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辩论吧吧主今天对我进行封禁,理由为:“宣传或发布未经严谨科学方法证实疗效的疗法,误导网友,涉嫌危害他人生命健康。”但这是诽谤。
众所周知,由于某种原因,当今我国中医的一切治病过程都是“未经严谨科学方法证实疗效的疗法”。然而,党和国家却在大力宣传发展中医,这是当前的国策。那么,我响应国家号召,宣传中医的效果,就是“涉嫌危害他人生命健康”吗?这是哪家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反对宗教的自由。同理,公民有相信某些科学结论的自由,也有反对某些科学结论的自由。
无论中医或西医,都有宣传自己的权利。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不容侵犯。
中医辩论吧吧主操控舆论,故意打压一方,抬举另一方,与国策背道而驰,毫无公正可言,应当撤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