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吧 关注:2,265贴子:6,133
  • 1回复贴,共1

新泰市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公示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新泰市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块(原新泰市宏达化工厂地块)位于泰安市新泰市新甫街道西西周南村。该地块面积113170.8m3(约合169.76亩),目标地块原土地权属单位为新泰市宏达化工厂,现为新泰市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所有,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该地块1971年以前为荒地,1971年新泰市宏达化工厂开始建设厂房,1975年投入生产使用,主要生产碳酸氢铵、顺酐、苯酐、富马酸、γ-丁内酯;2007年8月新泰市宏达化工厂停产,2008年宣告破产;2009年至2010年新泰联合化工厂收购后,未进行生产,拆除了部分设备;2010年至2019年底,厂内现状未发生变化;2020年底至2021年中下旬新泰正大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租用部分地块堆放生物质,目前已移除,场内生产车间基本完全拆除;2019年底,新泰市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开始施工建设,目前建设暂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切实做好企业搬迁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办[2004]47号)、原国家环保部《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号)、《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 号)。以及《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工作的通知》泰环境函[2021]157 号)等相关规定,场地使用权人等相关责任人应开展关停搬迁工业企业原址场地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2023年11月,新泰市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委托浙江佳和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开展新泰市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块(原新泰市宏达化工厂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工作,根据前期土壤调查资料、场地特征参数及其它材料开展工作,主要目标为:①定量风险评估:通过风险评估,明确场地环境健康风险分布,并且提出污染土壤修复的目标;②修复范围确定:明确污染边界,推算污染方量。在其基础上,编制《新泰市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块(原新泰市宏达化工厂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
风险评估结果表明,地块土壤中有苯和邻二甲苯2种污染物超出可接受风险水平,对人体存在健康风险,需要进行修复,修复方量为743.9m3;地下水中污染物的人体健康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不需要开展修复。


IP属地:浙江1楼2024-03-11 14:42回复
    这么大个地块只有743.9方需要修复嘛


    IP属地:山东2楼2024-11-13 16:2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