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亿资金不知去向,北京银行企图把损失转嫁给投资人
陆家嘴扫地僧今天
北京保障房原本是为了解决老百姓基本住房需求的惠民项目,而北银丰业和京奥港公司利用政府和银行加持的保障房项目,最终致使160名投资人的4.2亿元投资款不翼而飞,直接造成2000名保障房业主无法办理产权证,影响极其恶劣。
事件的前因后果:
2015年5月26日,长安信托与京奥港公司签署信托贷款合同,约定长安信托向京奥港公司发放7.2亿项目贷款,资金用于北京顺义区枫泉花园项目的开发建设,贷款期限24个月,年利率9%。
2015年5月28日,北银丰业公司与长安信托签订信托合同,约定北银丰业公司将不高于7.68亿元的资金委托给长安信托,由长安信托按照北银丰业的指令,将前述信托资金用于向京奥港公司发放贷款。
需要注意的是,北银丰业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北京银行,这些资金属于北京银行的理财资金,出面与信业基金办理信托收益权转让的办事人员也是北京银行的工作人员,北京银行参与了整个过程。
两年后项目即将到期,信托计划面临违约的境地,北银丰业公司开始寻找下家,企图把已经出现不良的信托受益权转让出去。
2017年5月,信业基金通过子公司石河子信远业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了荣耀1号,募集资金约4.2亿元,用于受让了北银丰业享有的4.2亿信托受益权。
然而,信托受益权转让刚刚半年,京奥港公司就开始出现利息逾期的情形,此后石河子公司发现北银丰业公司在转让信托受益权的时候,故意隐瞒了枫泉花园项目预售资金未依法全部进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等重要事实,亦未如实披露与枫泉花园项目相关的重大事实。
2015年-2016年期间,枫泉花园项目累计销售高达16亿余元,仅有7亿元进入监管账户,而且进入监管账户的都是北京银行自己发放的个人房屋贷款,并没有其他款项进入,也就是说购房人的首付款等款项并未实际进入监管账户,而是进入其他账户。
北京银行购房者贷款审核并完成贷款发放,按照贷款程序北京银行需获取首付款付款相关凭证,北京银行在明知首付款未正常进入监管账户的情况下,主导了信托收益权的转让。
发现监管账户资金异常后,信业基金将北银丰业和长安信托诉至法院。
双方辩论的焦点主要有以下两点:
第一、枫泉花园项目预售回款真实情况是否属于涉案转让的重要事实?
法院认定枫泉花园项目预售回款真实情况应属于涉案《转让协议》的重要事实。理由如下:北银丰业通过单一信托将资金出借给京奥港,融资方以项目销售回款偿还贷款本息。本质上,枫泉花园项目销售回款既是信托利益之来源,也是信托收益权得以实现的重要保障。枫泉花园项目的预售回款情况显然是与涉案信托收益权有关的重要情况,应当认定为合同中约定的与签订协议有关的应予告知的重要事实。
第二、北银丰业是否明知或应知枫泉花园项目销售回款的相关情况?
法院认为北银丰业和北京银行对于大约10个亿的预售房款未进入监管账户这一事实是明知的。理由如下:1、北银丰业是北京银行的理财子公司,在该项目中,北银丰业负有主动掌握枫泉花园项目预售回款真实情况的义务,其完全有能力通过实际控制人北京银行对预售回款情况进行监管,也完全有渠道、有途径从北京银行知悉涉案项目资金回款情况这一重大事实;2、枫泉花园项目累计销售高达17亿余元,仅有7亿元进入监管账户,入账率仅有40%,北京银行作为监管银行,随时可以查询,不可能不知晓。
最终一审法院判定北银丰业未如实告知合同重要事实,构成严重违约,解除双方签署的《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北银丰业返还已支付的4.2亿元转让价款和利息。
不过,北银丰业并未执行,现已经向北京市高院提起上诉。
最后转述涉案投资人的一段话。
荣耀一号保障房基金自2018年底违约以来,至今已长达两年的时间!700多个日夜,160多名投资人一直在痛苦地煎熬着,正常的工作生活被打破,许多投资人都得了忧郁症,有些还被迫住院,投资人不平的是金融机构的不负责任,不忿的是老百姓的弱势地位,难过的是自己的孤立无援。坚定支持法治治国,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做知法守法的好公民,同时,坚定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公正,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陆家嘴扫地僧今天
北京保障房原本是为了解决老百姓基本住房需求的惠民项目,而北银丰业和京奥港公司利用政府和银行加持的保障房项目,最终致使160名投资人的4.2亿元投资款不翼而飞,直接造成2000名保障房业主无法办理产权证,影响极其恶劣。
事件的前因后果:
2015年5月26日,长安信托与京奥港公司签署信托贷款合同,约定长安信托向京奥港公司发放7.2亿项目贷款,资金用于北京顺义区枫泉花园项目的开发建设,贷款期限24个月,年利率9%。
2015年5月28日,北银丰业公司与长安信托签订信托合同,约定北银丰业公司将不高于7.68亿元的资金委托给长安信托,由长安信托按照北银丰业的指令,将前述信托资金用于向京奥港公司发放贷款。
需要注意的是,北银丰业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北京银行,这些资金属于北京银行的理财资金,出面与信业基金办理信托收益权转让的办事人员也是北京银行的工作人员,北京银行参与了整个过程。
两年后项目即将到期,信托计划面临违约的境地,北银丰业公司开始寻找下家,企图把已经出现不良的信托受益权转让出去。
2017年5月,信业基金通过子公司石河子信远业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了荣耀1号,募集资金约4.2亿元,用于受让了北银丰业享有的4.2亿信托受益权。
然而,信托受益权转让刚刚半年,京奥港公司就开始出现利息逾期的情形,此后石河子公司发现北银丰业公司在转让信托受益权的时候,故意隐瞒了枫泉花园项目预售资金未依法全部进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等重要事实,亦未如实披露与枫泉花园项目相关的重大事实。
2015年-2016年期间,枫泉花园项目累计销售高达16亿余元,仅有7亿元进入监管账户,而且进入监管账户的都是北京银行自己发放的个人房屋贷款,并没有其他款项进入,也就是说购房人的首付款等款项并未实际进入监管账户,而是进入其他账户。
北京银行购房者贷款审核并完成贷款发放,按照贷款程序北京银行需获取首付款付款相关凭证,北京银行在明知首付款未正常进入监管账户的情况下,主导了信托收益权的转让。
发现监管账户资金异常后,信业基金将北银丰业和长安信托诉至法院。
双方辩论的焦点主要有以下两点:
第一、枫泉花园项目预售回款真实情况是否属于涉案转让的重要事实?
法院认定枫泉花园项目预售回款真实情况应属于涉案《转让协议》的重要事实。理由如下:北银丰业通过单一信托将资金出借给京奥港,融资方以项目销售回款偿还贷款本息。本质上,枫泉花园项目销售回款既是信托利益之来源,也是信托收益权得以实现的重要保障。枫泉花园项目的预售回款情况显然是与涉案信托收益权有关的重要情况,应当认定为合同中约定的与签订协议有关的应予告知的重要事实。
第二、北银丰业是否明知或应知枫泉花园项目销售回款的相关情况?
法院认为北银丰业和北京银行对于大约10个亿的预售房款未进入监管账户这一事实是明知的。理由如下:1、北银丰业是北京银行的理财子公司,在该项目中,北银丰业负有主动掌握枫泉花园项目预售回款真实情况的义务,其完全有能力通过实际控制人北京银行对预售回款情况进行监管,也完全有渠道、有途径从北京银行知悉涉案项目资金回款情况这一重大事实;2、枫泉花园项目累计销售高达17亿余元,仅有7亿元进入监管账户,入账率仅有40%,北京银行作为监管银行,随时可以查询,不可能不知晓。
最终一审法院判定北银丰业未如实告知合同重要事实,构成严重违约,解除双方签署的《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北银丰业返还已支付的4.2亿元转让价款和利息。
不过,北银丰业并未执行,现已经向北京市高院提起上诉。
最后转述涉案投资人的一段话。
荣耀一号保障房基金自2018年底违约以来,至今已长达两年的时间!700多个日夜,160多名投资人一直在痛苦地煎熬着,正常的工作生活被打破,许多投资人都得了忧郁症,有些还被迫住院,投资人不平的是金融机构的不负责任,不忿的是老百姓的弱势地位,难过的是自己的孤立无援。坚定支持法治治国,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做知法守法的好公民,同时,坚定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公正,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