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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渡口区全民健身运动中心项目(O01-1部分地块)土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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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渡口区全民健身运动中心项目(O01-1部分地块)位于大渡口区建胜镇群胜村,占地面积约121616.62m2(约182.42亩)。2006年以前,调查地块为重庆市大渡口区建胜镇群胜村的集体用地、建设用地,调查地块东南侧存在重庆公羽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摩托车汽缸体制造,于2018年搬迁;地块东侧存在重庆市杨柳湾农资仓库,于2019年搬迁。2009年至2010年因西城大道、福溪大道及油府路建设,地块北侧,东北侧边界存在一定土壤扰动。2011年地块中部建设临时厂房用于工程机具维修,并利用东侧部分空地作为设备停放区域,于2015年拆除。2016年,地块中部部分区域存在填土扰动。2017年东侧设备停放区被占用作为废铁回收站。地块内其余区域为居民用地、鱼塘及林地。居民用地于2019年完成搬迁。目前,调查地块内厂房、居民已完成搬离,除原推土机维修厂房空地停放有推土机等工程机具,废铁回收站遗留有挖机及废铁堆放外调查地块整体闲置。通过现场踏勘,地块整体情况良好,无污染气味及痕迹。
根据规划,调查地块规划为体育用地(A4)。因此该地块按照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
按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要求并结合地块实际。调查组在调查地块内共布设60个土壤采样点位(其中剖面样20个)土壤采样点位,7个地表水采样点位,7个底泥采样点位,3个地下水采样点位。采集土壤样品114个(另含14个平行样);采集底泥样品7个(另含2个平行样);采集地表水样品7个(另含2个平行样);采集地下水样品2个(另含1个平行样),其中土壤及底泥样品的监测因子包括pH、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锌、锰、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C10-C40)、水溶性氟化物及有机农药;地表水样品的监测因子包括重金属(汞、铅、铜、镉、镍、砷、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四氯化碳、四氯乙烯、苯乙烯、氯乙烯、甲苯、乙苯、二甲苯)、半挥发性有机物(苯并[a]芘、硝基苯)、石油类;地下水样品的监测因子包括pH、六价铬、石油烃、铜、镍、铅、镉、砷、汞、苯、甲苯、间&对-二甲苯、邻二甲苯、三氯乙烯、萘、蒽、荧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
检测结果表明:调查地块送检的土壤及底泥样品所关注的锌、水溶性氟化物未超过河北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 5216-2022)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锰未超过《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 2978-2023)》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其余污染物的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表水样品关注的所有污染物的浓度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IV类水体标准限值;地下水样品关注的所有污染物的浓度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Ⅳ类水体标准限值。
调查结果表明:重庆市大渡口区全民健身运动中心项目(O01-1部分地块)当前土壤环境质量满足规划用地性质的要求。


IP属地:重庆1楼2024-11-03 07:2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