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吧 关注:241,444贴子:2,442,009
  • 2回复贴,共1

花25万彩礼闪婚,3个月后离婚仅要回7.5万元!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江苏南通,张先生通过一婚介公司介绍与王女士相识,几天后两人就决定结婚并领取了结婚证。因婚前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导致两人婚后矛盾不断,王女士一气之下便回了娘家,并拒绝与张先生和好。3个月后,张先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王女士离婚并退还彩礼15万元。

经法院审理发现,张先生最初是向婚介公司支付了25万元,并非直接将钱交给王女士。而婚介公司在收取25万元之后仅向王女士支付10万元,剩余的15万元都收入自己的囊中。最终经法官释明,双方进行调解,王女士同意归还张先生7.5万元,并愿意配合张先生向婚介公司追讨15万元的款项。

此前,对于返还彩礼法律仅规定了三种情形,即: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从本案来看,张先生与王女士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且两人已经共同生活,因此,二人的情况并不在上述三种情形的范畴,张先生也无法以上述条款来要求王女士返还彩礼。

但是,2024年2月1日新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则对两人的情形做出了规定: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是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因此,根据该规定,张先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可以要求王女士返还彩礼,但是在确定具体返还数额时,法院还需要考虑二者共同生活、生育情况,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等情况。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王女士同意将7.5万元返还给张先生,张先生也接受这一结果。

那么本案中,婚介机构收取的15万元应当如何处理呢?首先,要看张先生与中介机构签订的婚介合同是否有效。如果双方签订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则该合同应属无效,婚介机构应当返还15万元。其次,在合同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则需要看双方对于合同目的是如何约定的。对于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该15万元应当以何种方式来处理,需要结合合同的具体内容来综合考量。

但是本案中存在着一个很大的疑问,即:彩礼一共25万元,为何婚介公司要收取15万元的大头,而作为女方的王女士仅收取10万元?这不禁让人想问,现在婚介公司这么赚钱了?但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讲,这都是及其不合理的,后续张先生一定是会通过法律途径向婚介公司要回相关费用的,至于能够返还多少,还是需要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来做出裁判。

那么对于本案,你又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IP属地:浙江来自iPhone客户端1楼2024-02-24 17:54回复
    彩礼不是转给女方而是转给婚介公司?


    IP属地:福建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4-02-25 09:27
    回复
      男方起诉女子,诉讼中添加中介为第三人。


      IP属地:吉林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24-02-25 19:2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