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跟朋友合伙开店,然后当时手续全部是朋友的名字。现在我一个人干营业执照换了,想把烟草证换了,烟草局说要先给前面的注销了。注销完之后现在因为今年对面开了个学校。【学校在东北角,我的店铺在西南角】说按照规定需要距离一百米以上才给办烟草证。我看的相关规定是隔马路五十米就可以,他们说他们局里规定是一百米,今天来人给我量距离直接从我店门口直线穿过马路到学校门口量了95米。我现在的疑问是隔马路五十米这个规定还有就是量距离能直接从我这边直线拉倒学校门口的吗?交通法规定的人行道什么的都用管,十字路口可以对角过去量?合理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