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的互联网是文明进步的表现;开放的互联网言论自由是人权进步的证明;开放的互联网辩论是探讨真理良好平台。然而,在互联网上看到很多人还没有学会用法律的观念看问题,而是以自以为是的个人道德观,去批判别人的合法权益。有些甚至雇用水军围批、诋毁、甚至谩骂和人身攻击,打棒子扣帽子的文革文化沉渣泛起。这是否合法是否健康呢?当然互联网上魚龙混杂什么样的人都有,可以理解。原因:一是我们还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规范互联网的一切行为;二是信息不对称,难以了解真象,造成误信误判;三是一些违法犯罪分子和极少数对社会不满的人,以及极少数文革参与过“打、砸、抢”和残酷迫害老干部的人及其受利者,利用互联网兴风作浪,颠倒黑白,混淆是非。希望尽快出台一部专门法律规范互联网的一切行为;希望一切违法违规的网络行为都受到法律的治裁;希望我们互联网更加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