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当前,新冠肺炎防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仍处于攻坚期、关键期,为有效防止人员聚集,有效遏制新冠肺炎疫情的扩散和反复,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2020年清明节期间暂停祭扫服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所有经营性公墓、殡仪馆采取封闭式管理。为有效避免人员扎堆聚集,减少交叉感染,从即日起,全市所有经营性公墓、殡仪馆等殡葬服务机构,暂停祭扫服务,暂停组织集体公祭、骨灰撒放等群体性活动。
二、加强农村散埋坟地和城市街区烧纸管理。严禁家庭人员聚集祭扫,严禁坟头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严防火灾发生,严禁城市街区烧纸污染环境,做到文明祭祀、绿色祭祀。
三、倡导网上祭祀、家庭追思等祭祀方式。倡导电话预约、家庭追思、代为祭祀等方式,建立亲属微信群、微视频、讲先人故事、书写寄语、制做思念卡等简约方式缅怀亲人。
四、创新性开展清明节祭扫服务。4月4日清明节上午10点,全市殡仪馆、经营性公墓统一组织一次集体祭扫活动,免费为已落葬墓穴摆放一枝鲜花,传承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以实际行动服务于广大群众。
五、正常办理骨灰安葬业务。对到公墓、殡仪馆办理骨灰安葬业务或新葬逝者骨灰安葬的群众,采取预约登记、限定人数、错开时间等措施办理骨灰安葬业务。
六、实施交通管制。清明节期间,我市各主要祭扫场所道路将采取禁行、限行等管制措施。
敬请广大市民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大同市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3月22日
当前,新冠肺炎防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仍处于攻坚期、关键期,为有效防止人员聚集,有效遏制新冠肺炎疫情的扩散和反复,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2020年清明节期间暂停祭扫服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所有经营性公墓、殡仪馆采取封闭式管理。为有效避免人员扎堆聚集,减少交叉感染,从即日起,全市所有经营性公墓、殡仪馆等殡葬服务机构,暂停祭扫服务,暂停组织集体公祭、骨灰撒放等群体性活动。
二、加强农村散埋坟地和城市街区烧纸管理。严禁家庭人员聚集祭扫,严禁坟头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严防火灾发生,严禁城市街区烧纸污染环境,做到文明祭祀、绿色祭祀。
三、倡导网上祭祀、家庭追思等祭祀方式。倡导电话预约、家庭追思、代为祭祀等方式,建立亲属微信群、微视频、讲先人故事、书写寄语、制做思念卡等简约方式缅怀亲人。
四、创新性开展清明节祭扫服务。4月4日清明节上午10点,全市殡仪馆、经营性公墓统一组织一次集体祭扫活动,免费为已落葬墓穴摆放一枝鲜花,传承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以实际行动服务于广大群众。
五、正常办理骨灰安葬业务。对到公墓、殡仪馆办理骨灰安葬业务或新葬逝者骨灰安葬的群众,采取预约登记、限定人数、错开时间等措施办理骨灰安葬业务。
六、实施交通管制。清明节期间,我市各主要祭扫场所道路将采取禁行、限行等管制措施。
敬请广大市民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大同市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3月22日