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 3 月 22 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能源保障方面,《规划》提出,到 2025 年,国内能源年综合生产能力达到 46 亿 t 标准煤以上,原油年产量回升并稳定在 2 亿 t 水平,天然气年产量达到 2 300 m2以上,发电装机总容量达到约 30亿 kW,能源储备体系更加完善能源自主供给能力进一步增强。重点城市、核心区域、重要用户电力应急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升。
能源低碳转型和能源系统效率方面,《规划》要求,单位 GDP二氧化碳排放五年累计下降 18%。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达到 39% 左右,电气化水平持续提升,电能占终端用能比重达到30%左右;节能降耗成效显著,单位GDP能耗5年累计下降13.5%。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就近高效开发利用规模进一步扩大,输配效率明显提升。电力协调运行能力不断加强,到2025年,灵活调节电源占比达到24%左右,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达到最大用电负荷的3%~5%。针对创新发展能力,《规划》明确,新能源技术
水平持续提升,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安全高效储能、氢能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高,减污降碳技术加快推广应用。能源产业数字化初具成效,智慧能源系统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十四五”期间能源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 7% 以上,新增关键技术突破领域达到 50个左右。普遍服务水平方面,《规划》强调,人民生产生活用能便利度和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电、气、冷、热等多样化清洁能源可获得率显著提升,人均年生活用电量达到 1 000 kW·h左右,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根据《规划》目标,2035年我国能源高质量发展取得决定性进展,基本建成现代能源体系。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大幅提升,绿色生产和消费模式广泛形成,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在 2030 年达到 25% 的基础上进一步大幅提高,可再生能源发电成为主体电源,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取得实质性成效,碳排放总
量达峰后稳中有降。
能源保障方面,《规划》提出,到 2025 年,国内能源年综合生产能力达到 46 亿 t 标准煤以上,原油年产量回升并稳定在 2 亿 t 水平,天然气年产量达到 2 300 m2以上,发电装机总容量达到约 30亿 kW,能源储备体系更加完善能源自主供给能力进一步增强。重点城市、核心区域、重要用户电力应急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升。
能源低碳转型和能源系统效率方面,《规划》要求,单位 GDP二氧化碳排放五年累计下降 18%。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达到 39% 左右,电气化水平持续提升,电能占终端用能比重达到30%左右;节能降耗成效显著,单位GDP能耗5年累计下降13.5%。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就近高效开发利用规模进一步扩大,输配效率明显提升。电力协调运行能力不断加强,到2025年,灵活调节电源占比达到24%左右,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达到最大用电负荷的3%~5%。针对创新发展能力,《规划》明确,新能源技术
水平持续提升,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安全高效储能、氢能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高,减污降碳技术加快推广应用。能源产业数字化初具成效,智慧能源系统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十四五”期间能源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 7% 以上,新增关键技术突破领域达到 50个左右。普遍服务水平方面,《规划》强调,人民生产生活用能便利度和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电、气、冷、热等多样化清洁能源可获得率显著提升,人均年生活用电量达到 1 000 kW·h左右,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根据《规划》目标,2035年我国能源高质量发展取得决定性进展,基本建成现代能源体系。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大幅提升,绿色生产和消费模式广泛形成,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在 2030 年达到 25% 的基础上进一步大幅提高,可再生能源发电成为主体电源,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取得实质性成效,碳排放总
量达峰后稳中有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