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宁市电动车的新规解读来了!买了新车来不及上牌能上路吗?
《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将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中关于购买电动自行车后,一下子来不及到交警部门上牌,能骑车上路吗?这个问题,很多人有疑问,这里统一解答。
答: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规定,电动自行车购买后,可在三十日内办理注册登记。但在办理注册登记之前,车辆在理论上是不可以上路行驶的。为方便群众,《条例》第十三条特别规定,新购买的电动自行车,自购车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凭购车发票临时通行。因此,市民在购车后,如因工作、生活等原因,不能立即办理注册登记的,携带购车发票就可以上路行驶。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一规定仅针对的是新车购买三十日内,逾期仍未办理注册登记的,即使携带了购车发票,也不能再继续上道路行驶了。

《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将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中关于购买电动自行车后,一下子来不及到交警部门上牌,能骑车上路吗?这个问题,很多人有疑问,这里统一解答。
答: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规定,电动自行车购买后,可在三十日内办理注册登记。但在办理注册登记之前,车辆在理论上是不可以上路行驶的。为方便群众,《条例》第十三条特别规定,新购买的电动自行车,自购车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凭购车发票临时通行。因此,市民在购车后,如因工作、生活等原因,不能立即办理注册登记的,携带购车发票就可以上路行驶。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一规定仅针对的是新车购买三十日内,逾期仍未办理注册登记的,即使携带了购车发票,也不能再继续上道路行驶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