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深入学校开展校车及驾驶人的排查摸底、清理整顿工作。同时按照校车户籍化管理的要求,联合教育部门对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接送车辆及其驾驶人进行了一次拉网式排查,重新掌握辖区内校车数量、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做到不漏一校、不漏一车、不漏一人,检验中发现有交通安全隐患的,立即进行整改,确保校车管理措施落实。做好校车及驾驶人资质审查,把好源头管理。严格按照对运送学生车辆是否为安全车辆、是否购买强制保险等进行检查,重点是抓好各资质审查。同时对驾驶人进行资质审查,驾驶人必须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没有累计记满12分记录、具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未发生过致人重伤以上且负有责任的交通事故,凡发现不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
对车辆非法营运接送学生和超员、酒后驾驶、超速等严重违法行为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发现校车无外观标识或校车标牌的非法营运车辆,要在进行教育的同时,与交通运管部门积极沟通,责令其停止运营,按校车类型喷涂外观标识或补办校车标牌,同时抄告教育行政部门;依法严厉查处校车超员、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取缔货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车接送学生,
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社会化宣传,广泛宣传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同时要组织专门民今年经常深入辖区各中小学校,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上交通安全课、播放宣传光碟等多种形式,宣传使用拼装车、报废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以及不符合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机动车接送中小学生的危害,用交通事故案例教育广大家长和师生不乘坐货车、拖拉机、非法营运车等不合格车辆。同时,对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面对面的安全教育,并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切实增强其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严防校车交通事故的发生。另外,教育部门也应该把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作为一项重要的课程来定期对学校师生及驾驶员进行学习培训,切实提高他们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