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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竟‖守望」你在未知的旅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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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望 我爱你。你要加油。


1楼2010-10-04 01:25回复
    - =
    我鸭梨挺大的><
    你为什吗想SHI阿- -


    4楼2010-10-04 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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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返修神马阿!


      6楼2010-10-04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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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8楼
        神马0 0?
        夏日- -
        没关系你慢慢来


        9楼2010-10-04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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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显是百度- -你看你一个留言留了两次


          17楼2010-10-05 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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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我快速地跑了起来,视线掠过门廊上爷爷坐的藤椅的凳脚,穿过小院子里因为我的跑动而扬起的尘土,然后我跑出了有着湿冷地板的小巷子到了马路边上,终于累了。撑着膝盖的手慢慢滑落,最终定格成了自己抱着头蹲在巷子的出口,把脸埋在膝盖间大口喘气的画面。
            ——你真的为了一间那样的老屋,能够放弃你身边的一切。
            ——那么下一个被丢下的会不会是我?
            “哥,你回来好不好……”我的声音因为跑动后喉咙的嘶哑而变得像是撕裂一般的难听,“哥,你哪了……现在的你根本不是你啊。”
            我自己站起身慢慢的走回去,回到家的时候哥哥坐在沙发上发呆,看见我进屋了,站起身把盖着菜的碟子撤掉,每种菜打出来一点盛在一个碗里让我去递给门廊上的爷爷,我们面对面的坐着吃冷掉的饭菜,什么话都没说。
            刚好,我的记忆刚进行到黄昏的时候,现实中也确实是黄昏,我站起身跺了跺有些酸麻的脚。手机屏幕上刚刚显示有一条新的简讯,我知道是谁。
            05.
            我是在寻找我想要找到的少年的途中与他相遇的,我总觉得他像是一个必然出现的东西,在那里伺机而动等候了很久很久,而当我真正出现,我就再也无法脱离属于他给予我的填补。
            他是我当时所住的饭店的楼层服务,我记得自己在那里住了两个晚上,而且一句话都没有跟他说过。但当我走的时候,他说:“你要走了么?”我只是提着行李拿着房卡站在那里,一句话也没说,然后他说:“我跟你一起。”
            当时其实是觉得这样的相遇甚是滑稽和好笑,但当一段时间后我回头看看自己过去的那些时光,我突然又觉得,这样的邂逅其实再合理不过,即便它于旁人来说是近乎于闹剧的接近。
            很久之后我问他:“当时怎么会跟我一起走?”
            他说:“因为想走,就走了。其实我觉得那时候的你很孤独,然后我想,多一个人陪你起码你能少一些孤独吧。”
            每当想到这些片段的时候我整个人就软了下来,像是依偎在他怀里一样全身都放松得透着温暖。其实我是很依赖他的,但我一直都没有表现得太出来,我们一直都是像最初遇见的一般,安静而平和地相处。我按亮了手机屏幕,对着有一条未读信息的提示打开后显出来的“陈信宏”三个字凝视了一会,然后用手指轻轻地,就像有时候划过他的脸庞一般,抚摸着他的名字。
            我走出巷子到路边的7-11买了一份快餐回去,坐在藤椅上像是当年的爷爷一样慢慢的咀嚼吞咽着,太阳已经快要落完了,我盯着它最后留给我的一圈光晕,想起了那个曾让我奋不顾身的少年。
            四年前的他穿着熨得很直挺的,干净素白到刺目的白衬衫,对我倾泻他源源不绝的温柔,我便不可自拔地沉溺在其中。当我们都反应过来其实那是爱的时候,事态已经到了不可控制的地步,他就那样地瞬间在我的注目下转变成了一个让我感到陌生到可怕的他。
            那个温润如水的白衣少年就那样死了,连痕迹都无法找回。
            我记得老人院的车停在老屋的门口,爷爷提着他少得让人心酸的衣物和用品——一个小塑料袋里的两件衣服和他唯一的一张和奶奶的合照颤颤巍巍的从屋内走到门廊的时候。家门口已经挤满了人,巷子里的人多是八卦且好奇的,也有不少的人对着站在门口和工作人员交代的哥哥大骂他的不孝。哥哥平静地签收完资料,等工作人员上了车后,捡起地上的砖头,用力的向着刚刚骂自己的男人丢去,人们都被吓到了,慢慢的散开来,留下被击中的男人一边小声呻吟轻骂着哥哥一边惊恐地走远。
            还是不记得那时候的爷爷在哪里,在干什么了。但是我能记住的最后一个他属于老屋的画面便是他沉默地看着陪他度过大部分时间的藤椅很久很久,也许轻轻叹了一口气,也许没有,就像是哥哥和来人在房间里为了房子大打出手或是对着电话的那一头毫不避讳地说着自己要房子的时候一样,他像是从我的记忆中剔除了一般让我无法探寻。
            当老人院的车一点一点艰难的挤出窄小的巷子,我突然听见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回去的哥哥发出了一声让人没办法理解的呐喊。我惊战着走进房子,他看见我后冲过来大力的扣住了我的肩膀,这让我有些疼。他对我说:“这里终于是我的了!终于是我的了!你看见了么,这是我们两个的家!这个房子是我的了!”然后他松开手,嘴里念着什么似的,重新跌坐回沙发里。
            


            19楼2010-10-06 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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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OREVER】
              文章到这里就结束了。其实我不知道我想表达的关系究竟能不能很清晰,我说我会认真写这篇文章,果然是比以前要认真些了,虽然还是那句话,认真了也还是这种差劲的样子。其实我为这篇文章设想过有如变量有如函数一般无数个结尾,但是我最终还是用了这个。这篇文章我本没有打算把吴庚霖加入进来的,准确来说在我构思这篇文章的时候我是想要把他加进来的,但是当我真正动笔去写这样一个,我真正想要写的故事,我却很迅速甚至不着痕迹的把他从文章的架构中除去。我本来只想写“我”和作为我爱过的“哥哥”和老屋的故事的,但是后来我想起来,我无法舍去炎亚纶去在这样一个地方向你们说这样一个文艺的甚至有些矫情的故事,而里面却没有炎亚纶这种事情。【……】
              而我也想过,干脆就让炎亚纶做哥哥算了。但是守望说她要HE。哦讲起HE,我其实写着写着就已经沉浸在自己的一个思维中,如你们所看到的,我前面所写的只有0102两个章节,但是在今晚,我真正想要一次性一口气顺顺利利的讲述这个故事的时候,我一下子就把后面的都写完了。好了说回结尾【我怎么觉得写完这个短篇我连话都不会说了我】,其实我写文最常用的手法就是不悲不喜,起码我是这样觉得的。没有大悲没有大喜反而让我觉得就该是属于这篇文章的结局。就像我本来想着要不要在结尾搞些看起来好看的美丽的文艺矫情的句子,但后来都是算了,我不太敢去改动这篇文的基调了,我怕我一动,我用最单一的心情写出来的东西就乱了。
              君当作磐石 妾当作蒲苇 蒲苇韧如丝 磐石无转移。这是我在构思这篇故事的时候想到人物关系的时候脑子里蹦出来的第一句话。我觉得小锦终究是爱着她的哥哥的,只是那种爱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转变了性质而已。
              我已经想不起来我要说些什么了,我脑子空了,我觉得写这一个短篇把我脑汁都给榨干了。
              我想表达的不知道能不能让你们明白,就这样吧。
              


              21楼2010-10-06 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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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我本来想交代一下老屋为何如此重要
                但是我也没找到一个很合适的让我喜欢的理由- -难道是卖地么- -
                好了都不重要了我觉得我看到守望的文评我就完满了我等着彩子!


                25楼2010-10-06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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