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号公告
(2021年1月12日)
为严防疫情输入,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合力参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构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严密防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经同江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实行有奖举报。现公告如下: 一、举报奖励范围如在同江市辖区内发现下列情形,广大人民群众应从为社会负责的角度出发,积极举报、反映情况;1、有境外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抵(返)同人员,其本人及亲属未提前主动到所在社区(村屯)进行报备登记并故意隐瞒相关信息的(已登记的除外)。未按疫情防控要求实施居家隔离或集中医学观察防控措施的人员。2、从国内疫情高中风险地区未经过火车站、客运站、刻意逃避检查通过非正规渠道抵返我市人员;从事非法营运、“黑车”倒客,以及为他人偷越国境、边境提供便利的车辆和人员。接收、容纳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区域人员居住(包括宾馆、旅店、出租房等),故意隐瞒不报的。3、实行居家隔离的医学观察人员,未按规定居家隔离,私自外出的人员。4、婚丧嫁娶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其他宴会和农村大席一律停办,对未实行报备超规模操办的行为。5、药店未对退烧药、止咳药、抗病毒药品严格管控,随意销售,未进行实名填报登记备案和不能提供3日内核酸检测报告的。6、个体医疗机构私自接收发热患者进行诊疗未登记上报的。7、未经防疫部门审批同意,未按要求做好防控措施,在室内密闭空间举办50人以上会议、年会、团拜、联欢、聚餐等活动,形成人员聚集的;商超、教育机构、金融保险等公共场所开展现场聚集性促销活动、线下授课、校外培训、营销授课形成人员聚集,产生疫情传播风险,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8、辖区内景区、影院、娱乐场所、网吧、浴室、理发店等场所未采取分时方式预约、人员超过75%人员限额量的。9、经营者购进、储存、加工、销售、使用无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无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无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消毒证明进口冷链食品的;经营者购进进口冷链食品未在进入同江市域前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备的。10.在疫情防控期间散布小道消息,传播不实言论,刻意造谣或传谣,引起群众恐慌、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二、举报方式和渠道采取电话实名举报方式。举报人应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名称)、地址等详细情况和有效信息。举报电话:0454-2923579三、举报奖励办法1、举报信息经查证属实的,对首位举报人每条信息给予500元现金奖励(同一情形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奖励资金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予以兑现。各商业网点,通过扫码扫出红码、黄码,奖励500个口罩,扫出绿码红字,奖励200个口罩。2、市应对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3、奖励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4、未尽事宜由同江市应对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同江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2021年1月12日
同江市卫生健康局 宣!
(2021年1月12日)
为严防疫情输入,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合力参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构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严密防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经同江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实行有奖举报。现公告如下: 一、举报奖励范围如在同江市辖区内发现下列情形,广大人民群众应从为社会负责的角度出发,积极举报、反映情况;1、有境外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抵(返)同人员,其本人及亲属未提前主动到所在社区(村屯)进行报备登记并故意隐瞒相关信息的(已登记的除外)。未按疫情防控要求实施居家隔离或集中医学观察防控措施的人员。2、从国内疫情高中风险地区未经过火车站、客运站、刻意逃避检查通过非正规渠道抵返我市人员;从事非法营运、“黑车”倒客,以及为他人偷越国境、边境提供便利的车辆和人员。接收、容纳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区域人员居住(包括宾馆、旅店、出租房等),故意隐瞒不报的。3、实行居家隔离的医学观察人员,未按规定居家隔离,私自外出的人员。4、婚丧嫁娶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其他宴会和农村大席一律停办,对未实行报备超规模操办的行为。5、药店未对退烧药、止咳药、抗病毒药品严格管控,随意销售,未进行实名填报登记备案和不能提供3日内核酸检测报告的。6、个体医疗机构私自接收发热患者进行诊疗未登记上报的。7、未经防疫部门审批同意,未按要求做好防控措施,在室内密闭空间举办50人以上会议、年会、团拜、联欢、聚餐等活动,形成人员聚集的;商超、教育机构、金融保险等公共场所开展现场聚集性促销活动、线下授课、校外培训、营销授课形成人员聚集,产生疫情传播风险,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8、辖区内景区、影院、娱乐场所、网吧、浴室、理发店等场所未采取分时方式预约、人员超过75%人员限额量的。9、经营者购进、储存、加工、销售、使用无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无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无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消毒证明进口冷链食品的;经营者购进进口冷链食品未在进入同江市域前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备的。10.在疫情防控期间散布小道消息,传播不实言论,刻意造谣或传谣,引起群众恐慌、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二、举报方式和渠道采取电话实名举报方式。举报人应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名称)、地址等详细情况和有效信息。举报电话:0454-2923579三、举报奖励办法1、举报信息经查证属实的,对首位举报人每条信息给予500元现金奖励(同一情形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奖励资金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予以兑现。各商业网点,通过扫码扫出红码、黄码,奖励500个口罩,扫出绿码红字,奖励200个口罩。2、市应对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3、奖励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4、未尽事宜由同江市应对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同江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2021年1月12日
同江市卫生健康局 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