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海普陀区人民法院傅静法官判决理解,女方外面不清不楚转移丈夫财产诬陷敲诈公公婆婆等行为受到法律保护的,因为要保护妇女(婆婆不算)。男方和公公婆婆必须无条件倾家荡产支持。否则男方有出轨嫌疑和虐待女方嫌疑。公公婆婆就有虐待儿媳妇嫌疑。证据:男方分居期间收录用于家庭和小孩算转移财产,男方和公公婆婆一起出钱出力帮小孩看病,没有让女方外面不清不楚的人骗保成功算消费不正常。男方买给婆婆六十岁生日礼物必须礼物自己开口证明是买给婆婆的,否则就是买给别人的。另外判决书写明女方没有转移财产,再不断逼迫男方起诉案外人,纯粹是帮女方和案外人谋夺公公婆婆财产并让毫无过错男方坐牢,上海有关部门人员态度就不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