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环抱,绿水萦绕,白云悠悠,鸟儿鸣唱。5月31日,洛阳中院与汝阳县法院的法官们,来到伏牛山腹地的汝阳县靳村乡中心小学,开展“送法进校园”暨“生态保护小卫士”聘请活动。
“这种鸡,大家可能在山里或者村里见过,知道它是什么吗?”300余名小学生聚集在操场上,认真聆听洛阳中院环资庭法官讲述发生在他们身边的“非法猎捕红腹锦鸡”等案件。一个个鲜活的案件,警示着每一名学生,让他们从小树立起敬畏自然、保护生态的意识。
在随后举行的“生态保护小卫士”聘请仪式上,中院环资庭、汝阳县法院的法官们为学生们发放了印有“生态保护小卫士”的书包,邀请同学们作为“生态保护小卫士”,不仅自己以身作则保护生态环境,更要把爱护环境、保护生态的理念传递给家人、朋友和邻居,让大家共同呵护我们美丽的家园,让青山常在、绿水常流、花儿常香、鸟儿常鸣。
聘请仪式结束后,法官们走进教室,与孩子们亲切交谈,宣讲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为孩子们答疑解惑,让保护生态环境的种子在幼小的心灵里生根发芽。
活动结束后,同学们纷纷表示,通过这一堂课,了解到了生态保护是与每个人息息相关的事情,今后要做好生态保护小卫士,为生态保护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靳村乡地处伏牛山腹地,是国家2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红腹锦鸡等的重要栖息地。曾经,因为法治意识淡薄,当地猎捕、非法出售红腹锦鸡的案件时有发生。”中院环资庭副庭长任海霞说,“这次在靳村乡开展生态保护法治宣传及聘请‘生态保护小卫士’就是从这个方面考虑。只有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法治宣传,不断提高当地群众生态意识、环保理念,才能使生物多样性得以保护。”
近年来,洛阳法院十分重视环境保护普法宣传教育,结合典型案例,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活动,切实提高了广大民众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意识,让更多的人自觉参与到保护环境的行动中来,营造了全民参与共同保护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洛阳中院将严格按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要求,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实际的工作成效,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生态保护各项决策部署要求,全力以赴做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进一步筑牢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司法屏障,以优质司法服务助力洛阳市黄河中下游重要生态屏障和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建设,助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为洛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