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加快推进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合政〔2018〕27号)(以下简称《软件政策》),按照《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合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合肥市加快推进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软件产业)的通知》(合经信软件〔2020〕98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合肥市软件政策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项目申报范围为《软件政策》中由合肥市经信局负责兑现的项目(不含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部分由其他市直单位兑现的项目,以相关单位通知为准)。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应符合《实施细则》条件和要求,纸质申报材料需装订成册(扉页加盖公章,整本材料加盖骑缝章;编目录、页码,胶装;书脊印申报类别名称及企业名称,申报类别以《实施细则》中的类别为准);电子版申报材料需合并成一个PDF文档。
三、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单位将纸质和电子版申报材料报送至辖区经信部门。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应对照《软件政策》和《实施细则》要求,严格审核企业申报材料,并对申报项目100%实地查验。对审核查验通过的项目,请于7月10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行文报送至市经信局软件服务业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四、政策热线:187 5515 0022 微信 同步
五、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应做到诚信申报,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将予以追回,并纳入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黑名单库,3年内不得申报任何财政扶持资金,情节严重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政策
一、申报范围
本次项目申报范围为《软件政策》中由合肥市经信局负责兑现的项目(不含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部分由其他市直单位兑现的项目,以相关单位通知为准)。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应符合《实施细则》条件和要求,纸质申报材料需装订成册(扉页加盖公章,整本材料加盖骑缝章;编目录、页码,胶装;书脊印申报类别名称及企业名称,申报类别以《实施细则》中的类别为准);电子版申报材料需合并成一个PDF文档。
三、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单位将纸质和电子版申报材料报送至辖区经信部门。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应对照《软件政策》和《实施细则》要求,严格审核企业申报材料,并对申报项目100%实地查验。对审核查验通过的项目,请于7月10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行文报送至市经信局软件服务业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四、政策热线:187 5515 0022 微信 同步
五、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应做到诚信申报,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将予以追回,并纳入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黑名单库,3年内不得申报任何财政扶持资金,情节严重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