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宋小卫 转贴自:《当代传播》
媒介素养教育是英国学者和丹麦教育工作者于20世纪30年代率先提出的一种教育主张。
当时,以电影和广播为媒体的大众文化在欧美各国日渐流行,它所传播的价值观和审美情趣与传统的文化理念多有抵牾和冲突。1933年,英国学者ER·利维斯(ER.Leavis)和他的学生丹尼斯·桑普森(Denys Thompson)发表了文化批评论著《文化和环境:培养批判意识》(Culture and Environment: The Training of Critical Awareness )。该书首次就学校引入媒介素养教育的问题作了专门的阐述并提出了系统的教学建议。利维斯和桑普森认为,新兴的大众传媒在商业动机的刺激下所普及的流行文化,往往推销一种“低水平的满足”,这种低水平的满足将误导社会成员的精神追求,尤其会对青少年的成长产生各种负面的影响。因此,教育界应以系统化的课程或训练,培养青少年的媒介批判意识,使其能够辨别和抵御大众传媒的不良影响。
也是在这一时期,丹麦的一些教师开始倡导并尝试在中、小学开设媒介素养课程或讲座。他们认为,教育学以往有关文化素养的认识,主要着眼于学生的文字识读及创作能力,由于电影、广播等视听媒介的普及,传统的文化素养概念亟需增加新的意涵。一个有文化素养的人,不仅应当具备文字阅读和表达能力,还应在视、听音像方面表现出良好的欣赏和判断素养。
英国学者和丹麦教师倡导的媒介素养教育,开辟了文化教育的一个新领域,并且拓展了大众传播学和教育学的研究视角与选题。
随着电视的出现和其他媒介渠道的更新,特别是70年代以后,无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人们接触和享用传媒资源的机会和时间都在增加,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感觉到了发展媒介素养教育的必要性。
在欧洲,一些国家的政府部门对学校实施媒介素养教育作了规定,要求小学、中学乃至大学开设媒介素养教育课程,或在有关学科中增加媒介素养教育的内容。
1986年,英国教育和科学部与英国电影学院合作成立了全国初级媒介素养教育工作小组委员会(National Working Party for Primary Media Education)。1988年,该委员会在一份名为“面向5岁至11岁学生的英语教学”的文件中明确指出,媒介素养教育“对于英语教学的传统目的和关注的问题是至关重要的”,1990年,这个委员会在其提交的“11至16岁学生的英语课程设置”的报告中,提出了同样的建议。到1997年,英国已有将近三分之二的学校开设进阶式媒介研究课程,并有超过三分之一的中学毕业生参加媒介研究学科的中等教育证书考试。以英格兰区域普通证书教育为例,它的电视研究课程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一、解构影像(Deconstruction of Images)——介绍电视的媒体特点,并与其他媒介作比较;了解视觉传播的特性;观察、解读影像的内涵意义与外延意义;检视广告与电视语言的内涵意义与外延意义;对电视节目的认知与解码(Decoding)。二、观看的方式——介绍电视观看的批判与分析方法;介绍电视表现形式,包括其传统成规与技术手段。三、综合性议题——跨媒介分析;实务操作(模拟制作新闻节目、练习访问技巧、了解机器设备的使用、通过团队合作制作电视节目);特定的电视节目分析。现在,英国许多学院,如伦敦大学和南安普敦大学等都设有媒介素养教育的教师培训项目。
在德国,有关媒介素养的知识通常被放在政治、社会常识和社会研究等课程中讲授,并且是师范院校、成人教育机构、宗教团体和社区工作者的经常性的讲演和宣传内容。美因茨大学出版研究所曾对部分中学的媒介教育普及情况作了一项考察,在接受调查的199名教师中,91%的人曾在课堂上讲过有关大众传媒的知识,其中定期涉及这类题目的人达72%。这些教师从事媒介教育的目的,不仅是为了发展学生的交流技能,更主要的是想帮助学生树立公民意识,引导学生以更积极的态度参与社会的决策过程。
媒介素养教育是英国学者和丹麦教育工作者于20世纪30年代率先提出的一种教育主张。
当时,以电影和广播为媒体的大众文化在欧美各国日渐流行,它所传播的价值观和审美情趣与传统的文化理念多有抵牾和冲突。1933年,英国学者ER·利维斯(ER.Leavis)和他的学生丹尼斯·桑普森(Denys Thompson)发表了文化批评论著《文化和环境:培养批判意识》(Culture and Environment: The Training of Critical Awareness )。该书首次就学校引入媒介素养教育的问题作了专门的阐述并提出了系统的教学建议。利维斯和桑普森认为,新兴的大众传媒在商业动机的刺激下所普及的流行文化,往往推销一种“低水平的满足”,这种低水平的满足将误导社会成员的精神追求,尤其会对青少年的成长产生各种负面的影响。因此,教育界应以系统化的课程或训练,培养青少年的媒介批判意识,使其能够辨别和抵御大众传媒的不良影响。
也是在这一时期,丹麦的一些教师开始倡导并尝试在中、小学开设媒介素养课程或讲座。他们认为,教育学以往有关文化素养的认识,主要着眼于学生的文字识读及创作能力,由于电影、广播等视听媒介的普及,传统的文化素养概念亟需增加新的意涵。一个有文化素养的人,不仅应当具备文字阅读和表达能力,还应在视、听音像方面表现出良好的欣赏和判断素养。
英国学者和丹麦教师倡导的媒介素养教育,开辟了文化教育的一个新领域,并且拓展了大众传播学和教育学的研究视角与选题。
随着电视的出现和其他媒介渠道的更新,特别是70年代以后,无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人们接触和享用传媒资源的机会和时间都在增加,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感觉到了发展媒介素养教育的必要性。
在欧洲,一些国家的政府部门对学校实施媒介素养教育作了规定,要求小学、中学乃至大学开设媒介素养教育课程,或在有关学科中增加媒介素养教育的内容。
1986年,英国教育和科学部与英国电影学院合作成立了全国初级媒介素养教育工作小组委员会(National Working Party for Primary Media Education)。1988年,该委员会在一份名为“面向5岁至11岁学生的英语教学”的文件中明确指出,媒介素养教育“对于英语教学的传统目的和关注的问题是至关重要的”,1990年,这个委员会在其提交的“11至16岁学生的英语课程设置”的报告中,提出了同样的建议。到1997年,英国已有将近三分之二的学校开设进阶式媒介研究课程,并有超过三分之一的中学毕业生参加媒介研究学科的中等教育证书考试。以英格兰区域普通证书教育为例,它的电视研究课程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一、解构影像(Deconstruction of Images)——介绍电视的媒体特点,并与其他媒介作比较;了解视觉传播的特性;观察、解读影像的内涵意义与外延意义;检视广告与电视语言的内涵意义与外延意义;对电视节目的认知与解码(Decoding)。二、观看的方式——介绍电视观看的批判与分析方法;介绍电视表现形式,包括其传统成规与技术手段。三、综合性议题——跨媒介分析;实务操作(模拟制作新闻节目、练习访问技巧、了解机器设备的使用、通过团队合作制作电视节目);特定的电视节目分析。现在,英国许多学院,如伦敦大学和南安普敦大学等都设有媒介素养教育的教师培训项目。
在德国,有关媒介素养的知识通常被放在政治、社会常识和社会研究等课程中讲授,并且是师范院校、成人教育机构、宗教团体和社区工作者的经常性的讲演和宣传内容。美因茨大学出版研究所曾对部分中学的媒介教育普及情况作了一项考察,在接受调查的199名教师中,91%的人曾在课堂上讲过有关大众传媒的知识,其中定期涉及这类题目的人达72%。这些教师从事媒介教育的目的,不仅是为了发展学生的交流技能,更主要的是想帮助学生树立公民意识,引导学生以更积极的态度参与社会的决策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