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办理方式
1、网上办理
符合申办条件的人员可通过“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业务申办。
路径:进入“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户政网办→接收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根据页面提示及个人情况进行点选操作申办。
网办的小伙伴请注意下面的内容
(1)邮政寄递揽件范围:目前全国范围(大陆地区)内,实现邮递“跨省通办”,收取件地址由申办人提供。
(2)撤销申请。因各种原因需要撤销业务的,须在公安机关审核通过前申请撤销,公安机关预审通过后将不可申请撤销。“户政业务网上申办”平台有“网办申请撤销”链接,可通过该链接进行撤销操作。
(3)邮政揽收原件材料。公安机关审核通过后,将根据申办业务类型,由邮政快递人员上门揽件收取相应的材料原件。具体材料清单,公安机关审核通过后将以短信形式告知申办人。邮政快递人员上门揽件时,揽件业务单据也有相关材料清单。
(4)成功办理后,将根据申办业务类型由邮政快递人员上门送达相应的材料原件。
2、现场办理
符合申办条件的人员现场办理需通过网上预约后,向拟入户地的公安机关提交申请。可通过以下途径预约:
(1)广州金盾网
路径:登录金盾网(http://www.gzjd.gov.cn/)→户政智能咨询引导平台→接收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非本市生源),根据页面提示及个人情况进行点选操作预约。
(2)“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
路径:进入“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户政预约→接收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根据页面提示及个人情况进行点选操作预约。
提醒:落户时需通过网上预约(操作同上,选择“入户登记”事项)后持《受理回执》(迁入的家庭户地址有户口的,持迁入地的户口簿)办理。
注意:
1、申请人因故无法提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申请人按规定补、换、领《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超过择业期的,或确实无法补、换、领《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申请人应向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引进在职人才入户。
3、除申办条件之外的特殊情形,可到所在户籍办理窗口咨询,并以现场解释为准。
1、网上办理
符合申办条件的人员可通过“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业务申办。
路径:进入“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户政网办→接收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根据页面提示及个人情况进行点选操作申办。
网办的小伙伴请注意下面的内容
(1)邮政寄递揽件范围:目前全国范围(大陆地区)内,实现邮递“跨省通办”,收取件地址由申办人提供。
(2)撤销申请。因各种原因需要撤销业务的,须在公安机关审核通过前申请撤销,公安机关预审通过后将不可申请撤销。“户政业务网上申办”平台有“网办申请撤销”链接,可通过该链接进行撤销操作。
(3)邮政揽收原件材料。公安机关审核通过后,将根据申办业务类型,由邮政快递人员上门揽件收取相应的材料原件。具体材料清单,公安机关审核通过后将以短信形式告知申办人。邮政快递人员上门揽件时,揽件业务单据也有相关材料清单。
(4)成功办理后,将根据申办业务类型由邮政快递人员上门送达相应的材料原件。
2、现场办理
符合申办条件的人员现场办理需通过网上预约后,向拟入户地的公安机关提交申请。可通过以下途径预约:
(1)广州金盾网
路径:登录金盾网(http://www.gzjd.gov.cn/)→户政智能咨询引导平台→接收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非本市生源),根据页面提示及个人情况进行点选操作预约。
(2)“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
路径:进入“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户政预约→接收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根据页面提示及个人情况进行点选操作预约。
提醒:落户时需通过网上预约(操作同上,选择“入户登记”事项)后持《受理回执》(迁入的家庭户地址有户口的,持迁入地的户口簿)办理。
注意:
1、申请人因故无法提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申请人按规定补、换、领《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超过择业期的,或确实无法补、换、领《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申请人应向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引进在职人才入户。
3、除申办条件之外的特殊情形,可到所在户籍办理窗口咨询,并以现场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