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一、项目基本信息
地块名称:惠州仲恺平南项目ZKB-046-04地块
占地面积:33691m2
污染因子:镍、砷、石油烃(C10-C40)、乙苯。
修复工程量:经初步估算,地块重金属镍、砷、石油烃(C10-C40)、乙苯污染土壤需修复范围总占地面积共计3620.64m2,修复土方量共计5097.09m3。
修复工艺: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常温解吸、化学氧化
地理位置: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环街道平南工业区47号小区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现为工业用地,已停产拆除,为政府收储用地
未来规划:根据规划,惠州仲恺平南项目ZKB-046-04地块未来拟改变用地性质,未来规划为二类居住混合商业设施用地(R2+B1+B2)。
土地使用权人: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征地与储备中心
初步调查单位:惠州中鼎君维绿色技术有限公司
详细调查单位:惠州中鼎君维绿色技术有限公司
风险评估单位:广东工业大学、惠州中鼎君维绿色技术有限公司
修复施工单位:广州润方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监理单位:广东常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修复效果评估单位:中德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调查时间:2021年9月~2022年5月
备案时间:2022年6月
编制单位:惠州中鼎君维绿色技术有限公司
调查结论:在地块未来规划用地情景下,土壤中关注污染物镍、砷、石油烃(C10-C40)、乙苯超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需进行风险评估;地下水中氟化物、氯乙烯、1,2-二氯乙烷、砷、镉、铅、镍和锌超相应Ⅲ类水筛选值,需要进行风险评估。
三、风险评估
编制时间:2022年5月~7月
备案时间:2022年8月
编制单位:广东工业大学、惠州中鼎君维绿色技术有限公司
调查结论:在地块未来规划用地情景下,土壤中镍、砷、石油烃(C10-C40)、乙苯共计4种污染物对人体产生的健康风险不可接受,需要修复或风险管控,建议修复目标值分别为150mg/kg、60mg/kg、826mg/kg和7.2mg/kg,土壤需修复范围总占地面积共计3620.64m2,修复土方量共计5097.09m3。地下水在不直接饮用情景下,关注污染物对人体产生的健康风险可接受,但后续修复或开发过程中应切实做好人体健康风险管控和防止地块地下水污染影响周边地下水质和地表水质。
四、修复实施
修复实施方案备案时间:2023年3月22日
修复实施时间:2023年3月~5月
修复施工单位:广州润方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固体废物属性鉴别单位:广东省科学院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
水泥窑协同处置单位:惠州市光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修复目标:镍、砷、石油烃(C10-C40)、乙苯的修复目标值分别为150mg/kg、60mg/kg、826mg/kg和7.2mg/kg
修复工艺: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常温解吸、化学氧化
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时间:2022年8月
固体废物鉴别结论:惠州仲恺平南项目 ZKB-046-04 地块土壤修复项目外运协同处置前的待处置污染土壤经鉴别,不具有腐蚀性、易燃性、反应性、浸出毒性、毒性物质和急性毒性的危险特性,可以按照一般固体废物进行处置。
水泥窑协同外运和协同处置时间:2023年4月
土壤清挖修复工程:
①本项目共清挖各类土壤14502.06 m3。本项目污染土壤清挖方量为5181.10 m3(其中乙苯污染土211.66m3,镍污染土2937.47 m3,石油烃污染土1220.41m3,镍和石油烃复合污染土139.7m3,砷污染土671.86m3),疑似污染土清挖方量1372.46m3(其中,镍疑似污染土1041.52m3,石油烃疑似污染土54.71m3,镍&石油烃疑似污染土69.23m3,砷疑似污染土207m3),清洁土清挖方量7948.5m3;
②清挖出的乙苯污染土在有机修复大棚经过筛分后进行常温解吸,经效果评估检测合格后转运至修复土暂存区;清挖出的石油烃污染土在有机修复大棚经筛分后进行化学氧化,经效果评估检测合格后转运至修复土暂存区;清挖出的镍和石油烃复合污染土在有机修复大棚经筛分后进行化学氧化,经效果评估检测石油烃合格后外运至水泥窑协同处置单位进行处置;清挖出的镍、砷污染土在经筛分后外运至水泥窑协同处置单位进行处置;经统计,由转出地称重统计总重量为5844.22t,水泥窑协同处置单位入场前称重复核总重量为5841.1t,最终转出地、接收地称重偏差率为0.05%,属于称重系统正常误差范围;
③污染土中筛分出的筛上物共699m3,经冲洗后转运至筛上物暂存区进行暂存。经过效果评估检测取样后,检测结果显示均低于本工程修复目标值要求。
二次污染防治:
①场内水污染防治:基坑开挖产生的基坑水、洗车废水、筛上物冲洗废水等废水经过统一收集至废水处理设备中进行处理后回用。
②场内大气污染防治:修复施工单位采取了雾炮机、洒水车作业等抑尘措施;乙苯开挖大棚和有机修复大棚配套尾气处理系统,废气经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及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5m高烟囱排放并定期监测,结果达标。
③场内固废污染防治:对于洗车池中的沉淀土壤,定期由人工清理转运至预处理大棚,作为污染土壤外运处置。最后一批污染土壤处理完毕后,剩余的沉淀土壤作为危废由恩平市华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华新水泥(恩平)有限公司处置;对于废水、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委托恩平市华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华新水泥(恩平)有限公司进行处置,于2023年4月29日完成危废转运,转运量为1.52吨。
④场外污染土转运过程二次污染防治:运输车辆入场后进行过磅,在指定地点进行装车。不同类别污染土壤根据收运要求规范装车包装。在污染土壤运输车辆出厂前,由工作人员对车辆四周进行巡视,检查车辆四周及车辆轮胎上是否清扫干净,同时检查运输车辆苫盖是否完好,是否覆盖严密等,信息管理人员对运输线路进行不定期巡察,采用跟车、自行驾车的方式跟踪运输车辆,对车辆在路上行驶状况做详细了解,对路面情况进行仔细查看,在容易出现遗洒和易发事故路段做详细记录,然后有针对性的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工作。
五、环境监理
环境方案备案时间:2023年3月
环境监理单位:广东常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监测事项:施工场地的废水、场地废气、周围大气环境以及场地噪声进行定期采样监测。
环境监测:
①废水:监理单位委托广东诺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18日至2023年5月8日,每批次废水回用前,在回用水池进行了采样监测,检测指标为pH值、色度、浑浊度、溶解性总固体、砷、镉、镍、铅、锌、氯乙烯、1,2二氯乙烷、乙苯、石油烃(C10-C40)、氟化物硫酸盐(SO42-);
结果表明,废水监测结果满足本项目污水标值限值的要求。根据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对废水的监测结果数据分析,表明在施工过程中,回用废水控制措施合理到位,没有对周边的环境产生水环境污染。
②地下水:监理单位委托广东诺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18日至2023年5月8日施工前、施工期间、施工完成后进行监测,检测指标为pH值、色度、浑浊度、溶解性总固体、砷、镍、铅、镉、锌、氟化物、氯乙烯、1,2二氯乙烷、乙苯、石油烃(C10-C40);
检测结果显示,本场地修复施工过程中及修复施工后的地下水环境监测结果除浊度外均未出现超标情况,表明本场地施工过程中地下水环境管理控制措施合理到位,未对周边环境地下水造成二次污染。
③大气:监理单位委托广东诺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18日至2023年5月8日,已开展5次监测;
检测指标中,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测指标为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烃、乙苯;敏感点监测指标为TSP、PM10、PM2.5、镍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烃;有组织废气中机物修复大棚废气排放口检测指标为苯系物、非甲烷总烃、TVOC,水泥窑协同处置废气排放口检测指标为颗粒物、铊、镉、铅、砷及其化合物(以Tl+Cd+Pb+As计);铍、铬、锡、锑、铜、钴、锰、镍、钒及其化合物(以Be+Cr+Sn+Sb+Cu+Co+Mn+Ni+V)、二噁英;
检测结果显示,本场地修复施工过程中及修复施工后的厂界无组织和固定源监测结果均未出现超标情况。同时,项目运行期间场地巡查未发现存在异味情况,在修复施工期间没有周边群众对施工场地存在异味或刺激性气味的投诉情况发生,表明本场地施工过程中和水泥窑协同处置过程中大气环境管理控制措施合理到位,未对周边环境空气造成二次污染。
④噪声:监理单位委托广东诺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18日至2023年5月8日施工前、施工期间、施工完成后进行3次噪声监测;
监测结果显示,本场地修复施工过程中及修复施工后的噪声环境监测结果均未出现超标情况,同时在修复施工期间未出现周边群众对施工噪声进行投诉的情况发生,表明本场地施工噪声未对周边环境及敏感环境目标造成不良影响。
六、效果评估
资料回顾总结:通过资料回顾、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整理分析相关资料,实时更新了地块概念模型,基本全面掌握修复项目情况,具备开展效果评估监测的前提条件;
布点依据:本次效果评估布点方案按照《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试行)》(HJ25.5-2018)、《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环境保护部公告2014年第78号《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和《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试行)》(粤环办〔2020〕67号)执行。
样品采集时间:2023年3月至5月
样品采集:本项目自2023年3月24日开始开展采样工作,截至5月5日,已完成该项目A、B、C基坑0~5m基坑采样工作及修复后土壤堆体、疑似污染土堆体、筛上物堆体、潜在二次污染区域采样工作;共采集215个样品。
检测单位:广州中德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污染处置效果情况:本项目重金属污染土壤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乙苯污染土采样常温解吸进行处置,石油烃污染土采用化学氧化技术进行处置,重金属-石油烃复核污染土经化学氧化后外运至水泥窑协同处置。
效果评估结论:惠州仲恺平南项目ZKB-046-04地块土壤污染修复项目完成了预定的修复任务,达到了风险评估确定的修复目标,开挖出的重金属污染土均转运至水泥厂完成处置且所形成的产品检测合格,有机污染土原地异位修复后检测合格,重金属、石油烃(C10-C40)复合污染土原地异位修复后检测合格后转运至水泥厂完成处置,所形成的产品检测合格,经现场修复过程未产生二次污染。更新后的概念模型显示地块在未来用地情景下已无污染暴露风险,可以按照规划的类别安全利用。综上,本地块具备移出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条件。
一、项目基本信息
地块名称:惠州仲恺平南项目ZKB-046-04地块
占地面积:33691m2
污染因子:镍、砷、石油烃(C10-C40)、乙苯。
修复工程量:经初步估算,地块重金属镍、砷、石油烃(C10-C40)、乙苯污染土壤需修复范围总占地面积共计3620.64m2,修复土方量共计5097.09m3。
修复工艺: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常温解吸、化学氧化
地理位置: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环街道平南工业区47号小区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现为工业用地,已停产拆除,为政府收储用地
未来规划:根据规划,惠州仲恺平南项目ZKB-046-04地块未来拟改变用地性质,未来规划为二类居住混合商业设施用地(R2+B1+B2)。
土地使用权人: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征地与储备中心
初步调查单位:惠州中鼎君维绿色技术有限公司
详细调查单位:惠州中鼎君维绿色技术有限公司
风险评估单位:广东工业大学、惠州中鼎君维绿色技术有限公司
修复施工单位:广州润方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监理单位:广东常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修复效果评估单位:中德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调查时间:2021年9月~2022年5月
备案时间:2022年6月
编制单位:惠州中鼎君维绿色技术有限公司
调查结论:在地块未来规划用地情景下,土壤中关注污染物镍、砷、石油烃(C10-C40)、乙苯超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需进行风险评估;地下水中氟化物、氯乙烯、1,2-二氯乙烷、砷、镉、铅、镍和锌超相应Ⅲ类水筛选值,需要进行风险评估。
三、风险评估
编制时间:2022年5月~7月
备案时间:2022年8月
编制单位:广东工业大学、惠州中鼎君维绿色技术有限公司
调查结论:在地块未来规划用地情景下,土壤中镍、砷、石油烃(C10-C40)、乙苯共计4种污染物对人体产生的健康风险不可接受,需要修复或风险管控,建议修复目标值分别为150mg/kg、60mg/kg、826mg/kg和7.2mg/kg,土壤需修复范围总占地面积共计3620.64m2,修复土方量共计5097.09m3。地下水在不直接饮用情景下,关注污染物对人体产生的健康风险可接受,但后续修复或开发过程中应切实做好人体健康风险管控和防止地块地下水污染影响周边地下水质和地表水质。
四、修复实施
修复实施方案备案时间:2023年3月22日
修复实施时间:2023年3月~5月
修复施工单位:广州润方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固体废物属性鉴别单位:广东省科学院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
水泥窑协同处置单位:惠州市光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修复目标:镍、砷、石油烃(C10-C40)、乙苯的修复目标值分别为150mg/kg、60mg/kg、826mg/kg和7.2mg/kg
修复工艺: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常温解吸、化学氧化
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时间:2022年8月
固体废物鉴别结论:惠州仲恺平南项目 ZKB-046-04 地块土壤修复项目外运协同处置前的待处置污染土壤经鉴别,不具有腐蚀性、易燃性、反应性、浸出毒性、毒性物质和急性毒性的危险特性,可以按照一般固体废物进行处置。
水泥窑协同外运和协同处置时间:2023年4月
土壤清挖修复工程:
①本项目共清挖各类土壤14502.06 m3。本项目污染土壤清挖方量为5181.10 m3(其中乙苯污染土211.66m3,镍污染土2937.47 m3,石油烃污染土1220.41m3,镍和石油烃复合污染土139.7m3,砷污染土671.86m3),疑似污染土清挖方量1372.46m3(其中,镍疑似污染土1041.52m3,石油烃疑似污染土54.71m3,镍&石油烃疑似污染土69.23m3,砷疑似污染土207m3),清洁土清挖方量7948.5m3;
②清挖出的乙苯污染土在有机修复大棚经过筛分后进行常温解吸,经效果评估检测合格后转运至修复土暂存区;清挖出的石油烃污染土在有机修复大棚经筛分后进行化学氧化,经效果评估检测合格后转运至修复土暂存区;清挖出的镍和石油烃复合污染土在有机修复大棚经筛分后进行化学氧化,经效果评估检测石油烃合格后外运至水泥窑协同处置单位进行处置;清挖出的镍、砷污染土在经筛分后外运至水泥窑协同处置单位进行处置;经统计,由转出地称重统计总重量为5844.22t,水泥窑协同处置单位入场前称重复核总重量为5841.1t,最终转出地、接收地称重偏差率为0.05%,属于称重系统正常误差范围;
③污染土中筛分出的筛上物共699m3,经冲洗后转运至筛上物暂存区进行暂存。经过效果评估检测取样后,检测结果显示均低于本工程修复目标值要求。
二次污染防治:
①场内水污染防治:基坑开挖产生的基坑水、洗车废水、筛上物冲洗废水等废水经过统一收集至废水处理设备中进行处理后回用。
②场内大气污染防治:修复施工单位采取了雾炮机、洒水车作业等抑尘措施;乙苯开挖大棚和有机修复大棚配套尾气处理系统,废气经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及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5m高烟囱排放并定期监测,结果达标。
③场内固废污染防治:对于洗车池中的沉淀土壤,定期由人工清理转运至预处理大棚,作为污染土壤外运处置。最后一批污染土壤处理完毕后,剩余的沉淀土壤作为危废由恩平市华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华新水泥(恩平)有限公司处置;对于废水、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委托恩平市华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华新水泥(恩平)有限公司进行处置,于2023年4月29日完成危废转运,转运量为1.52吨。
④场外污染土转运过程二次污染防治:运输车辆入场后进行过磅,在指定地点进行装车。不同类别污染土壤根据收运要求规范装车包装。在污染土壤运输车辆出厂前,由工作人员对车辆四周进行巡视,检查车辆四周及车辆轮胎上是否清扫干净,同时检查运输车辆苫盖是否完好,是否覆盖严密等,信息管理人员对运输线路进行不定期巡察,采用跟车、自行驾车的方式跟踪运输车辆,对车辆在路上行驶状况做详细了解,对路面情况进行仔细查看,在容易出现遗洒和易发事故路段做详细记录,然后有针对性的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工作。
五、环境监理
环境方案备案时间:2023年3月
环境监理单位:广东常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监测事项:施工场地的废水、场地废气、周围大气环境以及场地噪声进行定期采样监测。
环境监测:
①废水:监理单位委托广东诺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18日至2023年5月8日,每批次废水回用前,在回用水池进行了采样监测,检测指标为pH值、色度、浑浊度、溶解性总固体、砷、镉、镍、铅、锌、氯乙烯、1,2二氯乙烷、乙苯、石油烃(C10-C40)、氟化物硫酸盐(SO42-);
结果表明,废水监测结果满足本项目污水标值限值的要求。根据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对废水的监测结果数据分析,表明在施工过程中,回用废水控制措施合理到位,没有对周边的环境产生水环境污染。
②地下水:监理单位委托广东诺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18日至2023年5月8日施工前、施工期间、施工完成后进行监测,检测指标为pH值、色度、浑浊度、溶解性总固体、砷、镍、铅、镉、锌、氟化物、氯乙烯、1,2二氯乙烷、乙苯、石油烃(C10-C40);
检测结果显示,本场地修复施工过程中及修复施工后的地下水环境监测结果除浊度外均未出现超标情况,表明本场地施工过程中地下水环境管理控制措施合理到位,未对周边环境地下水造成二次污染。
③大气:监理单位委托广东诺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18日至2023年5月8日,已开展5次监测;
检测指标中,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测指标为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烃、乙苯;敏感点监测指标为TSP、PM10、PM2.5、镍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烃;有组织废气中机物修复大棚废气排放口检测指标为苯系物、非甲烷总烃、TVOC,水泥窑协同处置废气排放口检测指标为颗粒物、铊、镉、铅、砷及其化合物(以Tl+Cd+Pb+As计);铍、铬、锡、锑、铜、钴、锰、镍、钒及其化合物(以Be+Cr+Sn+Sb+Cu+Co+Mn+Ni+V)、二噁英;
检测结果显示,本场地修复施工过程中及修复施工后的厂界无组织和固定源监测结果均未出现超标情况。同时,项目运行期间场地巡查未发现存在异味情况,在修复施工期间没有周边群众对施工场地存在异味或刺激性气味的投诉情况发生,表明本场地施工过程中和水泥窑协同处置过程中大气环境管理控制措施合理到位,未对周边环境空气造成二次污染。
④噪声:监理单位委托广东诺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18日至2023年5月8日施工前、施工期间、施工完成后进行3次噪声监测;
监测结果显示,本场地修复施工过程中及修复施工后的噪声环境监测结果均未出现超标情况,同时在修复施工期间未出现周边群众对施工噪声进行投诉的情况发生,表明本场地施工噪声未对周边环境及敏感环境目标造成不良影响。
六、效果评估
资料回顾总结:通过资料回顾、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整理分析相关资料,实时更新了地块概念模型,基本全面掌握修复项目情况,具备开展效果评估监测的前提条件;
布点依据:本次效果评估布点方案按照《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试行)》(HJ25.5-2018)、《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环境保护部公告2014年第78号《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和《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试行)》(粤环办〔2020〕67号)执行。
样品采集时间:2023年3月至5月
样品采集:本项目自2023年3月24日开始开展采样工作,截至5月5日,已完成该项目A、B、C基坑0~5m基坑采样工作及修复后土壤堆体、疑似污染土堆体、筛上物堆体、潜在二次污染区域采样工作;共采集215个样品。
检测单位:广州中德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污染处置效果情况:本项目重金属污染土壤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乙苯污染土采样常温解吸进行处置,石油烃污染土采用化学氧化技术进行处置,重金属-石油烃复核污染土经化学氧化后外运至水泥窑协同处置。
效果评估结论:惠州仲恺平南项目ZKB-046-04地块土壤污染修复项目完成了预定的修复任务,达到了风险评估确定的修复目标,开挖出的重金属污染土均转运至水泥厂完成处置且所形成的产品检测合格,有机污染土原地异位修复后检测合格,重金属、石油烃(C10-C40)复合污染土原地异位修复后检测合格后转运至水泥厂完成处置,所形成的产品检测合格,经现场修复过程未产生二次污染。更新后的概念模型显示地块在未来用地情景下已无污染暴露风险,可以按照规划的类别安全利用。综上,本地块具备移出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