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己方的利益换取其他方的利益,以满足自己的道德感。问题在于道德的本质是一种默许的利益关系;当利益关系变动的时候,道德本身会破产。比如圣母会在末日时更多的接济陌生人,但帮助陌生人道德本身基于两个基础:
1你帮助别人时,别人未来也会帮助你,这是一种对于未来回报的投资。
2默认陌生人不会伤害你。
但这两种基础在末日的情况下本身不成立,别人既不必要遵守道德回报你,也不需要遵守法律而不伤害你。
真正的道德的本质是社会圈子中的多数人默许的利益关系。比如说当你在学校辱骂他人时,你周围的所有人都会联合起来损害你的利益,同学和老师会孤立你,骂你,给你穿小鞋,给你不好的脸色等等。
有一种虚假的道德,它来自少数人的意志。比如说早生多生孩子、无偿献血,这种道德违背了不掌握宣传口的多数人的利益,多数人便会在私下唾弃这种道德。而这种对于旧的道德的批判,又会在无意中催生新的道德。比如说南京彭宇案之后的不扶老人、大同案之后的不结婚,都有进化为新的道德的趋势。
所以现在可以探讨到底贬义的“圣母”这种人错在什么地方,要么ta遵从的根本就是虚假的道德,要么ta遵从的就是旧的道德,而这两种行为都损害了己方和友方利益。
还有一种简单的,比如说极端动保,她们会拦下菜狗的货车,然后把这些狗救下来——要么放生,要么丢给收容所。这种行为既不是遵从了虚假的道德,也不是遵从了旧的道德,而是压根就不道德。这是典型的以损害他人的利益为前提,来维护己方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对她们进行网暴,是道德的,因为我们的网暴本身就是道德体系的一部分,我们在惩戒不守道德的群体。一般来说道德的强度要低于法律,所以道德惩戒的前提也是不违法。
还可以说说,有一些法律本身是非常搞笑的:因为这些法律居然不道德。本来应该要求更苛刻的法律,居然比道德要更加低下。比如说最近的网络游戏管理办法,是以规代法,虽然严格来说不属于法律,但同样有国家暴力背书。里面的条文就是明显的极不道德,损害了企业和人民的利益。诞生这种搞笑的法律条文的原因就在于现在的法律并不出于多数人的利益诉求,而是仅仅出于少数人的利益诉求。资本可以用脚投票,就直接跑路了。
1你帮助别人时,别人未来也会帮助你,这是一种对于未来回报的投资。
2默认陌生人不会伤害你。
但这两种基础在末日的情况下本身不成立,别人既不必要遵守道德回报你,也不需要遵守法律而不伤害你。
真正的道德的本质是社会圈子中的多数人默许的利益关系。比如说当你在学校辱骂他人时,你周围的所有人都会联合起来损害你的利益,同学和老师会孤立你,骂你,给你穿小鞋,给你不好的脸色等等。
有一种虚假的道德,它来自少数人的意志。比如说早生多生孩子、无偿献血,这种道德违背了不掌握宣传口的多数人的利益,多数人便会在私下唾弃这种道德。而这种对于旧的道德的批判,又会在无意中催生新的道德。比如说南京彭宇案之后的不扶老人、大同案之后的不结婚,都有进化为新的道德的趋势。
所以现在可以探讨到底贬义的“圣母”这种人错在什么地方,要么ta遵从的根本就是虚假的道德,要么ta遵从的就是旧的道德,而这两种行为都损害了己方和友方利益。
还有一种简单的,比如说极端动保,她们会拦下菜狗的货车,然后把这些狗救下来——要么放生,要么丢给收容所。这种行为既不是遵从了虚假的道德,也不是遵从了旧的道德,而是压根就不道德。这是典型的以损害他人的利益为前提,来维护己方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对她们进行网暴,是道德的,因为我们的网暴本身就是道德体系的一部分,我们在惩戒不守道德的群体。一般来说道德的强度要低于法律,所以道德惩戒的前提也是不违法。
还可以说说,有一些法律本身是非常搞笑的:因为这些法律居然不道德。本来应该要求更苛刻的法律,居然比道德要更加低下。比如说最近的网络游戏管理办法,是以规代法,虽然严格来说不属于法律,但同样有国家暴力背书。里面的条文就是明显的极不道德,损害了企业和人民的利益。诞生这种搞笑的法律条文的原因就在于现在的法律并不出于多数人的利益诉求,而是仅仅出于少数人的利益诉求。资本可以用脚投票,就直接跑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