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CPA考试临近,本期文章会介绍2020年CPA考试《经济法》重要章节及教材调整之处。如果你报考了这门科目,那么不妨参考一下吧!
一、2020年CPA考试《经济法》重要章节
《经济法》科目共有12个章节,重要性从高到低排序如下:
非常重要:第四章《合同法律制度》、第六章《公司法律制度》、第七章《证券法律制度》、第八章《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第九章《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较为重要:第三章《无权法律制度》、第五章《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第十二章《涉外经济法律制度》。
一般重要:第一章《法律基本原理》、第二章《基本民事法律制度》、第十章《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第十一章《反垄断法律制度》。
二、2020年CPA考试《经济法》教材调整之处
第二章《基本民事法律制度》
国家赔偿的诉讼时效,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
第四章《合同法律制度》
1.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建筑工程优价款先受偿权,优先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但不得对抗支付商品房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的消费者。
第六章《公司法律制度》
1.出资的股权已依法进行了价值评估
2.针对侵害增资优先认缴权的不同行为,股东可提起的诉讼请求包括:请求人民法院否定相关决议、责令公司恢复原状、行使增资优先认缴权或责令公司继续履行增资认缴协议、损害赔偿等。
3.决议中载明的利润分配完成时间如果超过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决议中关于该时间的规定。
4.损害公司利益的关联交易合同,如果存在无效或者可撤销的情形,而公司又没有起诉合同相对方的,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董事职务被解除后,因补偿与公司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综合考虑解除的原因、剩余任期、董事薪酬等因素,确定是否补偿以及补偿的合理数额。
上文介绍了2020年CPA考试《经济法》重要章节及教材调整之处,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一、2020年CPA考试《经济法》重要章节
《经济法》科目共有12个章节,重要性从高到低排序如下:
非常重要:第四章《合同法律制度》、第六章《公司法律制度》、第七章《证券法律制度》、第八章《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第九章《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较为重要:第三章《无权法律制度》、第五章《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第十二章《涉外经济法律制度》。
一般重要:第一章《法律基本原理》、第二章《基本民事法律制度》、第十章《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第十一章《反垄断法律制度》。
二、2020年CPA考试《经济法》教材调整之处
第二章《基本民事法律制度》
国家赔偿的诉讼时效,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
第四章《合同法律制度》
1.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建筑工程优价款先受偿权,优先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但不得对抗支付商品房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的消费者。
第六章《公司法律制度》
1.出资的股权已依法进行了价值评估
2.针对侵害增资优先认缴权的不同行为,股东可提起的诉讼请求包括:请求人民法院否定相关决议、责令公司恢复原状、行使增资优先认缴权或责令公司继续履行增资认缴协议、损害赔偿等。
3.决议中载明的利润分配完成时间如果超过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决议中关于该时间的规定。
4.损害公司利益的关联交易合同,如果存在无效或者可撤销的情形,而公司又没有起诉合同相对方的,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董事职务被解除后,因补偿与公司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综合考虑解除的原因、剩余任期、董事薪酬等因素,确定是否补偿以及补偿的合理数额。
上文介绍了2020年CPA考试《经济法》重要章节及教材调整之处,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