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手抛尸存在误导侦查的操作是很有可能的,甚至可以说是一种必要的思维。
不过我倒认为第一现场就在南大三公里范围内,甚至有个大胆的倾向,第一现场距离南大不会很远。
当年或许因为一些因素,导致无法锁定第一现场:
1、侦查技术、理论不够完善
没有满街的摄像头捕捉嫌疑人与受害人的身影。鲁米诺试剂也没有大范围应用于刑事勘察中(或是当年中国还没有?),若挨家挨户使用鲁米诺试剂勘验血迹想必其成本是极其高昂的。此外,地理画像作为一种新颖的刑事侦查辅助手段和方法,在90年代侦查理论中还是比较空白的,虽然在实践中已有无意识运用此方法侦破某些系列案件的例子,但还远没有形成系统化知识供所有一线侦查人员深入学习和参考。
2、资源不足
警力、警犬资源有限,无法完全应对南大周边星罗棋布的居民楼。
3、阴差阳错
在华侨路、大锏银巷、小粉桥发现尸块后警方着重搜查这几个抛尸点附近居民楼,在南大发现抛尸后又开始搜查南大,在水佐岗找到受害人头颅和衣物后又将水佐岗划为重点排查区域,最后确认受害人身份后又将搜查重点彻底转向南大。但很显然,凶手不会将尸袋抛在自家附近以及自己生活/工作/学习的场所,凶手的家距离抛尸地必定有一段距离。警方对这些区域的搜索只是徒劳。据说警方真正对南大周围三公里内号称“无死角、全覆盖”的大排查是从2月份开始,这其实给了凶手充足的时间清理第一现场。
4、人海战术的局限性
人海战术适合搜查特定犯罪分子以及搜寻各类危险品(如爆炸物)。对于这类第一现场未知、动机不明的凶杀案其实不太适合人海战术。人海战术容易导致两种结果——能力的分散和责任的分散。众所周知,各行各业业务能力顶尖者都是少数,这几乎是常识,那么进入凶手家里的搜查人员是目光如炬、嗅觉灵敏、经验丰富的正式警察吗?而责任的分散也容易产生一种“我现在搜查的屋子真是犯罪现场吗,不会那么巧吧”的心理。因此,进入凶手屋内的搜查人员水平平庸或存在疏忽倦怠的心态的可能性还是比较高的。
5、凶手的特性
从凶手处理尸体的方式看,TA细致、谨慎、冷静,还很讲究秩序性和规则感,想必不是一个喜欢将第一现场弄得一团糟的人。而一个处理事情时表现出秩序性+规则感+强迫症症状的人平日里一般也非常擅长将自己的生活空间整理/打扫的井井有条(当然也包括犯罪现场)。因此,凶手对犯罪现场的清理也是TA施展的一项必不可少的反侦察行为,或许TA完成的很好呢?另外,凶手能接近刁爱青并能诱骗她回家证明凶手也很会伪装,长相具有迷惑性(或者就是一名女性),至少在第一印象上,不会让人将TA与犯罪者联想起来。
【总结】
以个人的判断标准,由于存在以上五点客观因素,因此个人认为“警方对南大三公里范围地毯式搜查没有结果,所以凶手的住所很可能在这三公里范围外”这项判断没有强因果关系;而以目前的信息又无法确定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得一个内向的、刚来南大100天的受害人在寒冷的、身体还有些抱恙的情形下前往更远的地方。警方做出地毯式搜查三公里范围内这个判断和决定,想必是整合了所有人的证词、研究了所有笔录和资料、记录了受害人往期路线、分析了受害人的社会关系和性格,然后开会、商议,最后做出的决定。但很可惜,即便这个判断是正确的,也因为以上五点因素,落向现实行动时必然会显露捉襟见肘的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