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镇位于吉林省东南部,集安市西北部,因苇沙河水清澈透明取名清河。全镇幅员面积505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2573.79公顷,下辖15个行政村,2个社区,常住人口3.2万人,镇区面积0.8513平方公里,镇区常住人口8000人。南距集安市58公里,北距通化市40公里,303国道贯穿全境,是连集安市与通化市的交通框组、另有清财线,热欢线两条省级公路在镇内交汇,建设中的集通高速公路途经清河,与省级公路、村村通道路连接成网,交通便捷,地理位置优越。
2013年被评为通化市甲级经济强镇、吉林省“百强镇”之一,是国家城镇化发展重点镇之一。2014年清河镇评为“省级生态镇”称号。2015年清河镇被评为“省级卫生乡镇”称号,2017年被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授予“人参特色小镇”。2019年2月入选吉林省第一批(培育类-野山参)特色产业小镇 。2019年3月被吉林省商务厅评为“吉林省电子商务示范镇”。
清河镇山青水秀、气候宜人、环境优美,是国家重点公益林保护区,森盖率84%,生态环境十分优良,辖区内资源丰富,有悠久的人参种植历史,是新开河人参主产区,素有“人参之乡”美誉,已形成以人参、食用菌等农特产品加工、工矿业、旅游业开发等为支柱的产业格局。拥有规模以上人参企业65户,镇区内建有全国最大的山参交易市场,2018年交易额实现28亿元。
2017年以来,随集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迁入,小城镇建设取得新进展,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整体环境大幅改变,镇区品位全面提升,已成为集安市岭北中心集镇,集安市副中心。
农村经济总收入:2014年实现42050万元,2015年实现48358万元,2016年实现53532万元,2017年实现58885万元,2018年实现64775万元,同比增长10%。
人均纯收入:2014年实现12568元;2015年实现13425元;2016年实现14767元;2017年实现16096元。2018年实现17062元。
镇域生产总值(GDP):2014年实现41113万元,2015年实现45224.3万元,2016年实现49746.7万元。2017年实现54721.33万元(5.4亿元)。2018年实现55853.66(5.5亿元)。
财政收入:2014年财政收入2558.57万元;2015财政收入2593.36万元;2016年财政收入2846.76万元;2017年财政收入1898万元。2018年财政收入实现1374万元。


2013年被评为通化市甲级经济强镇、吉林省“百强镇”之一,是国家城镇化发展重点镇之一。2014年清河镇评为“省级生态镇”称号。2015年清河镇被评为“省级卫生乡镇”称号,2017年被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授予“人参特色小镇”。2019年2月入选吉林省第一批(培育类-野山参)特色产业小镇 。2019年3月被吉林省商务厅评为“吉林省电子商务示范镇”。
清河镇山青水秀、气候宜人、环境优美,是国家重点公益林保护区,森盖率84%,生态环境十分优良,辖区内资源丰富,有悠久的人参种植历史,是新开河人参主产区,素有“人参之乡”美誉,已形成以人参、食用菌等农特产品加工、工矿业、旅游业开发等为支柱的产业格局。拥有规模以上人参企业65户,镇区内建有全国最大的山参交易市场,2018年交易额实现28亿元。
2017年以来,随集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迁入,小城镇建设取得新进展,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整体环境大幅改变,镇区品位全面提升,已成为集安市岭北中心集镇,集安市副中心。
农村经济总收入:2014年实现42050万元,2015年实现48358万元,2016年实现53532万元,2017年实现58885万元,2018年实现64775万元,同比增长10%。
人均纯收入:2014年实现12568元;2015年实现13425元;2016年实现14767元;2017年实现16096元。2018年实现17062元。
镇域生产总值(GDP):2014年实现41113万元,2015年实现45224.3万元,2016年实现49746.7万元。2017年实现54721.33万元(5.4亿元)。2018年实现55853.66(5.5亿元)。
财政收入:2014年财政收入2558.57万元;2015财政收入2593.36万元;2016年财政收入2846.76万元;2017年财政收入1898万元。2018年财政收入实现1374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