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警官学院律风文学社章程
(二零零六年三月十四日二届社务委员会通过,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第三届社务委员会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章 干 部
第二章 社 员 第六章 纪 律
第三章 社 长 第七章 章程修改
第四章 组织制度 第八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安教育工作的需要,全面提高警院学生的素质和写作能力。湖北警官学院法律系数十位热爱文学的学子共同组建了律风文学社。
第二条 文学社组建以后,成功的举办了一系列活动。2005年4月20日向院领导递交了《关于成立湖北警官学院律风文学社的申请报告》,2005年6月10日院领导批复了这一报告。律风文学社正式成为湖北警官学院院级文学社。
第三条 本社名称为:湖北警官学院律风文学社。简称:律风文学社。
第四条 本社规定成立之日为:2004年11月12日。
第五条 本社宗旨是: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社员写作水平。
第六条 为完善本社体制,规范本社行为准则,使本社各项工作正常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学院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二零零六年三月十四日二届社务委员会通过,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第三届社务委员会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章 干 部
第二章 社 员 第六章 纪 律
第三章 社 长 第七章 章程修改
第四章 组织制度 第八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安教育工作的需要,全面提高警院学生的素质和写作能力。湖北警官学院法律系数十位热爱文学的学子共同组建了律风文学社。
第二条 文学社组建以后,成功的举办了一系列活动。2005年4月20日向院领导递交了《关于成立湖北警官学院律风文学社的申请报告》,2005年6月10日院领导批复了这一报告。律风文学社正式成为湖北警官学院院级文学社。
第三条 本社名称为:湖北警官学院律风文学社。简称:律风文学社。
第四条 本社规定成立之日为:2004年11月12日。
第五条 本社宗旨是: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社员写作水平。
第六条 为完善本社体制,规范本社行为准则,使本社各项工作正常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学院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