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我大一的第一本小说是《荆棘鸟》,在此之前我已经看过了没有简化的《睡谷传奇》,自信心爆棚,然而第一页就看得我昏昏欲睡,但我记性还可以,所以生吞活剥的记住了中文的主要剧情,当然,在第一页上纠结了近一周以后,之后就再也没有看过第二眼。
寒假的时候刚好地方台在放《禁锢的爱》(根据《荆棘鸟》改编的,但我当时不知道,书也没有带回去,看了一阵子才有所怀疑),我就根据自己的记忆,忽悠得我妹我妈以为我才是编剧(因为我都蒙对了,感谢导演没有改剧情)。自然,我对这部小说兴趣高涨(因为牧师真是帅翻了,Maggie也是美得让人心疼,最后的结局也让人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真是造孽!),所以寒假结束了,就兴冲冲的重新开始看。
当然,也遇到了不少生词,但因为刚好我的泛读老师所持的理念是:泛读一开始不要追求理解,而要追求量大和速度,看得多,看的快,总有能看进去了的,而且那一点虽然单看不多,但日积月累,也会比只精读那点东西要来的多得多,何况接触不同语言难度的材料,也能避免自己眼界过窄,甚至一辈子都陷在某个阶段出不来。
我当时还是比较听话的,所以就按照他的方法(基本上我2楼提供的就是他当时教我的那个思路,只是在具体操作上有所简化),花了大概2个多月的时间,就看完了。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看到第5章麦吉的大哥可能是私生子的时候,有段关于the birds and bees让我觉得非常奇怪,于是查了一下字典,从此打开了一扇门——呃,有一阵子我就只挑这种章节反复跳着看(好吧,无意中掌握了跳读)——当然,最后我还是回归正道,老老实实去看她的悲欢离合,而且因为对某些词语印象特别深刻(比如French Letter)所以后来好多地方就直接能猜出来是什么了——兴趣确实是学习的最佳燃料。在我看到最后一页,拉尔夫死在麦吉怀里的时候,我突然感觉自己好像打通了任督二脉(后来证实不过是看完第一本小说以后成就感飙升,自我膨胀了而已),无论是速度还是词汇量,都感觉比以前上了好几个台阶(这个倒是真的,因为我还要上课,课余时间也不可能只看这本书,所以逼得自己拿出快速阅读的方法来速读)。
荆棘鸟我大概看了2遍,但第二遍并没有采用精读法,而是半精读,只查了自己感兴趣的内容。
二年级因为有专四,而且学校也被某位大佬收拾了一顿,所以没有怎么阅读太多的英文书,大概也就是看了4-5来本相当于东方快车谋杀案那个厚度 的小说,重点主要是在应试和阅读名家散文上了。
三年级的时候我看全了John Jakes的南北乱世情和飘,更喜欢南北乱世情一些,但因为买不到,所以没有办法精读(图书馆不允许一本书借太久)。
四年级的时候,我尝试了看一下莎翁的原著,被打击得死去活来——嗯,到现在为止我也还是不怎么能看得懂古英语;然后我就去看了《傲慢与偏见》,虽然我初中就读过王科一先生翻译的中文版,但二年级、三年级看的时候,总是读不快,读着读着就被句法给困住了,只能先抛开(以后你也会意识到,不会断句,见识太少,才是阅读的大忌,至于个别几个单词认不出来,根本就是无所谓的事——当然,如果要翻译那单词关也迟早得过),然而还是没有太大进展。
上研以后,有一天突然又动了看《傲慢与偏见》的心思,大概是因为前一阵子考研准备的时候读的比较多,见识了各种奇怪的说法和句型,所以这次居然很顺利的就看完了,然后自然就被奥斯丁的文风和幽默给折服了——最爱的不是第一句,而是达西写给伊丽莎白的那封信,真是情真意切,所以百炼钢化作缠指柔,奈何对方当时还没有转过弯来。
总之,在我没有买电脑之前,阅读一直是我唯一的爱好,因为它可以让我遁入另外一个世界,去体会那些我在现实中无法经历和想象的悲欢离合。
然而,自研二买了第一台电脑,一切都不同了。
寒假的时候刚好地方台在放《禁锢的爱》(根据《荆棘鸟》改编的,但我当时不知道,书也没有带回去,看了一阵子才有所怀疑),我就根据自己的记忆,忽悠得我妹我妈以为我才是编剧(因为我都蒙对了,感谢导演没有改剧情)。自然,我对这部小说兴趣高涨(因为牧师真是帅翻了,Maggie也是美得让人心疼,最后的结局也让人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真是造孽!),所以寒假结束了,就兴冲冲的重新开始看。
当然,也遇到了不少生词,但因为刚好我的泛读老师所持的理念是:泛读一开始不要追求理解,而要追求量大和速度,看得多,看的快,总有能看进去了的,而且那一点虽然单看不多,但日积月累,也会比只精读那点东西要来的多得多,何况接触不同语言难度的材料,也能避免自己眼界过窄,甚至一辈子都陷在某个阶段出不来。
我当时还是比较听话的,所以就按照他的方法(基本上我2楼提供的就是他当时教我的那个思路,只是在具体操作上有所简化),花了大概2个多月的时间,就看完了。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看到第5章麦吉的大哥可能是私生子的时候,有段关于the birds and bees让我觉得非常奇怪,于是查了一下字典,从此打开了一扇门——呃,有一阵子我就只挑这种章节反复跳着看(好吧,无意中掌握了跳读)——当然,最后我还是回归正道,老老实实去看她的悲欢离合,而且因为对某些词语印象特别深刻(比如French Letter)所以后来好多地方就直接能猜出来是什么了——兴趣确实是学习的最佳燃料。在我看到最后一页,拉尔夫死在麦吉怀里的时候,我突然感觉自己好像打通了任督二脉(后来证实不过是看完第一本小说以后成就感飙升,自我膨胀了而已),无论是速度还是词汇量,都感觉比以前上了好几个台阶(这个倒是真的,因为我还要上课,课余时间也不可能只看这本书,所以逼得自己拿出快速阅读的方法来速读)。
荆棘鸟我大概看了2遍,但第二遍并没有采用精读法,而是半精读,只查了自己感兴趣的内容。
二年级因为有专四,而且学校也被某位大佬收拾了一顿,所以没有怎么阅读太多的英文书,大概也就是看了4-5来本相当于东方快车谋杀案那个厚度 的小说,重点主要是在应试和阅读名家散文上了。
三年级的时候我看全了John Jakes的南北乱世情和飘,更喜欢南北乱世情一些,但因为买不到,所以没有办法精读(图书馆不允许一本书借太久)。
四年级的时候,我尝试了看一下莎翁的原著,被打击得死去活来——嗯,到现在为止我也还是不怎么能看得懂古英语;然后我就去看了《傲慢与偏见》,虽然我初中就读过王科一先生翻译的中文版,但二年级、三年级看的时候,总是读不快,读着读着就被句法给困住了,只能先抛开(以后你也会意识到,不会断句,见识太少,才是阅读的大忌,至于个别几个单词认不出来,根本就是无所谓的事——当然,如果要翻译那单词关也迟早得过),然而还是没有太大进展。
上研以后,有一天突然又动了看《傲慢与偏见》的心思,大概是因为前一阵子考研准备的时候读的比较多,见识了各种奇怪的说法和句型,所以这次居然很顺利的就看完了,然后自然就被奥斯丁的文风和幽默给折服了——最爱的不是第一句,而是达西写给伊丽莎白的那封信,真是情真意切,所以百炼钢化作缠指柔,奈何对方当时还没有转过弯来。
总之,在我没有买电脑之前,阅读一直是我唯一的爱好,因为它可以让我遁入另外一个世界,去体会那些我在现实中无法经历和想象的悲欢离合。
然而,自研二买了第一台电脑,一切都不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