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交警支队处理事故罔顾事实!处理事故违背道德!事故进行了3个月,我公公在医院里一直接受治疗,依旧昏迷不醒,花费50万左右,肇事者加上保险的强制险一共只拿了三万,第一份交警大队责任认定书为2/8主次责任,对方进行复核后变成了5/5同等责任,理由竟然是肇事者前面有个垃圾桶!交警从一开始就帮肇事者说话,肇事者曾扬言:我叔叔就是大队书记,你们能那我怎么办?!我相信法律是公正公平的,不是因为权利富贵来衡量的!!难道我们普通老百姓就没有地方申冤了吗?就要接受这样不合理的结果了吗?求合肥兄弟姐妹们帮忙转发,为老百姓讨回一个公道!记者律师都可以请联系我!我都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