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向碰撞试验
试验要求对车辆前部进行两次碰撞和对车辆后部再进行两次碰撞,车辆的碰撞速度应控制在 4km/h。(1)第一次碰撞时,碰撞器的放置位置要满足:基准高度为 406mm~508mm;基准线的中点与车辆的纵向中心对齐,碰撞器只允许有 X 向位移。(2)第二次碰撞时,碰撞器的放置位置要满足:基准高度为 406mm~508mm;碰撞器中垂面与车辆纵向对称面的距离不小于 305mm;两次前/后碰撞时,碰撞器相对于车在 Y 方向距离至少 305mm,调整碰撞器,两次撞击线高度上相差至少 50.8mm。 车角碰撞试验:
试验要求对车辆前部“车角”进行两次碰撞和对车辆后部“车角”再进行两次碰撞,一次是对左“车角”的碰撞,另一次是对右“车角”的碰撞,碰撞器的初始碰撞速度为 2.51km/h。
碰撞时碰撞器应满足以下条件:对左车角碰撞时基准高度为 508mm,对右车角碰撞时基准高度为 406-508mm;碰撞器与车辆的纵向对称面构成 60度的夹角。
碰撞试验后,通过分析保险杠、保险杠横梁、碰撞吸能盒、前后纵梁、发动机罩、行李箱盖(后背门)、排气系统等碰撞关键区域需要满足下列要求:
车辆的前后大灯应能正常工作。
车辆的四门两盖应能正常开闭,并且车门应在碰撞的过程中不能开启。
油箱和冷却液不应泄漏,能正常工作。
车辆的排气系统不应损坏。
车辆的传动系统、悬架系统(包括轮胎)、转向系统和制动系统应保持良好的调整状态并能正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