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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从商品的简单流通过渡到资本主义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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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
[(a)]流通和来自流通的交换价值是资本的前提
要阐明资本的概念,必须从价值出发,并且从已经在流通运 动中发展起来的交换价值出发,而不是从劳动出发。正象不可能 从不同的人种直接过渡到银行家,或者从自然直接过渡到蒸汽机 一样,从劳动直接过渡到资本也是不可能的。我们知道,交换价 值已经在货币本身上取得一种与流通相独立的形式,但是这种形 式只是一种消极的,转瞬即逝的形式,或者,即使是固定的,也只是一种虚幻的形式。货币只有同流通联系起来并且作为进入流 通的可能性才存在。但是货币一旦实现,它就会失掉这种规定,重 新回到它过去的两种规定上来,即作为交换价值尺度和作为交换 手段。一旦货币表现为不仅与流通相独立并且在流通中保存自己 的交换价值,它就不再是货币,——因为货币作为货币不能超出 消极的规定,—— 而是资本了。


IP属地:四川1楼2024-10-25 20:17回复
    货币是交换价值达到资本的规定的最初形式,因而资本的最 初表现形式被混同为资本本身,或者被看作是资本的唯一适当形 式—— 这种情况是历史事实,从以上的阐述可以看出,这种历史 事实与我们的阐述毫不矛盾,反而证实了我们的阐述。所以资本 的最初的规定是:起源于流通,因而以流通为前提的交换价值,在 流通中并通过流通保存自己;交换价值不会由于进入流通而消失; 流通不是交换价值消失的运动,反而是交换价值实际上使自己成 为交换价值的运动,即交换价值作为交换价值得到实现的运动。


    IP属地:四川2楼2024-10-25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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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能说在简单流通中交换价值会实现为交换价值。它总是只 在它消失的时候才得到实现。如果一个商品以货币为媒介同另一 个商品相交换,那么,商品的价值规定就会在商品实现的时候消 失,商品就会脱离这种价值关系,同价值关系毫不相干,而只不 过是直接的需要对象。如果货币同商品相交换,那么,交换形式 作为占有商品的自然材料的单纯形式上的媒介甚至注定要消失。 如果商品同货币相交换,那么,交换价值形式,作为交换价值的 交换价值即货币,只有在它处于交换之外,退出交换的时候才能 保存下来,因而在交换价值的独立性明显存在的这种形式中,货 币纯粹是虚幻的实现,纯粹是观念上的实现。最后,如果货币 [以商品为媒介]同货币相交换,——这是可以对流通进行分析的第四种形式,但实际上不过是以交换形式表现出来的上述第三种 形式,—— 那么,不同东西之间连形式上的差别也没有了;这是 无差别的区别;不仅交换价值消失了,而且使它消失的那种形式 上的运动也消失了。实际上简单流通的这四种形式规定可以归结 为两种,其实这两种本来也是重合的;区别在于:两要素之间哪 一个是重点;两要素即货币和商品中哪一个是出发点。也就是说, 是货币交换商品,即商品的交换价值同商品的物质内容(实体)相 交换而消失;还是商品交换货币,即商品的内容 (实体)同商品 的作为交换价值的形式相交换而消失。在第一个场合,消失的是 交换价值的形式,在第二个场合,消失的是交换价值的实体;可 见,在这两个场合,交换价值的实现都是转瞬即逝的。


      IP属地:四川3楼2024-10-2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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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有在资本中交换价值才能作为交换价值存在,因为它在流 通中保存了自己,也就是说,一方面,它并没有丧失实体,而是 不断地实现在新的实体中,实现在这些实体的总体中;另一方面, 它也没有失掉它的形式规定,而是在每一个不同的实体中保存了 它的自我同一性。因而它始终是货币,又始终是商品。两个要素 在流通中一个消失在另一个中,其中每个要素都包含着交换价值。 交换价值之所以会这样,只是因为它本身就是交换的不断更新的 循环。甚至在这方面,它的流通也不同于简单交换价值本身的流 通。事实上,简单流通只有从观察者的角度来看才是流通,或者 说是自在的流通,没有表现为流通。不是同一个交换价值—— 因 为交换价值的实体是一定的商品—— 先变为货币然后又变为商 品;而是不断更换的交换价值,不断更换的商品同货币相对立。流 通,循环,只是在于商品规定和货币规定的[ —17]简单的反 复和交替,而不在于实际的出发点也是复归点。因此,就简单流通本身来考察,并且,就只有货币是保存下来的要素这一点来说, 简单流通只能称为货币流通。


        IP属地:四川4楼2024-10-25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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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本的价值是永存的。”(让·巴·萨伊《论政治经济学》1817年巴黎 第3版第2卷第185页) “资本是永久的〈“自行增殖的”还不是这里研究的对象〉不会再消失的 价值;这种价值与创造这种价值的商品无关;它永远是一种形而上学的、非 物质的东西,永远掌握在同一个农场主〈在这里也不妨可以说所有者〉手里, 只不过是外表形式不同罢了。”(西斯蒙第《政治经济学新原理》1827年巴黎 第2版第1卷第89页)


          IP属地:四川5楼2024-10-25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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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货币由于对流通采取否定态度,退出流通,才获得了不灭性, 而资本获得这种不灭性,则恰恰是由于把自己的命运交给流通,从 而保存了自己。资本作为先于流通而存在的交换价值,或者作为 以流通为前提并在流通中保存自己的交换价值,它不仅在观念上 在每一瞬间都是简单流通所包含的两个要素中的每一个要素,而 且交替地采取一种形式和另一种形式;但是已不再象在简单流通 中那样,只是从一种形式过渡到另一种形式,而是在这两个规定 中的每一个规定上同时又是跟对立规定发生的关系,也就是说,在 观念上包含着这种关系。


            IP属地:四川6楼2024-10-25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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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本交替地成为商品和货币;但是第一,资本本身是这两种 规定的交替;第二,资本成为商品;但不是这种或那种商品,而 是商品的总体。资本并不是不在乎实体,而是不在乎一定的形式; 从这一点来看,资本表现为这种实体的不断的形式变换;因此,就 资本表现为交换价值的特殊内容来说,这种特殊性本身是特殊性 的总体;因而资本并不是不在乎这种特殊性本身,而是不在乎单 个的或孤立的特殊性。资本取得的同一性,即一般性的形式,就 在于资本是交换价值,而作为交换价值,它是货币。因此,资本仍然表现为货币,事实上它是作为商品换成货币的。但是,如果 资本表现为货币,也就是说,表现为交换价值的一般性这种与商 品对立的形式,那么,资本同时也就包含这样的意思:它不应该 象在简单流通中那样失去一般性,而应该失去一般性的对立规定, 或者说,只是暂时地采取这种一般性的对立规定,也就是重新和 商品相交换,但是这个商品是这样的商品,它本身在其特殊性上 也表现交换价值的一般性,因而经常地变换自己的特定形式。


              IP属地:四川7楼2024-10-25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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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我们在这里谈的是资本,那么,它在这里还不过是一个 名称而已。把资本同直接的交换价值和货币区别开来的唯一规定 性,就是那种在流通中并通过流通保存自己,并且使自己永存的 交换价值的规定性。以上我们只考察了一个方面,即在流通中并 通过流通保存自己的方面。另一个同样重要的方面是,交换价值 是前提,而不再是在商品进入流通以前单纯作为观念上的规定存 在于商品中的那种简单的交换价值,或者更确切些说,不再是作 为只是想象的规定的那种简单的交换价值,因为商品只有当它在 流通中消失的时候才成为交换价值;这种交换价值也不是作为流 通中的一个要素—— 作为货币——而存在的那种交换价值;它在 这里是作为货币,作为物化的交换价值而存在的,但它具有刚才 说过的那种关系。


                IP属地:四川8楼2024-10-25 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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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种规定与第一种规定的区别在于:交换价值(1)存在于 对象性的形式中;(2)来自流通,因而以流通为前提,但同时又 是从作为流通前提的自身出发的。 可以从两方面来表明简单流通的结果: 单纯否定的方面:投入流通的商品达到了它们的目的;它们 互相进行了交换;每个商品成了需要的对象并被消费。流通就此结束。只有货币作为单纯的残余留下来。但货币作为这种残余已 不再是货币,失去了自己的形式规定。它沉入作为整个过程的无 机灰烬留下来的货币物质之中。 积极否定的方面:货币并不是作为物化的,自为存在的—— 即并非单纯在流通中消失的—— 交换价值被否定;被否定的是对 立的独立性,是货币固定在其中的单纯抽象的一般性;但是


                  IP属地:四川9楼2024-10-25 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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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作为流通的前提同时又作为流通的结果,交换价值曾 被假定是从流通中出来的,它同样必须重新从流通中出来。如果 这种情况只是在形式上发生,那么,交换价值就又单纯成了货币; 如果象在简单流通中那样,交换价值是作为真实的商品从流通中 出来,那么,它就成了单纯的需要对象,作为这种东西被消费,同 时也失掉自己的形式规定。交换价值要真正从流通中出来,它也 必定成为需要的对象并作为需要的对象被消费,但它必定由劳动 来消费,并由此重新把自己再生产出来。


                    IP属地:四川10楼2024-10-25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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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换一种说法就是:交换价值按其内容来说,本来是一定量的 物化劳动或劳动时间,它作为这样的东西,通过流通在自己的客 体化进程中达到了作为货币的存在,作为可以捉摸的货币的存在。 现在交换价值本身又必须确立流通的这样一个出发点,这个出发 点处于流通之外,是流通的前提,从而流通本身对它来说表现为 一种从外部抓住它并在流通内部使它发生形式变换的运动,也就 是说,现在交换价值本身又必须确立劳动;但交换价值现在已经 不再是简单的等价物或劳动的简单的物化,而是物化了的并且独 立化了的这样的交换价值:它只是为了更新自己并从自己出发重 新开始流通,才把自己提供给劳动,变成劳动的材料。因此,这 也不再象在流通中那样是单纯的相等即保持交换价值的同一性,而是自我增殖。交换价值只有当它得到实现,即增大其价值的时 候才能使自己成为交换价值。货币 (作为从流通中复归于自身的 东西)作为资本失掉了自己的僵硬性,从一个可以捉摸的东西变 成了一个过程。另一方面,劳动也改变了它对自己对象性的关系: 劳动也复归于自身了。但这是这样一种复归:物化在交换价值中 的劳动把活劳动变成再生产自己的手段,而起初交换价值只不过 表现为劳动的产品。


                      IP属地:四川11楼2024-10-25 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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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资本和劳动能力125的交换 工人和资本家的交换是简单交换;双方都得到一个等价物,一 方得到的是货币,另一方得到的是商品,这个商品的价格正好等 于为它支付的货币;资本家在这个简单交换中得到的是使用价值: 对别人劳动的支配权。从工人方面来看—— 在这个交换中工人表 现为卖者——很明显,对于他来说,也象对于任何其他商品即某 种使用价值的卖者一样,买者使用卖给自己的商品并不涉及关系 的形式规定。工人出卖的是对自己劳动的支配权,这种劳动是一 定的劳动,一定的技能等等。


                        IP属地:四川12楼2024-10-25 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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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本家用工人的劳动做什么,这完全无关紧要,尽管他自然 只能根据劳动的一定性质使用劳动,而且他的支配权本身只限于 一定的劳动和一定的时间(若干劳动时间)。的确,计件劳动报酬 制度造成一种假象,似乎工人得到了产品的一定份额。但这只是 计量时间的另一种形式(不说你劳动12小时,而说你每件产品得 到多少报酬;也就是说,我们按产品的数量计量你劳动的时间), 这同我们这里考察一般关系完全无关。


                          IP属地:四川13楼2024-10-25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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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使资本家只满足于单纯的支配权,而不让工人实际劳动,例 如,把工人的劳动作为后备等等,或者为了从他的竞争者手里夺走这种支配权 (例如剧院经理购买女歌手一个季度,不是为了让 她唱歌,而是为了不让她在竞争者的剧院里唱歌),交换还是完全 实现了。工人确实以货币形式得到了交换价值,得到了一定数量 的财富的一般形式,并且依照他得到的数量的多少,而在一般财 富中占有或大或小的份额。这个数量的多少是怎样确定的,他得 到的货币量是怎样计量的,这些和一般关系毫不相干,所以不能 从一般关系本身来说明。整个说来,他的商品的交换价值不是由 买者使用这个商品的方式决定的,而只能由商品本身中存在的物 化劳动量决定,在这里也就是说,由把工人本身生产出来所花费 的那个劳动量决定。因为工人提供的使用价值[ —26]只是作 为他的身体的才能,作为他的身体的能力而存在,所以在身体之 外是不存在的。不仅为了从身体上维持工人的劳动能力得以存在 的一般实体即工人本身所必需的那些物化劳动,而且为了把这个 一般实体改变得能够发挥特殊能力所必需的那些物化劳动,都是 物化在这个实体中的劳动。总之是用这个物化劳动来计量工人在 交换中得到的价值量即货币量。至于进一步阐述工资怎样象一切 其他商品一样由把工人本身生产出来所必需的劳动时间来计量, 还不属于现在考察的范围。


                            IP属地:四川14楼2024-10-25 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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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流通中,如果我用商品交换货币,再用货币购买商品来满 足我的需要,行为就结束了。对工人来说,情况也是这样。但是 工人却有可能重新开始这样的行为,因为他的生命力是一种源泉, 他自己的使用价值在一定的时期,在使用价值耗尽以前,能够从 这个源泉中不断地重新产生出来,并且不断地同资本相对立,以 便重新开始这样的交换。工人象每一个作为主体处在流通中的个 人一样,是一种使用价值的所有者;他把这种使用价值换成货币,即财富的一般形式,但这只是为了再把财富的一般形式换成商品, 换成他的直接消费对象,满足他的需要的资料。由于工人把他的 使用价值换成财富的一般形式,他就在他得到的等价物的界限内 —— 等价物的这种界限是量的界限,它当然会象在所有的交换中 一样转变为质的界限—— 成为一般财富的分享者。但工人并不是 受特殊物品的约束,也不是受满足需要的特殊方式的约束。工人 的享受范围并不是在质上受到限制,而只是在量上受到限制。这 就把工人同奴隶、农奴等等区别开了。


                              IP属地:四川15楼2024-10-25 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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