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设卡期间国家工作人员被打,无人问津,公道何在?
2020年岁末年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形势日益严峻,面对当下疫情情况,山西襄汾县景毛乡党政积极组织召开抗病毒,防疫情会议,全面落实疫情联防联控措施,构筑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应景毛乡党政疫情防控会议要求,2020年元月25日(正月初一)北古县村党支部书记姚继明召集本村村干部召开村两委会,积极响应并贯彻落实景毛乡党政防控疫情部署工作,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积极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制定的防控疫情制度实施方案:
1、有武汉往返、居住史的村民必须居家自我隔离,并及时向村委会汇报个报、虚报者一切后果自负。
2、取消一切聚餐聚会、各类聚众娱乐项目以及办理宴席。
3、严禁村民扎堆串门,走亲访友。
4、严禁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本村。
5、严禁所有饭店和活禽交易市场营业。
6、本村人员不信谣,不传谣。
7、各类大中小型娱乐场所、加工生产企业全部停止运行。
8、凡违反以上疫病防控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党政纪责任、触犯刑法,扰乱防控疫情工作,不积极配合有关人员疫情排查管制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根据以上制定的相关防疫管控措施北古县党支部书记姚继明立即组织村干部在北古县村各个进出村路口设立进出人员排查点,防控疫情管控措施紧张有序的开展着,期间,本村村民王向阳之女婿、女儿(均非本村人)于2020年元月26日(正月初二)、28日(正月初四)、29日(正月初五)前后三天驾车想进入本村访亲,当即被本村党支部书记姚继明拒之村口,并且就现疫情严峻情况以及景毛乡党政防控疫情会议精神对其进行劝说劝返,然则三次被拒之村口,本村村民王向阳,恼羞成怒,根本不听姚继明的劝说,执意要求自己的女婿、女儿进村,并对姚继明,恶语相向,痛下狠手对其拳脚相加,一顿暴打,导致姚继明当场倒入血泊,昏厥住院。事发之后党支部书记姚继明对此等拒不执行疫情防控管控制度又暴力伤人的事情向襄汾县景毛乡上级领导如实汇报情况。上级领导以及随行派出所人员进行简要了解情况就走了。
大半年过去了,一直没有任何相关部门对此次恶意闯卡伤人事情做出回应,极大程度上给社会治安以及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了不良影响,甚至更加严重的后果,作为基层村党支部书记姚继明积极响应上级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对于疫情防控工作,他深知防控管控疫情的重要性,为了村民的安危以及自己肩上的责任,即便自己被打伤,他还是选择及早出院,背负一身伤痛,奔赴于抗疫一线,他每日穿梭于村里各个进出村执勤路口,疫情当下,他不徇私情,却遭受了村民的不解,以及本村村民王向阳的毒打,将自己送进了医院。事后,经过两次复查诊断为鼻梁骨折,眼睛凹陷,导致视力下降。施暴者更是连最起码的探访关怀都没有,相关部门针对此事却避而不谈,肆意包庇恶意行为。山西省襄汾县公安局景毛派出所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对于王向阳携女婿、女儿疫情期间强行闯卡进村一事只字未提,只是简单定性为治安打人纠纷,其中的蕴意让人意味深长,连最起码的行政拘留都未实施,致使犯罪分子依然逍遥法外。
根据【释法】最高检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含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有关疫情防控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疫情防控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疫情防控公务的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控疫情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措施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罚金”。需要注意的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妨害公务罪的适用,需要把握:一是关于涉疫情防控妨害公务行为的对象。因疫情具有突发性、广泛性,为了最大限度防控疫情,各级政府需要组织动员居(村)委会、社区工作人员等落实防控职责,实施管控措施。因此,对于符合“两高两部”意见规定的三类人员的,均属于妨害公务行为的对象。二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公务行为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对于妨害公务人员实施与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措施密切相关行为的,应认定为妨害公务行为。该事件殴打对象是村党支部书记,根据两高的有关指导意见,村委会、居委会等工作人员,在此次疫情期间,如果从事疫情的预防、控制工作,被视为“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从而可以成为妨害公务罪的犯罪对象。然而山西省襄汾县公安局景毛乡派出所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丝毫没有提及“疫情防控期间殴打从事疫情防控的公务人员”此等判决,着实给村里以及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了不良反响,给姚继明本人也带来了身体和心里上的创伤。
国难当头,疫情当下,竟有人为虎作伥,在这个节骨眼上作奸犯科。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为村民谋好事,做实事的党支部书记被人暴打,却无人问津,施暴者更是逍遥法外,是幕后有人暗箱操控,肆意包庇违法犯罪嫌疑人?还是上级领导对疫情防控工作不重视、不作为?我们无从得知,愿社会各界以及相关部门可以时时关注并且介入明查秋毫,希望将疫情排查期间拒不执行配合疫情排查治理工作的违法犯罪嫌疑人予以法律上的严惩,还社会治安一份清净,给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多增添一份保障。同时也能给像北古县村党支部书记姚继明疫情防控期间被打住院此等类似事情,讨一个说法和公道。


2020年岁末年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形势日益严峻,面对当下疫情情况,山西襄汾县景毛乡党政积极组织召开抗病毒,防疫情会议,全面落实疫情联防联控措施,构筑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应景毛乡党政疫情防控会议要求,2020年元月25日(正月初一)北古县村党支部书记姚继明召集本村村干部召开村两委会,积极响应并贯彻落实景毛乡党政防控疫情部署工作,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积极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制定的防控疫情制度实施方案:
1、有武汉往返、居住史的村民必须居家自我隔离,并及时向村委会汇报个报、虚报者一切后果自负。
2、取消一切聚餐聚会、各类聚众娱乐项目以及办理宴席。
3、严禁村民扎堆串门,走亲访友。
4、严禁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本村。
5、严禁所有饭店和活禽交易市场营业。
6、本村人员不信谣,不传谣。
7、各类大中小型娱乐场所、加工生产企业全部停止运行。
8、凡违反以上疫病防控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党政纪责任、触犯刑法,扰乱防控疫情工作,不积极配合有关人员疫情排查管制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根据以上制定的相关防疫管控措施北古县党支部书记姚继明立即组织村干部在北古县村各个进出村路口设立进出人员排查点,防控疫情管控措施紧张有序的开展着,期间,本村村民王向阳之女婿、女儿(均非本村人)于2020年元月26日(正月初二)、28日(正月初四)、29日(正月初五)前后三天驾车想进入本村访亲,当即被本村党支部书记姚继明拒之村口,并且就现疫情严峻情况以及景毛乡党政防控疫情会议精神对其进行劝说劝返,然则三次被拒之村口,本村村民王向阳,恼羞成怒,根本不听姚继明的劝说,执意要求自己的女婿、女儿进村,并对姚继明,恶语相向,痛下狠手对其拳脚相加,一顿暴打,导致姚继明当场倒入血泊,昏厥住院。事发之后党支部书记姚继明对此等拒不执行疫情防控管控制度又暴力伤人的事情向襄汾县景毛乡上级领导如实汇报情况。上级领导以及随行派出所人员进行简要了解情况就走了。
大半年过去了,一直没有任何相关部门对此次恶意闯卡伤人事情做出回应,极大程度上给社会治安以及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了不良影响,甚至更加严重的后果,作为基层村党支部书记姚继明积极响应上级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对于疫情防控工作,他深知防控管控疫情的重要性,为了村民的安危以及自己肩上的责任,即便自己被打伤,他还是选择及早出院,背负一身伤痛,奔赴于抗疫一线,他每日穿梭于村里各个进出村执勤路口,疫情当下,他不徇私情,却遭受了村民的不解,以及本村村民王向阳的毒打,将自己送进了医院。事后,经过两次复查诊断为鼻梁骨折,眼睛凹陷,导致视力下降。施暴者更是连最起码的探访关怀都没有,相关部门针对此事却避而不谈,肆意包庇恶意行为。山西省襄汾县公安局景毛派出所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对于王向阳携女婿、女儿疫情期间强行闯卡进村一事只字未提,只是简单定性为治安打人纠纷,其中的蕴意让人意味深长,连最起码的行政拘留都未实施,致使犯罪分子依然逍遥法外。
根据【释法】最高检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含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有关疫情防控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疫情防控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疫情防控公务的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控疫情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措施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罚金”。需要注意的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妨害公务罪的适用,需要把握:一是关于涉疫情防控妨害公务行为的对象。因疫情具有突发性、广泛性,为了最大限度防控疫情,各级政府需要组织动员居(村)委会、社区工作人员等落实防控职责,实施管控措施。因此,对于符合“两高两部”意见规定的三类人员的,均属于妨害公务行为的对象。二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公务行为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对于妨害公务人员实施与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措施密切相关行为的,应认定为妨害公务行为。该事件殴打对象是村党支部书记,根据两高的有关指导意见,村委会、居委会等工作人员,在此次疫情期间,如果从事疫情的预防、控制工作,被视为“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从而可以成为妨害公务罪的犯罪对象。然而山西省襄汾县公安局景毛乡派出所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丝毫没有提及“疫情防控期间殴打从事疫情防控的公务人员”此等判决,着实给村里以及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了不良反响,给姚继明本人也带来了身体和心里上的创伤。
国难当头,疫情当下,竟有人为虎作伥,在这个节骨眼上作奸犯科。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为村民谋好事,做实事的党支部书记被人暴打,却无人问津,施暴者更是逍遥法外,是幕后有人暗箱操控,肆意包庇违法犯罪嫌疑人?还是上级领导对疫情防控工作不重视、不作为?我们无从得知,愿社会各界以及相关部门可以时时关注并且介入明查秋毫,希望将疫情排查期间拒不执行配合疫情排查治理工作的违法犯罪嫌疑人予以法律上的严惩,还社会治安一份清净,给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多增添一份保障。同时也能给像北古县村党支部书记姚继明疫情防控期间被打住院此等类似事情,讨一个说法和公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