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管理服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聊医保发〔2019〕68号)文件要求,2020年1月起,东阿县慢性病审批事项由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现将具体政策重申如下:
一、11种特殊疾病患者可即时审批
11种特殊疾病包括: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血友病、动脉血管支架植入术后、心脏搭桥手术、心脏瓣膜置换术、心脏起搏器植入术后、苯丙酮尿症、重性精神疾病、0-17周岁残疾和孤独症。
1、正在住院患者。对正在住院的患有上述11种特殊疾病患者,主管医师和护士应提醒患者及时申报门诊慢性病。患者(或家属)可向所就医医疗机构(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提出门诊慢性病资格确认申请。患者在就医医疗机构就诊的住院病历、病理报告、检查化验结果等由医疗机构负责调取,即时进行资格确认。资格确认通过的患者由医疗机构在医保业务系统内维护门诊慢性病相关信息,出院后次日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正在住院的0-17周岁残疾和孤独症可在县妇幼保健院申请慢性病审批。
2、已出院患者。患上述疾病的已出院患者,可向东阿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提交申请材料,受理机构即时进行资格确认。已出院患者自资格确认通过之日起开始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
二、其他疾病患者一月一批
患有除上述11种特殊病种之外的疾病患者,携带能体现患者近期病情的相关资料(病历复印件、相关检查化验报告的复印件)和一张一寸彩色照片,就近提交至任一所公立医院(县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慢性病受理窗口。各医院将收集的慢性病审批材料定期汇总至东阿县人民医院,县医院负责慢性病评审工作,每月评审一次。
东阿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3月31日
一、11种特殊疾病患者可即时审批
11种特殊疾病包括: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血友病、动脉血管支架植入术后、心脏搭桥手术、心脏瓣膜置换术、心脏起搏器植入术后、苯丙酮尿症、重性精神疾病、0-17周岁残疾和孤独症。
1、正在住院患者。对正在住院的患有上述11种特殊疾病患者,主管医师和护士应提醒患者及时申报门诊慢性病。患者(或家属)可向所就医医疗机构(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提出门诊慢性病资格确认申请。患者在就医医疗机构就诊的住院病历、病理报告、检查化验结果等由医疗机构负责调取,即时进行资格确认。资格确认通过的患者由医疗机构在医保业务系统内维护门诊慢性病相关信息,出院后次日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正在住院的0-17周岁残疾和孤独症可在县妇幼保健院申请慢性病审批。
2、已出院患者。患上述疾病的已出院患者,可向东阿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提交申请材料,受理机构即时进行资格确认。已出院患者自资格确认通过之日起开始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
二、其他疾病患者一月一批
患有除上述11种特殊病种之外的疾病患者,携带能体现患者近期病情的相关资料(病历复印件、相关检查化验报告的复印件)和一张一寸彩色照片,就近提交至任一所公立医院(县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慢性病受理窗口。各医院将收集的慢性病审批材料定期汇总至东阿县人民医院,县医院负责慢性病评审工作,每月评审一次。
东阿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