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人修仙传吧 关注:2,675,702贴子:60,199,977
  • 19回复贴,共1

动漫未来会不会出《金魁传》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老王说做外传,金魁大长老人气就不用说了!手搓太阳,不仅在贴吧人气高,某音等其他人气也很高!希望做个番外《金魁传》也可以叫《双圣传》
第一集
凌啸风认识温青和金魁
第二集
双圣下副本获得元磁神山建立星宫
第三集
双圣大战六道,金魁大战蛮胡子
第四集
双圣大战万三姑,金魁大战万天明
双圣打败雷鹏等妖兽
大战完后双圣闭关,正魔看到了金魁的实力也不敢惹星宫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4-06-29 23:28回复
    妙啊,大杀四方不错,爽起来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4-06-29 23:39
    收起回复
      咋还凶险上了,星宫都不动手脚了,还有婆罗珠大衍决,韩立要是凶险其他结丹怎么过去
      全看他文戏改编水平了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24-06-29 23:45
      回复
        凡人的配角 虽然塑造的不错,但单个角色的人气还不足以撑起一部番外动漫。。所以如果要做番外 肯定是几个配角一起做的,比如星宫番外,乱星海番外,双圣 金魁 玄骨 六道差不多可以同时呈现,而且 六道 双圣和玄骨应该是同时代的。


        IP属地:浙江4楼2024-06-30 00:53
        回复
          星宫不是双圣创的


          IP属地:贵州来自iPhone客户端5楼2024-06-30 01:00
          收起回复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24-06-30 01:05
            回复
              星宫好几万年历史了,现在的天星双圣只是其中一代,怎么可能是他们创的。


              IP属地:河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24-06-30 01:10
              收起回复
                没有翅膀的天使,心仍在飞翔


                IP属地:广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24-06-30 01:10
                回复
                  别耽误正片更新和正片质量就行,要是为了番外影响正片就等着挨骂吧


                  IP属地:湖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24-06-30 01:24
                  回复
                    玄骨传的饼还没吃上呢,又画了魔道三人的饼比隔壁饼总还能画啊


                    IP属地:云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24-06-30 02:27
                    回复
                      就金奎和玄骨适合做外传,真要做我觉得玄骨会先做,后金奎,我预测金奎的下线时间应该在凌玉灵呼救韩立来星宫的时候,那时候韩立应该早就元婴了


                      IP属地:浙江11楼2024-06-30 14:12
                      回复
                        投资1个亿,能给你出个人专属年番。


                        IP属地:广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24-06-30 14:57
                        收起回复
                          可以说,只要韩老魔凝结元婴进入元婴期,苟王韩老魔就结束了,整个元婴期和化神期都是胶带期,爽文开始了


                          IP属地:重庆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24-07-01 14:15
                          回复
                            刺客信条-修仙版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24-07-15 16:04
                            回复
                              原来动画里金奎玄骨人气这么高吗,小说党无感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24-07-17 15:5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