到了冒犯”才是上书的真正原因,他才评价到:
高祖览其表,叹怅者久之,既而曰:“道固可谓溢也,仆射亦为满矣。”
将这件事讲明白后,再来看元恂之被废,后被处死,李彪又究竟扮演了什么角色。
毫无疑问,此事并不像罗新在《漫长的余生》中所说,元恂被废与后宫妃嫔有任何关系,李彪与元恂的关系也并非最开始就很差,至少在李彪上书时,他与元宏是一样对元恂怀有期待的:
十有一年十有二月,诏秘书丞李彪、著作郎崔光改析国记,依纪传之体。是岁大饥,诏所在开仓赈恤。至于太和,崔浩、高允著述国书,编年序录为《春秋》体,遗落时事。彪与秘书令高祐始奏从迁、固体,创为纪、传、表、志之目焉。
彪又表上封事七条,曰:
其二曰:《易》称:“主器者,莫若长子。”……今诚宜准古,【立师傅以训导太子,训导正则太子正,太子正则皇家庆,皇家庆则人幸甚矣。】
然后元恂就在献文、孝文、宣武三朝最豪华的东宫配置下长歪了,仅把李彪当人看,他对太子不满难道不是正常心理,何至今人揣测过多?
且在太子被废后,其于北魏朝廷本已成不重要之人,其所谓被污蔑,并无人可以证明。或许有人为了彻底处理他,而不去受理他的手书,然北魏并未有太子复立一事,元恪也已在太子被废一月后成为了新太子。元恂亦并非先前的景穆帝,他年纪太小而没有孩子,从实情出发,他对北魏朝廷的影响已近乎是0。李彪于此事最多有失察之罪,并不能阴谋论到他有意害死太子,元恂已然没有了那种价值。
且若李彪于元恪上位有助力,即罗新在《漫长的余生》中所谓“元恪坐视母亲死亡,以期待幽后举荐他为新太子”,且“李彪又为幽后之人”,登基后他当提拔李彪,事实却是,李彪终元恪一朝,始终待遇平平,若非依附王肃,起复之事亦未可知:
高祖崩,世宗践祚。彪自托于王肃,又与邢峦诗书往来,迭相称重,因论求复旧职,修史官之事,肃等许为左右。【时司空北海王详、尚书令王肃以其无禄,颇相赈饷。】遂在秘书省同王隐故事,白衣修史。
其死后追封也不过区区刺史之位,与孝文朝之任用极不符合,亦可见元恪的态度。


IP属地:湖南1楼2024-11-10 21:53回复
    关于黄门侍郎和员外散骑常侍,你可以问崔光他愿意当黄门侍郎还是员外散骑常侍,包黄门侍郎的,走门下省后加侍中比散骑省实权大多了,同样的例子,你让乙浑选择当侍中还是散骑常侍也是包侍中的,我以为冯家这几个加了侍中的提一嘴还算了,数数元恂七个太子中庶子,有几个知名的,不是专门去了解估计就知道一个高道悦。


    IP属地:湖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24-11-12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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