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关于本人亲身经历的案例,21年年初加入了一家新公司,做采购开发的岗位,事情经过是这样的,公司要采购一批货物,原供应商报价是含税8.9元一个(数量差不多将近10K),老板已经审批了,就差财务付款买回来了,机缘巧合之下被我看到了,我觉得这个商品不值这个价,花了半天时间找了新供应商含税4.5一个,但是想想平常工作又没有奖金,还经常加班到8点,我就报给公司含税5.5元一个,拿了供应商一块一个的回扣,但我为公司节省了3.4元一个,感觉老板有点怀疑我了,是不是不应该换掉原供应商,也不应该拿供应商回扣,你们要是碰到这种事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