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2年1月1日在乐山市华为授权体验店(久顺广场)购买了一台,华为Matebook 13S笔记本。由于在2023年4月 21日去售后门店检测告知我防水标红色的现在不能保修,但是电脑的保修日期是在2023年9月27号过期,电脑的保修日期是两年,由此可以推断电脑是在2021年9月27号左右,三到五日激活的,因为我是在2022年1月1日买的,所以可以判断,我买到的这台电脑为已经激活过的二手设备,由于跟商家沟通,商家告知我随便投诉。我现在没办法保护自己的消费者的权益,商家有着严重的欺诈行为,你用华为授权的名义来通过售卖二手机重新当新机售卖来牟取暴利?我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反馈之后,市场监督管理局反馈调查。商家都已经跟市场监督管理局承认了当初卖给我之前有客户想要都已经开机激活了,但是那个客户没有买,然后又重新进行封包卖给我。卖给我的时候说的是新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