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起因是这样的,我老婆的舅舅(我舅舅)在前年三轮车出门,一邻居女的搭顺风车,出门后出了车祸被大货车撞了,我舅舅跟那女的都受伤了,事后我舅舅私下与他们签了协议,当时签协议的时候有派出所和村委在场,签协议时女的不在场,协议上是那女的老公代签的,并且协议上有后续不得索赔的说明,去年我舅舅因疾病去世,今年那家女的反悔了不承认当时的协议继续要索赔,据听说那家女的第二次骑车摔伤也把那个伤算在第二次跟我舅舅出车祸上,并且还做了伤残鉴定。
我舅舅去世后无儿无女无配偶只有一个妹妹(我丈母娘)现在我丈母娘是继承人,舅舅只留下了一个房子(农村的那种两层房)这家人起诉我们要求分割房子作为赔偿,现在我听说过有以下几个疑问:
①我怀疑对方的伤残鉴定作假,但不知道该怎么提出自己的诉求,以及怎么确定对方的伤残鉴定存在作假
②当时签协议时有派出所跟村委在场证明,并赔了一万多,现在人家女方反悔一口咬定当时不知情、不同意、不满意赔偿,那么这个协议还算有效协议吗
③对方有权要求分割房子作为赔偿吗,那是舅舅去世留下的唯一东西,并且听说对方索赔的金额不少大概几十万
有没有人懂得这些相关法律条文的,做好事带一程,现在人死了对方还纠缠着我们

真不该做好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