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陕西省职称申报进入尾声,还没申报的抓紧时间了,对于很多人才来说职称申报是陌生的,大多数人也都是不熟悉这个流程的,冠享职称庞老师提醒你要是资料不知道如何准备的随时私信,庞老师尽力为大家答疑解惑;
一、评审专Y类别
评审专Y为:地质(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探矿工程、地球物理勘查与遥感、地球化学勘查、地质实验测试、水工环地质、地质测绘、地质仪器、地质机械、土地工程);矿业(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地球物理勘查与遥感、地球化学勘查、地质实验测试、水工环地质、地质测绘、地质仪器、地质机械);城乡规划。
二、继续J育
按要求参加专Y技术人员继续J育,从2019年以来,每人每年参加继续J育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学时,专Y科目不少于56学时。
三、学历、资历年限要求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资格,聘任工程师2年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资格,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3.后取本科学历,从事本专Y技术工作15年以上,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4.大专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Y技术工作20年以上,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5.后取大专学历,从事本专Y技术工作25年以上,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6.在县以下(含县级)基层单位工作,中专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Y技术工作28年以上,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7.在县以下(含县级)基层单位工作,后取中专学历,从事本专Y技术工作30年以上,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四、业绩成果证明材料
(1)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科技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奖励(一等奖前9名,二等奖前7名,三等奖前3名)。
(2)作为主要发明人获得G家授权相关专Y技术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作为主要发明人或获得G家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且已开发实施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排名前3,以发明专利证书为准)。
(3)作为主持完成1项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完成2项相关专Y领域重点工程、科研、勘查、调查、技术创新、生产项目,并通过有关部门验收。
(4)作为主要参与人(排名前五)参与编写1项以上G家或行业标准(规程)、工法,或主持编写1 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参与人(排名前三)参与编写2项以上地方标准(规程)、工法。
(5)获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后,作为第一作者,在专Y刊物上公开发表相关专Y学术论文2篇以上,每篇字数不少于2000字;或者著有本专Y学术著作1部,本人著作2万字以上,且著作已正式出版。
五、评审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2023年11月20日前完成)
(二)单位审核公示(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
一、评审专Y类别
评审专Y为:地质(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探矿工程、地球物理勘查与遥感、地球化学勘查、地质实验测试、水工环地质、地质测绘、地质仪器、地质机械、土地工程);矿业(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地球物理勘查与遥感、地球化学勘查、地质实验测试、水工环地质、地质测绘、地质仪器、地质机械);城乡规划。
二、继续J育
按要求参加专Y技术人员继续J育,从2019年以来,每人每年参加继续J育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学时,专Y科目不少于56学时。
三、学历、资历年限要求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资格,聘任工程师2年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资格,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3.后取本科学历,从事本专Y技术工作15年以上,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4.大专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Y技术工作20年以上,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5.后取大专学历,从事本专Y技术工作25年以上,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6.在县以下(含县级)基层单位工作,中专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Y技术工作28年以上,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7.在县以下(含县级)基层单位工作,后取中专学历,从事本专Y技术工作30年以上,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四、业绩成果证明材料
(1)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科技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奖励(一等奖前9名,二等奖前7名,三等奖前3名)。
(2)作为主要发明人获得G家授权相关专Y技术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作为主要发明人或获得G家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且已开发实施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排名前3,以发明专利证书为准)。
(3)作为主持完成1项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完成2项相关专Y领域重点工程、科研、勘查、调查、技术创新、生产项目,并通过有关部门验收。
(4)作为主要参与人(排名前五)参与编写1项以上G家或行业标准(规程)、工法,或主持编写1 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参与人(排名前三)参与编写2项以上地方标准(规程)、工法。
(5)获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后,作为第一作者,在专Y刊物上公开发表相关专Y学术论文2篇以上,每篇字数不少于2000字;或者著有本专Y学术著作1部,本人著作2万字以上,且著作已正式出版。
五、评审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2023年11月20日前完成)
(二)单位审核公示(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