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长江大学是2003年4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江汉石油学院、湖北农学院、荆州师范学院、湖北省卫生职工医学院合并组建而成,198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09年获批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0年获得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学校面向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30余个国家(地区)招生。
二、招生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2015]10号)文件精神,长江大学决定接收临床医学专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专业如下:
1、1002临床医学(学术学位)
100201内科学、100202儿科学、100204神经病学、100205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100206皮肤病与性病学、100207影像医学与核医学、100208临床检验诊断学、100210外科学、100211妇产科学、100212眼科学、100213耳鼻咽喉科学、100214肿瘤学、100217麻醉学、100218急诊医学。
2、1051临床医学(专业学位)
105101内科学、105102儿科学、105104神经病学、105105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105106皮肤病与性病学、105107影像医学与核医学、105108临床检验诊断学、105109外科学、105110妇产科学、105111眼科学、105112耳鼻咽喉科学、105113肿瘤学、105116麻醉学、105117急诊医学、105128临床病理学。
三、报名条件
(一)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学术型硕士学位的学员报名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17年8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2、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有关材料已提交我校,并经审查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二)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型硕士学位的学员报名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临床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
2、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3、申请人所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科相对应。
四、报名程序
(一)提交报名表
填写《长江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附件1)
(二)网络面试
医学部组织网络面试,具体安排及面试结果请关注长江大学医学部网站信息。
主要内容包括基础学业水平测试、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外语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考查,以上四种测试考查满分均为100分。
1.基础学业水平测试:大学本科学习情况及成绩、参加学习科研、发表论文、学科竞赛获奖等。
2.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本学科发展动态和专业发展潜力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外语能力测试:外国语听说及阅读等能力测试。
4.综合素质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思维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语言及综合归纳能力、人文素质、举止表达和礼仪等综合衡量情况。
(三)网上申请
通过面试的申请人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考生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tdxlsqxt/index.html)提出申请,在出现的界面中按要求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查看申请流程,了解操作过程,在学位申请栏目下完成上传电子照片、填写基本信息(如实填写)、提交学位申请等操作。
特别提醒:如申请专业学位,学位授予单位选择“长江大学”,申请学位类型选择“专业学位”,申请学位学科门类选择“医学专业学位”,申请学位学科名称选择“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申请学位专业名称应选择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对应的学科。
(四)现场确认
我校2020年报名人员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具体日期及地点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研究生院和医学部网站通知。
五、课程学习与考试
申请人利用晚上和双休日时间进行课程学习或参加学校认可的“学堂在线”线上课程学习。根据相应人才培养方案设置有关课程,修读课程并通过考试,达到要求的学分。
六、全国统一考试
申请人须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申请人通过信息平台完成报考、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事宜。具体安排以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发布公告为准。
长江大学是2003年4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江汉石油学院、湖北农学院、荆州师范学院、湖北省卫生职工医学院合并组建而成,198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09年获批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0年获得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学校面向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30余个国家(地区)招生。
二、招生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2015]10号)文件精神,长江大学决定接收临床医学专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专业如下:
1、1002临床医学(学术学位)
100201内科学、100202儿科学、100204神经病学、100205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100206皮肤病与性病学、100207影像医学与核医学、100208临床检验诊断学、100210外科学、100211妇产科学、100212眼科学、100213耳鼻咽喉科学、100214肿瘤学、100217麻醉学、100218急诊医学。
2、1051临床医学(专业学位)
105101内科学、105102儿科学、105104神经病学、105105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105106皮肤病与性病学、105107影像医学与核医学、105108临床检验诊断学、105109外科学、105110妇产科学、105111眼科学、105112耳鼻咽喉科学、105113肿瘤学、105116麻醉学、105117急诊医学、105128临床病理学。
三、报名条件
(一)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学术型硕士学位的学员报名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17年8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2、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有关材料已提交我校,并经审查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二)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型硕士学位的学员报名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临床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
2、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3、申请人所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科相对应。
四、报名程序
(一)提交报名表
填写《长江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附件1)
(二)网络面试
医学部组织网络面试,具体安排及面试结果请关注长江大学医学部网站信息。
主要内容包括基础学业水平测试、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外语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考查,以上四种测试考查满分均为100分。
1.基础学业水平测试:大学本科学习情况及成绩、参加学习科研、发表论文、学科竞赛获奖等。
2.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本学科发展动态和专业发展潜力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外语能力测试:外国语听说及阅读等能力测试。
4.综合素质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思维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语言及综合归纳能力、人文素质、举止表达和礼仪等综合衡量情况。
(三)网上申请
通过面试的申请人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考生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tdxlsqxt/index.html)提出申请,在出现的界面中按要求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查看申请流程,了解操作过程,在学位申请栏目下完成上传电子照片、填写基本信息(如实填写)、提交学位申请等操作。
特别提醒:如申请专业学位,学位授予单位选择“长江大学”,申请学位类型选择“专业学位”,申请学位学科门类选择“医学专业学位”,申请学位学科名称选择“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申请学位专业名称应选择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对应的学科。
(四)现场确认
我校2020年报名人员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具体日期及地点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研究生院和医学部网站通知。
五、课程学习与考试
申请人利用晚上和双休日时间进行课程学习或参加学校认可的“学堂在线”线上课程学习。根据相应人才培养方案设置有关课程,修读课程并通过考试,达到要求的学分。
六、全国统一考试
申请人须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申请人通过信息平台完成报考、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事宜。具体安排以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发布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