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双奥之城城市之光##祖国反黑站[超话]#[cp]民事答辩、反诉补证词
原告: 魏公雪,男,汉族,1971年3月2日出生,身份证号:150203197103023315,2006年离异现住在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友谊大街三十号街坊443栋11号,电话:13644825203。
被告:高晓燕,女,汉族,1985年4月8日出生,身份证号:140202198504080026,现住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友谊大街二十三号街坊17栋68号,电话:18047280596。
反诉请求
1.判令原告归还被告2017年购买别克小轿车时出资的6万元
2.判令原告归还被告2019-2020年的6万元工资,由原告给其女儿办理陪嫁,及诉讼过程中的交通费、误工费,律师费一万元,合计十三万由原告归还被告
事实与理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92条规定,原告分割被告房产缺失前提条件且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40条的规定合并审理该案,被告2018年出资购买包头市昆都仑区友谊大街二十三号街坊十七栋六十八号,房产总价45.5万元,首付5万元,贷款28万元,总还贷额为40.5万元,贷款分期十五年,每年还贷额为2.7万元,还贷时间不足三年,还有33万的债务,还款方式每月从被告的工资中扣除2250元。
被告现状:某公司临时工,身患多种疾病,从事高危高空作业,这种情形不够贷款条件,是原告给银行做的担保人,2021年八九月份期间原告带其女儿找到被告,在大街上拉扯胁迫被告取消担保并签字,无奈被告报警,警察告知其通过法律途径。
原告从认识被告前有妻子、女儿、女友,女友因患肺癌需要高额治疗费,原告为摆脱麻烦与被告以结婚为借口,原告对被告的承诺是待女儿出嫁后与被告结婚,并协商两人一起出资给女儿陪嫁妆后,再一起给被告还一次提前贷款,原告女儿出嫁后,原告就辞职和女婿做生意,赶上疫情不好做,就来敲诈被告十万元,其行为触犯法律,该案应依法移交刑事庭审理。
综上,原告在缺失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提起诉讼,属滥用诉权,恶意诉讼,盼贵院裁定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本人没有收到郭美玲的裁定书以及案件受理通知书和,从简易程序到普通程序二次开庭没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
敬此,昆都仑区人民法院,
被告人高晓燕答辩反诉补证词2021年11月授权纪委监委民二庭杨斌琳和郭美玲,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界媒体人士采访
原告: 魏公雪,男,汉族,1971年3月2日出生,身份证号:150203197103023315,2006年离异现住在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友谊大街三十号街坊443栋11号,电话:13644825203。
被告:高晓燕,女,汉族,1985年4月8日出生,身份证号:140202198504080026,现住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友谊大街二十三号街坊17栋68号,电话:18047280596。
反诉请求
1.判令原告归还被告2017年购买别克小轿车时出资的6万元
2.判令原告归还被告2019-2020年的6万元工资,由原告给其女儿办理陪嫁,及诉讼过程中的交通费、误工费,律师费一万元,合计十三万由原告归还被告
事实与理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92条规定,原告分割被告房产缺失前提条件且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40条的规定合并审理该案,被告2018年出资购买包头市昆都仑区友谊大街二十三号街坊十七栋六十八号,房产总价45.5万元,首付5万元,贷款28万元,总还贷额为40.5万元,贷款分期十五年,每年还贷额为2.7万元,还贷时间不足三年,还有33万的债务,还款方式每月从被告的工资中扣除2250元。
被告现状:某公司临时工,身患多种疾病,从事高危高空作业,这种情形不够贷款条件,是原告给银行做的担保人,2021年八九月份期间原告带其女儿找到被告,在大街上拉扯胁迫被告取消担保并签字,无奈被告报警,警察告知其通过法律途径。
原告从认识被告前有妻子、女儿、女友,女友因患肺癌需要高额治疗费,原告为摆脱麻烦与被告以结婚为借口,原告对被告的承诺是待女儿出嫁后与被告结婚,并协商两人一起出资给女儿陪嫁妆后,再一起给被告还一次提前贷款,原告女儿出嫁后,原告就辞职和女婿做生意,赶上疫情不好做,就来敲诈被告十万元,其行为触犯法律,该案应依法移交刑事庭审理。
综上,原告在缺失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提起诉讼,属滥用诉权,恶意诉讼,盼贵院裁定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本人没有收到郭美玲的裁定书以及案件受理通知书和,从简易程序到普通程序二次开庭没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
敬此,昆都仑区人民法院,
被告人高晓燕答辩反诉补证词2021年11月授权纪委监委民二庭杨斌琳和郭美玲,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界媒体人士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