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天,我收拾出一副能见人的样子去上班,在那种二十四小时营业的连锁便利店里做起了店员。可能是在房间里宅了太久的缘故,做什么都很开心。啊,工作使我快乐,啊,领工资使我快乐,啊,花工资使我快乐,熟悉我的人还知道,此间我还沉迷了一段时间的装饰房间和烧菜,还有好玩的手机游戏。经常在深夜一个人在店里值班的时候想起《搏击俱乐部》里的情节。大意是被作者赋于了巨大解读空间的男主拿着枪“威胁”一个便利店的店员,问他为什么要这里浪费人生,看着我的枪,告诉我,你的梦想是什么?店员支支吾吾地说,画画……去,完成你的梦想,看清楚了,这是枪。我想象着他突然闯到我面前,我一把把他的枪夺了,对他说,去死吧,你个唯自由论的西方垃圾!所有人都去画画,谁守在这样的深夜卖避孕套?然后一枪嘣了他。(后来重温剧情发现答的不是画画而是兽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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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一天天过去,实际上一晃就是半年,日子一天比一天无聊,每次有顾客临门,从一开始完全发自内心的很高兴为您服务变成了天呐都几点了你们这些傻逼有觉都不睡的吗?一开始听到你好会心说怎么说是大城市呢,买点东西跟我客气你妈呢,后来一听这种问候语就头皮发麻,很想如实相告,得了吧其实才没那么好。自不必说还有不计其数的情侣,站在收银机边上旁若无人地腻腻歪歪着,等等,我在不爽个啥?
这时候,大卫·芬奇又开门放狗了,要我对着枪口说出梦想。
我说我只想远离人群躲到一个钱已经付过的地方一直打游戏打到饿,然后他一枪嘣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