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打着锻炼我的目的,调我去早市上凌晨班,早晨4点到7点,下午2点到6点,上午清理摊贩,(特意指明)下午不用做事专门在二楼大厅学习综合行政执法法律法规汇编(360页),我知道领导拿我当猴耍打算等我自己走,我没得选看了3天的书,自问用得着的城市管理法都较为清楚,我只是个临时工,他居然跟我说看完了这本还有其他的书,以后上班就在二楼看书,看完的话还要考我指一条要我背出来,我反问他,我指一条你背出来,我一分不要自动离职,领导说你有什么权利问我,现在就去二楼看书,看不懂你也看,现在你的工作就是看书,一直看,你不服从就扣你的钱算你旷工,这就是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