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长春市第十中学教学楼办公楼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Y2021N0.C69)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第十中学教学楼办公楼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7.1218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市第十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长春市第十中学教学楼办公楼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第十中学教学楼办公楼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第十中学教学楼办公楼改造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并且与与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内容相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
2.3.3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8年-2020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0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提供近1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保和税收的证明;
2.3.4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2.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18年~2020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2.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7月07日08时30分到2021年07月13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3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23日14时30分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52 1057 6251
邮 箱:zchycg66 @163.com
采购】长春市第十中学教学楼办公楼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Y2021N0.C69)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第十中学教学楼办公楼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7.1218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市第十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长春市第十中学教学楼办公楼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第十中学教学楼办公楼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第十中学教学楼办公楼改造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并且与与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内容相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
2.3.3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8年-2020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0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提供近1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保和税收的证明;
2.3.4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2.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18年~2020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2.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7月07日08时30分到2021年07月13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3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23日14时30分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52 1057 6251
邮 箱:zchycg66 @163.com
(招标编号:XY2021N0.C69)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第十中学教学楼办公楼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7.1218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市第十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长春市第十中学教学楼办公楼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第十中学教学楼办公楼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第十中学教学楼办公楼改造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并且与与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内容相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
2.3.3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8年-2020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0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提供近1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保和税收的证明;
2.3.4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2.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18年~2020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2.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7月07日08时30分到2021年07月13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3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23日14时30分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52 1057 6251
邮 箱:zchycg66 @163.com
采购】长春市第十中学教学楼办公楼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Y2021N0.C69)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第十中学教学楼办公楼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7.1218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市第十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长春市第十中学教学楼办公楼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第十中学教学楼办公楼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第十中学教学楼办公楼改造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并且与与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内容相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
2.3.3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8年-2020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0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提供近1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保和税收的证明;
2.3.4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2.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18年~2020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2.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7月07日08时30分到2021年07月13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3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23日14时30分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52 1057 6251
邮 箱:zchycg66 @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